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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知道的“发物”是错的!

发物,在如今人们的理解中,大概是一个可怕的东西。

通常我们会听到有人说,唉?那谁睡痛风了,不能吃发物;那谁谁得皮肤病了,忌口好多,发物是不能吃的……

到底什么是发物呢?

如果你翻开《现代汉语词典》,那里面的解释是这样的:发物指富于营养或有刺激性容易使疮疖或某些病状发生变化的食物,如羊肉、鱼虾等。

不同的词典释义标准不同,但对于现代大众理解来言,总的意思是类似的——发物指能引起旧疾复发,新病增重的食物。所含的食物包括腥、擅、辛辣食物和一些特殊的食物,腥擅食物如海鱼、无鳞鱼平鱼、带鱼、比目鱼等、虾、蟹、海味干贝、淡菜、鲍鱼干等、羊肉、狗肉等,属于辛辣的食物有葱、姜、蒜、辣椒、花椒、韭菜、烟、酒等,特殊食物如荞麦、豆芽、首蓓、鹅肉、鸡头、鸭头、猪头、驴头肉等。

看到如此多常食用的美味被定义为发物后,是不是有一种生无可恋的感觉?别着急,咱这回追本溯源,看看发物到底有何神通?

“发物”一词最早出现在刊行于1406年的《普济方》,在平时生活中,它大概可以与“忌口”含义等同,彭建中老师在谈到发物的时候曾引用《素问·热论篇》中的话来解释:“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这大概是中医类文献有关于忌口最早的论述。张仲景《伤寒论》的桂枝汤条文也明确提出了忌口的要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本草纲目》则总结了一般情况下的“服药食忌”:“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鲙,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葱、诸果、诸滑腻之物”。

秦伯未先生在《中医对于病员的膳食问题》中提出:“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跟肿胀、大便闭结等的芥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的可能,俗称`发物”。这是对“发物”一词较为狭义的解释,他认为发物指能引起发热的食物。

唯一以专篇形式介绍发物的文献出自清?赵镰的《医门补要》,有“发物忌食”一篇,里面是这样解释的——“一切发物为外症,尤当戒。误犯,随加锨肿溃痛,敛者复烂。医者须嘱咐病家宜先。若小儿痘后犯之,肢体骨节,隐痛漫肿,却如注痰,延绵难效,有发症随死者,有成残疾者,即如牛羊肉、鱼、蟹、虾、蚌、鸡、鸭、海味、猪首、王瓜、芥菜、芹菜、茄子、番瓜、扁豆、甜菜、菠菜、芋头、芫萎、菌子、香覃、金针、赤豆、竹笋、豆腐、面食、豆粉、面筋、鸭蛋、乌可豆各味。”

中医认为,在发病期间需要忌食发物的病证包括疮疡、皮肤病、咳嗽、哮喘等。部分学者认为发物为动风生痰助火或动风发痒之品,它们能诱发旧病,加重新病,故疗、疮、痈、溃疡及湿疹患者,尤其是证属肝阳上亢、肝风内动的患者应当禁忌。这是中医界对于发物最普遍的言论。

翟华强等利用现代统计学分析,总结出“发物”以甘、辛、咸居多;并提出:中药“发物”以甘味为主,温甘类“发物”补中益气、健脾养胃,不适于阴虚火旺、气虚、脾胃湿热者;寒甘类“发物”具有清热解毒、利尿生津的功效,脾胃虚寒、便溏腹泻者忌食。

黄丹卉则总结10种古医籍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发物”,依次是鱼、鸡、羊肉、酒、烧酒、鹅、椒、面、牛肉、姜。忌食发物的疾病涉及范围很广,病种数量最多的前三个病类是疮疡病类、皮肤病类和传染病、寄生虫病类。外科疾病和发物之间的密切联系在疾病病种上也体现的十分明显。

而在发物的四气五味属性方面也有着鲜明的特点,你看她做的图就一目了然。

为何发物会有如此大的“破坏力”?中医大概是这样解释的:

