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台上的包公,是个大黑脸,黑额白眉,额心上描一白月,加上长长的黑髯口,乌黑的官帽蟒袍,唱起来声若洪钟,底气十足,整一个性情耿直,疾恶如仇的“黑煞星”模样!
自宋以来,包公这粗犷豪爽的形象已被民间认可,成为百姓心目中的“包青天”。殊不料,我脑海的这个形象,竟在一次旅途中被推翻了。那是在开封,一千年前的大宋京城,包湖边现存一座包公祠,祠内立有刻着包公肖像的古石碑,刻法细腻,细打量,碑上的人物完全不是戏台上五大三粗的模样,而是手执笏板,清瘦矍铄,一介白净老生形象。
真实的包公究竟是何模样?可惜那时照相术还没诞生,不好枉断。但史籍上有“面目清秀,白脸长须”一说,应该算是面相慈善之人。
这包公不但面秀,做事也内秀,他以“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自勉。无论在哪儿做官,大至金银财宝,小到地方名砚,做到两袖清风,是其他官员的楷模,此乃一秀也。他的事迹传闻,大多集中在开封府尹任上,办案不徇私情,清廉公正,甚至兴起讼诉改革:“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者,吏不敢欺”。
破除了“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的旧制,免得衙役盘剥民众,此乃又一秀。当监察御史时,面对碌碌无为的当朝宰相和欲重用的皇戚国丈,行直言弹劾之事,不畏得罪上司皇帝,敢于担当,亦为一秀。
包公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是为家训,刻于堂屋墙壁,以昭后世,可谓包氏家风,仍是一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