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的国会请愿运动从1907年秋冬开始,至1908年夏掀起高潮。当时身为预备立宪公会副会长,而实际是该会灵魂人物的张謇,起初是不很积极的。他和郑孝胥等强调预备立宪公会注重研究问题,而不注重实际活动。但当看到各省人士皆踊跃投入请愿活动时,张謇与郑孝胥等改变态度,也发电要求朝廷尽速开设国会。到1909年10月,在谘议局正式开幕的前一天(这时张謇已被举为谘议局议长),他去拜访江苏巡抚瑞瀓,提出“由中丞(指瑞瀓)联合督抚请速组织责任内阁,由谘议局联合奉、黑、吉、直、东、浙、闽、粤、桂、皖、赣、湘、鄂十四省谘议局请速开国会……联合督抚,瑞任之;联合谘议局,余任之。”(注:《张謇日记》第23册,宣统元年八月三十日。)显然,这时张謇对于请愿国会事变得相当积极。他委派谘议局议员中最有活力的杨廷栋、方还、孟昭常三人去各省联络。谘议局会期结束后,先后有16省谘议局代表陆续到上海集会,张謇分别以预备立宪公会、江苏谘议局研究会等名义宴请各省议员代表。张謇亲自策划入京请愿代表团的组成,亲自修改请开国会呈稿。至12月31日,他为16省议员代表团饯行时发表演说,提出“秩然秉礼,输诚而请……诚不已,则请亦不已”(注:《送十六省议员诣阙上书序》,张孝若编:《张季子九录》文录卷10,中华书局1931年版,第11页。)的和平请愿方针。代表团的领衔人是直隶谘议局代表孙洪伊,他们到京后,展开了频繁的活动。当时全国出现第一次请愿高潮,但终无所成。
这里应该介绍一下张謇写给摄政王载沣的一篇上书:《请速开国会建设责任内阁以图补救意见书》。此意见书当起草于谘议局开会前后,因其同时请速开国会,速设责任内阁之宗旨与其谘议局开会前夕与瑞瀓所商一致。此意见书情文并茂,说理周全而透辟。他首从列强瓜分中国与联合统监中国之海外言论谈起,极言国家面临的危险形势。当此危局“外则海军未立,陆军不足,海疆要塞不能自固,船舰枪炮听命于人。内则至艰极钜之责任,悉加于监国一身。”鉴于此种情况,各省人士始同认“非枪非炮非舰非雷而可使列强稍稍有所顾忌者”惟有速开国会,组织责任内阁,以求全国上下一心,有负责任之政府以分监国一人之忧劳。故“惟有请明降谕旨,声明国势艰危,朝廷亟欲与人民共图政事,同享治安,定以宣统三年召集国会”。往下并说,如请愿至再至三,终不得请,“恐内外将有不美之观念”。激烈者“将以为国家负我,决然生掉头不顾之心”;和平者“将以为义务既尽,泊然入袖手旁观之派”;如此使士类“灰爱国之心”,岂不可虑!(注:全文见《张季子九录》政闻录卷3,第26、28页。)
1910年夏,第二次请愿高潮时期,张謇再度上书,申言地方自治为宪政之基础,而推展地方自治需有经费。以往之国家行政费,无不取给于地方,今自治经费必须另筹。“要之,筹治须财,筹财须税,筹税须定系统比率,定系统比率须国会。”(注:见《张季子九录》自治录卷1,第14页。)所以速开国会是一切宪政筹备所必须。但这一次请愿又以不得请而告终。朝廷且发上谕,训示各省人民,以后“毋得再行渎请”(注:金毓黻:《宣统政纪》卷23,辽海书社1934年版,第14页。)。张謇并不泄气,到第二届谘议局开会前夕,张謇又以江苏谘议局名义,发表《公启》,主张由各省谘议局议长组成议长请愿团北上入京请愿。但这个计划遭到山西谘议局议长梁善济的反对。他的理由是,请愿之范围应越来越扩大,而不应越来越缩小。议长请愿团使请愿范围缩小,不适应全国请愿运动发展的形势。其他各省谘议局议长反应亦不热烈。所以,张謇的这一计划未能实现。
不久,国会请愿运动进入第三次高潮,许多省会发起大规模群众集会,迫使督抚采取同情的立场,因而出现各省督抚联衔奏请速开国会的局面。再加上刚刚开设的资政院,也以全体议员一致赞成通过的奏请速开国会的呈文上达朝廷,终于迫使朝廷做出提前三年,于宣统五年召开国会的决定。这一决定发表后,引起不同的反应。大多数立宪派,包括各省谘议局积极活动请愿的议员们,仍不满意这个决定。因此,有的省,如东三省、直隶、四川等省酝酿发动第四次请愿。梁启超发表文章说,欲开国会,就在最近一二年。他断定“宣统五年”是将来历史上必不会有的名词。但张謇及江苏谘议局中部分上层人士则以为,宣统五年虽非最满意的期限,但估计再请亦无结果。他们打算就此告一段落,乃向资政院发出庆祝提前召开国会的贺电,又在省城举行庆祝仪式。然而,这并非江苏谘议局大多数人的意思。《张謇日记》宣统二年十月十四日记载:“以为十五日庆祝国会之说可行也,至则知众见多歧。”争得提前三年召开国会,在张謇看来,终究是有所得。这符合他“得尺则尺,得寸则寸”的原则。只是可惜,时不我待,诚如梁启超所预言,历史上不可能有“宣统五年”召开国会这个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