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和梁山上有来往,这事情被他买来的女子阎婆惜知道了,因此而要挟宋江,无奈之下,宋江杀了阎婆惜。阎婆惜被杀之前提到了一个人,这就是和宋江同为押司的张文远。在此之前,宋江隐隐约约知道这个阎婆惜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到这时候更是清楚知道原来是张文远偷了他的女人。杀了人要偿命,即便是阎婆惜的命再不值钱,宋江杀了她也会被判得很重。可是郓城县知县时文彬和宋江交好,一心想把事情推到一个叫唐牛儿的人身上,因为张文远不干,事情没有成功。宋江逃走,时文彬不想捉拿,张文远一再追究,时知县只好派了三两个公人去了一趟宋江的老家。宋江的老爹宋太公说宋江已经出了籍,张文远撺掇阎婆再告状,说这个是假的,时文彬只好再派出更多的人捉拿。宋江真正的出逃了,张文远又催着时知县发通缉令捉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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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宋江这第一次吃官司会让人有一种感觉,如果没有张文远这个人,宋江是会脱了罪责的,可是有了这个张文远,宋江这个罪责就逃脱不了了。张文远为什么会和这个救困济贫的“及时雨”过不去呢?书中反复交代,这是因为阎婆惜是张文远的“婊子”。男人被人家戴了绿帽子是极大的耻辱,在古代,有的君主甚至为此而被杀,而张文远为什么能够逃脱呢?
宋江这个人有很多外号,呼保义、及时雨、仁孝黑三郎,再加上他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坐着梁山泊忠义大堂,看起来是个仁义之士,如果仔细分析一下,这个人却是一个狠角色。为了让秦明入伙,他竟然把一个村子的人杀了嫁祸秦明;在江州浔阳楼上写了反诗,被先斩后奏押上刑场,梁山兄弟们救了他,他不是赶紧回到千里之外的安全地域梁山,而是要这些弟兄们再去攻打无为军,只为了要抓住黄文炳报私仇。而为了这样一个黄文炳,他竟然把黄家“一门良贱”一个不剩全杀了。就是这样一个睚眦必报的人物,竟然没有杀死他的情敌张文远。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宋江根本不拿阎婆惜当一回事情
宋江有一回带着张文远回家,就这样一顿饭的功夫,这张文远就和阎婆惜勾搭上了。此后,但是宋江不在家,这张文远便去宋江家里,“假意儿只做来寻宋江。”因为“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阎婆惜就不爱搭理宋江,一心只在这个也是三郎的张文远身上。宋江“不以这女色为念”,十天半月的才能回到这个家里一趟。这张三和阎婆惜打得火热,街坊上人都知道了,
“有些风声吹到宋江耳朵里”,宋江却不在乎。是什么原因让宋江不在意这件事情呢?因为在宋江看来,这个阎婆惜“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也就无关紧要。也就是说,这个阎婆惜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社会上都是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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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来就是一个“烟花女人”,不管长得多好,有多少男人会喜欢她,在宋江这种有社会地位的人来说,他们只不过是女人,是玩物,永远也不可能有常人的地位。因此上,宋江没有给阎婆惜任何名分,不用说不是那种称之为“妻室”的正夫人,就是一个妾的名分也还没有给,说到底她只是宋江买回来摆在自己屋里的一件商品。正因为如此,宋江和梁山泊来往的证据被阎婆惜拿到后,阎婆惜要挟宋江,提出来的第一个条件是:“你可从今日便将原典我的文书来还我;再写一纸,任从我改嫁张三,并不敢再来争执的文书。”宋江没有丝毫犹豫就答应了。阎婆惜的这个条件共有两层意思,首先是宋江买了她,把原典的文书还给她,等于是给了她自由身;其次是,她事实上已经成为宋江的妾,不管宋江给没有给她这个名分,否则,宋江就是给了她原典的文书,她也只不过是在宋江名下有了“自由身”,要想取得婚姻的自由,还得宋江另外再给她一纸文书。