发物动风,风为阳邪,其性开泄,易袭阳位。因此病变部位多处在身体皮肤、肌肉、筋骨等这些相对五脏六腑而言在表的外科疾病更容易受到发物的影响。风性善行而数变。使得疾病发病迅速,病理变化变幻无常,因此,食用发物使疾病的变化趋势无法琢磨,不利于医家及时、准确诊断,对证下药,同时也因这种无端的变化,使药物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不少医家特别强调服药期间忌食发物。

风性主动。风性主动意为,因风所致的疾病多有摇动性的症状,这主要体现在中风、小甘凉风以及躯体方面的疾病上,这些疾病正是文献记载的忌食发物的疾病的一部分。风为百病之长。在六淫邪气之中,唯有风邪能全兼其余五气在内风之中,无论虚实均可化风。可见发物动风之性不仅能使疾病发生向恶的变化,还容易变生他病,使病情更为复杂。

大家也看到了发物的“破坏力”如此之强,在面对前面重点提到的一些疾病的时候,尤其是在患病期或者发作期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这些方面古人也做了很多的阐述:

明代医家陈实功所著的《外科正宗》有“杂忌须知”一篇:“凡病虽在于用药调理,而又要关于杂禁之法……牛、犬、腥擅、腌腊、熏藏之物,俱能作渴生干瓜、果、梨、柿、菱、枣生冷等类,又能损胃伤脾鸡、鹅、羊肉、蚌、蛤、河豚、虾、蟹海腥之属,并能动风发痒油腻、煎、炒、烹、炙、咸、酸厚味等件,最能助火生痰赤豆、荞面动气发病……不减口味,后必疮痒无度。大疮须忌半年,小疮当禁百日,此诚为知命君子也。”

《随息居饮食谱》则对发物作了精细化区分:鹅“动风发疮”;鸡“多食生热、动风”;猪肉“多食助湿热”;杨梅“多食动血”;芥菜“发风动气”;胡椒“动火”;黑大豆“性滞壅气”;荞麦“发痼疾”。

但发物真的那么可怕么?我看未必,虽然在疾病的急性期或邪实正盛的情况下,应严格对发物的忌口(这个忌口也不是所有发物都不能碰,米、面、肉、蔬等常食用的都可适当食用,而刺激性较大的食物则需要谨慎食用)。但如果到了疾病后期,正气已虚,无力抗邪,则不应一味忌食发物,尤其是禽、畜、鱼虾类等食物,这些血肉有情之品具有扶助正气,补益五脏的功效,应当根据具体病情适当食用,促进疾病康复。

正如《外科证治全书?卷一?饮食宜忌论》中说的“大患溃后,气血两虚,脾胃并弱,非有味之物,何以滋补亏伤。若徒恃区区无情之草木,以为调理,吾知其无病者且不可,而谓其有病者为宜乎人之维身,止此血气,血气已虚不为回护,至胃败阴虚,枯阳播炽,七恶变乱,而成败证者,是谁之咎软此乃医家、病家之积弊,所以不可不亚讲也。”

从前到后,从古至今,发物被总结的太多太多,多到很多人不想去碰它,而另外一些人则不想去管它。但过度偏向一些食物却会使得营养不均衡,这是对人体不利的,这点大家需要注意。

中国哲学向来不喜欢把话说死,或者是看事物太过于片面,所以有人便去想发物难道就没有好的地方么?

当然有,比如说这个:“抱心疗其症肚痛连心,两胁胀满,脊背痛,上连头痛,痛极浑身强直,昏晕欲死。……忌腥冷、豆腐、诸豆,并一切蔓生之物。三日后食发物,发所挑疮口。”

又或者说这个:“眼生豁膜豁自热生。如碎米者易散。梅花瓣者难消。其有赤眼。与之凉药过多。又涤以水。血为之凝。豁不能去治宜发物。使其邪动。豁膜乃浮。辅以退黔之药。则能自去。此症受病已深。未可一时针愈。须如法三四次刺之。”

你看,到底是古人诚不欺我,即便是“毒”药,也能以“毒”攻“毒”,岂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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