唐太宗立李治时的雷厉风行,在一干重臣面前以秀自杀为要挟,而反观李恪,唐太宗只对一个最不可能赞成的人随口说了一句。而且从《资治通鉴》的史料上看,就算李治十一月十七日拒绝纳妾,唐太宗疑其仁弱并立马想到了李恪,但短短的十几天,十二月初六,唐太宗却反过来警告李恪不要学燕旦,并说我已经帮你做准好了霍光。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唐太宗居然在临终前还对着长孙无忌提到了霍光,这其中的奥妙,有些人是不愿去想,也不敢去深究的。
当然,也有人声称唐太宗用燕王旦警告李恪是在“保护”李恪,为李恪“好”,让李恪自己谨慎小心一些,不过这真的是唐太宗在为李恪好吗?李恪作为亲王,无论是生活在什么时期,他的命都不掌握在他自己手里,而是掌握在皇帝手里。何况以李恪提名太子未果这件事,以及他敏感的庶长子身份,新皇登基后会发生什么事,以唐太宗的政治智慧不可能想不到。所以唐太宗要是真的在保护李恪,真的为李恪好,就不该是告诫李恪自己要谨言慎行一些,而是应该明确告诉未来的皇帝李治你要善待李恪。
也正因为明白这样的道理,汉高祖刘邦在改立刘如意失败后,特意留了封手诏给太子刘盈,告诉他一定要照顾好如意这个弟弟;唐太宗也反复强调过立李治就是为了让李承乾、李泰、李治这三个儿子能够同时活着——唐太宗既然能明确向自己的接班人李治表示日后一定要善待李承乾、李泰这两个哥哥,为什么不同样强调一下也要善待李恪呢?
所以唐太宗警告李恪只是警告而已,和保护李恪无关,更不是在为李恪好。唐太宗若是真的为李恪好,就该告诉未来的皇帝一定要善待李恪。还有人说警告云云也有记载是在贞观十一年的,但《资治通鉴》是编年体,在没有确切时间记载的事,司马光通常是很统筒把事情记载在一个大事件后面,而警告别学燕旦,《资治通鉴》里明确记载了是“十七年,十二月,壬子”。司马光与李恪无冤无仇,没理由去捏造一个日期来使得立李恪为太子变得可笑与不真实,所以这个日子就是唐太宗告诫李恪日子,何况《册府元龟》上也同样记载了此事发生在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综合对比一下上述史料,唐太宗为什么要提名李恪,也就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