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男人,定是羡慕古时。一夫多妻,左拥右抱,甚是逍遥快活。其实,按照古代的律法,男人一妻多妾制,妻妾之间,还有诸多规矩,如要休妻,更要一番周折。若能换换妻室,尝尝不同的味道,男人们的心思,可在有趣的三国时代,就曾颁布这样一部离奇的《新婚姻法》,似乎倒也满足男人们的花花肠子。只是效果如何,请往下看。
这部离奇《新婚烟法》的制定者,名叫曹睿,即魏明帝。其实,我们的曹睿同志,并非一直不靠谱,譬如诸葛瑾曾对他做出这样的评价:“选用忠良,宽刑罚,布恩惠,薄赋省役,以悦民心,其患更深於操时”。曹睿在位时,注重法理,改革汉法,制订新律,又下令删简死刑条款,减少死罪,除死刑外,他还提倡用钱财赎罪(当然,这也可以增加要害部门的灰色收入),减鞭杖之刑,以免苦打成招。每次遇到重大犯罪事件,曹睿还会亲自组织陪审团,在旁听审(“帝常言,狱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断大狱,常幸观临听之”《三国志》)。此外,曹睿还征召文士置于崇文馆,鼓励其文学创作。
不过,越是看上去靠谱的人,一旦做起荒唐的事来,那可是相当的离谱。我们先来看看《三国志》对这部神奇“法文”的介绍吧:“录夺士女前已嫁为吏民妻者,还以配士。”为了捋清个中关系,我们不妨先来了解一下时代背景。原来,曹魏以来,一直大力推广“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所谓官人法,其实就是选官制度,其选拔的标准主要由两个方面界定:家世和行状(品行评定)。然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品级(也就是能当多大的官)。可惜的是,政策到了执行就完全变了味,组织评定考核的官员,大多士族出身。于是,品行评定成了糊弄老百姓的花瓶,家世几乎成了获得上层领导资格的唯一标准(既得利益者,谁肯吐出肥肉,当代也是一样)。至此,魏国公务员队伍里呈现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离奇局面,士族集团和屌丝阶层的差距越拉越大。
通过“九品官人法”,我们管中窥豹,大可看得出,在曹魏政权的字典里(特别自魏文帝曹丕以来),人是分成三六九等的,士族和吏民本来就是分属两个不同阶级的。士族集团是精英,吏民自然就是屌丝,精英女下嫁屌丝男,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所谓的“换妻”,其实也很不公平,绝非两人自愿交换“性伴侣”,而是把吏民的妻室强制“公有制”,然后用于填充士族内室。
曹睿为何要大力推广《新婚烟法》?除了杜绝狭隘的士民通婚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曹睿这人相当好色(详见《曹操宝贝孙子偏爱制服诱惑》)。端着心里的小算盘,借着“全民换妻”的东风,打着“资源整合”的幌子,实则满足自己的个人私欲(“又简选其有姿色者内之掖庭”)。那么,曹睿究竟有多少女人呢?《魏略》是这样保守估计的:“习伎歌者,各有千数”。这还是基层“女玩伴”的数目,如此数目的女人哪里来,当然,其中肯定有《新婚烟法》的功劳。
有道是,一人好色,鸡犬升天。在曹睿这位好色君子的号召下,手下那些把持权力的官员们更是有恃无恐,但凡遇见貌美的人妻,总是想方设法地以“充公”之名,用来填补“家用”。当然,如果一味高压“征妻”,恐怕吏民难免暴动,因此,曹睿还别出心裁地想了一个怀柔的好主意,吏民若不想执行者,是可以考虑用女奴进行换回妻子(“以生口自赎”《魏略》)。
什么样的女奴可以进行等价交换呢?自然是要有个标准。《魏略》是这样记述的:“得以生口年纪、颜色与妻相当者自代”。有此条例,“征妻办”的干部同志自然擦亮双眼,但凡“矮挫丑”的女奴,一律不要。物以稀为贵,美女本就是稀缺资源,如此一来,自然推高了人口市场的价格,造成了美女奴隶价格虚高,有点家底的大款老板(古代经商是没有政治地位的,和现代颐指气使的老板做派有所不同),尚且能够出点血保住糟糠之妻,至于一穷二白的纯屌丝,要么举家借贷,流离失所出卖苦力,要么妻离子散,一棒子打入“无妻徒刑”(“故富者则倾家尽产,贫者举假贷贳,贵买生口以赎其妻”《魏略》)。
相比吏民的“悲惨世界”,主导单位可是“天上人间”。左手搂着征来的美女,右手数着人口市场上分红的福利,官大爷们可是快活似神仙。那么,沾了婚烟法的光,一些拿着士族身份“绿卡”的未婚同志应该是笑逐颜开吧?有趣的是,事实并非如此。
原来,男人这种品性的“动物”,在择偶的场面上,口口声声心灵美第一标准,可下了场面,大多还是“外貌协会”的(像诸葛亮那样的恐怕不多)。天上掉下来林妹妹,尚且满面春风地接着,可是若接了脸着地的林妹妹,恐怕就笑不出来了。可遗憾的是,但凡有些容貌的女子,已被天子、王公、部门领导自上而下筛选了一遭,剩下配额的,大抵都是丑陋不堪,这些“歪瓜裂枣”,自然分流到了未婚的士族家庭(“其丑恶者乃出与士”)。于是出现了《魏略》记载的“得妇者未必有欢心,而失妻者必有忧色,或穷或愁,皆不得志”这般啼笑皆非的荒唐情景,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