宋江对阎婆惜又是怎么看的呢?逃难途中,宋江心里说过一句话:“只为杀了一个烟花妇人,变出得如此之苦”。既然宋江并没有拿她当一回事情,这张文远和阎婆惜偷情一事,也就算不了什么大事了。这就好像阎婆惜还是个妓女,宋江来之前有多少男人进过她的屋,走之后又是那个男人进来了,并没有人去认真较劲儿,否则还能称之为妓女吗?所不同的是,别的男人一旦把这个女人娶回家,就成了自己的“玩物”,任何人是不允许在染指的,宋江的例外在于,他只当阎婆惜还是个妓女。
其实宋江不仅没有把阎婆惜当回事情,对其他女人也是如此。知府把秦明的老婆杀了,宋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既然没了夫人,不妨,小人自当与总管做媒”。尽管秦明的老婆是个正夫人,对宋江来说,再好的女人也不过是一件衣服一样,说换就换了。不过,不管怎么说,阎婆惜毕竟是他宋江的老婆,偷汉子也是事实,宋江真的就不拿着当回事情吗?实际上,这当中还有一个对事情的处理问题。假如闹将起来,事情闹的满世界沸沸扬扬,没事变成有事,小事情成了大事情,这对宋江的名声反而不是好事。假如把这事当做是没有发生,这对宋江的名声反而是一种维护,尽管这有点儿掩耳盗铃的嫌疑。即便是在此之前宋江听到一些风声没有声张,也是有着这方面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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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前后两起案子有着本质的区别。
张文远所追究的事情是宋江杀人,这种罪过,只要不是判个斩立决,宋江就有生还的可能。比如说判了一个“斩监侯”,宋江完全有能力让这件案子再拖一拖,等待着那个“大赦令”。旧时代的刑罚非常严苛,但帝王们为了显示仁爱,经常会借机会实施大赦,除了新皇帝登基之外,还会有很多名目,如改元、太后寿辰、大婚、册封皇后贵妃、封禅、甚至天降祥瑞等等。实际上,宋江就是等到了这种大赦,那就是册封皇太子。退一步说,即便是判了一个斩立决,也不会连累到父亲兄弟。更何况,郓城县令和宋江要好,只要稍微动一点手脚,宋江就不会有死罪。就像武松,他杀的是亲嫂嫂,还杀了一个西门庆,只因为县、州两级有意开脱他,他也只是判了一个流放充军。
而黄文炳所告宋江的事项却不同,那是一种“十恶不赦”的大罪,任何形式的大赦令,都不会适用于他。更要命的是,这种事情要是地方官员较劲儿,或者是上头追究下来,宋江这个罪,很有可能要“灭三族”,老爹和兄弟宋清都要跟着他人头落地。这也就是宋江捉到黄文炳以后,眼看着李逵一刀刀地割,没有丝毫反应的原因所在。
还有一点更为重要,宋江没有和阎婆一道进县衙,直接逃走了,这等于是说,他已经承认自己杀了人,否则你逃跑干啥?从这点上来看,张文远只是要求知县“坐实”,并没有
“诬告”。宋江和张文远都是管理法律文书的,他明白这一点。在宋江看来,江州这个案子,完全是黄文炳“追究”出来的。尽管他酒后写了反诗,假如黄文炳不追究,也许过一阵子酒家刮了去,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这种事情在那个时代,无非是“多一事”或者“少一事”的问题,恰恰是黄文炳多事,才让他有家难回。否则,怎么别人不去告发,单单是你黄文炳去告发?事情进一步发展,宋江装疯,知府蔡九已经打算认可了,是这个黄文炳把宋江的鬼把戏戳穿了;吴用伪造蔡京书信,也是这个黄文炳给识破了,这样宋江就被推上了“断头台”。直到宋江在梁山坐上了第二把交椅,他还对此耿耿于怀,“叵耐黄文炳那厮,事又不干他己,却在知府面前胡言乱语”。反过来说,如果不是黄文炳“胡言乱语”,宋江认为这第二起案子就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