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鞅变法之后,“法”成为王国治理的一大工具。在此之前的社会上并不讲法,而只说风俗习惯,行为道德,因此法的推行也很难。大家心里对“法”这个东西第一是不了解,第二是不认可。
贵族们认为自己身处尊贵的地位,杀了一两个奴隶或者低等贱民并不要紧,国君都不会来过问这种小事,然而怎么到了商鞅这里,他口中的“法”为什么什么都要管?为什么连自己这么点的“小错误”都要给予惩罚?所以,贵族阶级无法理解这种法,也不想去理解,因为这束缚了他们,让自己贵族的身份特权荡然无存。所谓触及利益,商鞅变法真正做到了“无功不受禄”,即使皇亲贵族也不例外,这样哪些纨绔子弟的生存空间就没有了,只能被迫地走上战场,或者下田农耕。
商鞅变法带来的功效是巨大的,一是调动了举国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二是规范了民众以及贵族的行为,放弃私斗而崇尚公战!秦国的崛起,功臣首推商鞅!
然而这么一个人,却被司马迁在史记中评为“刻薄少恩”,这是为什么?商鞅曾经因为太子犯法,而对太子老师施以重刑,因此也被贵族们记恨在心里,而最终车裂身死,也就是因为太不顾人情了。司马迁的评价猛地一看似乎没有问题。
然而,我个人认为,商鞅世之大才,他的心里只想着自己的“法”学能够施行,并且使国家富强,在推行中遇到的困难,也肯定是多重的,然而困难一旦克服了,那基本上就是成功了。
所以商鞅在对待重大的事件时,越是要维护“法”的尊严权威。商鞅自己说,刑罚一定要重,这样才能使人记得法,认识法的权威性,否则法治终归只是个梦而已!很尊敬司马迁,也非常喜欢他的《史记》,但是司马迁对商鞅的评价,似乎带有个人情感。但是要知道,如果汉武帝真的奉行法治,而不是随心所欲,司马迁也不会遭此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