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60、70年代,林彪集团和四人帮无疑是两个值得批判的反面角色,但后人对两个集团的态度又有着很明显的不同。提起四人帮,自然是完全反面的教材,而对待林彪集团,则是有功有过,很少有忌讳的地方。
对林彪集团的这种相对“公正”的评价,一方面是他们都是有战功的,另一方面,这些人在做人上也确实有值得称道之处,比如林彪帐下的“四大金刚”之一李作鹏,因林彪事件被判入狱17年,但却终生都没有说过林彪一句坏话。
有人曾说,在四大金刚中,林彪最喜欢李作鹏。确实,李作鹏在性格上跟林彪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沉默、内向,不喜欢交际,总是喜欢一个人看书、思考,因此,林彪很早就对李作鹏很欣赏,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心腹。
看李作鹏的照片,一般都是带着一副墨镜,这在开国将帅中可是唯一的一个。其实,李作鹏戴墨镜并不是为了耍酷,而是他在抗战时期遭遇过日军的毒气,右眼被毒瞎了,只好戴上墨镜。
至于这副墨镜,也是有来历的。在1947年6月,李作鹏率东野六纵大胜国民党军,缴获了很多战利品,李作鹏什么都没要,只要了一副墨镜,就是他后来戴了几十年的那副墨镜。
在“文革”刚开始的时候,李作鹏也受到了批判,这时候,林彪站了出来,说了一句:“我活着不准反对李作鹏,我死了也不准反对李作鹏。”
李作鹏绝对是一个知道感恩的人,从此,他就成了林彪最忠实的助手,林彪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还曾对叶群说:“我决不会做对不起林总的事情!”
这种“愚忠”,也难免让他做了一些错事,比如在1968年4月,李作鹏就写信诬陷叶剑英,还列举了叶帅的九大罪状。后来,在庭审李作鹏时,法官问他当年揭发叶剑英的事情都有根据吗?李作鹏坦诚地说:“没有事实根据,都是诬陷。”
这就是李作鹏的性格,效忠林彪时绝对敢想敢干,但事情败露后也绝对坦诚认错。
林彪遇难后,李作鹏作为林彪集团的主犯,被判入狱17年。据李作鹏的辩护律师张思之回忆:“李作鹏是个‘识大体、顾大局’的人。第一他不喊冤,第二他没有指责任何人。他可以讲是执行谁的路线来为自己开脱,但他从来没有说‘我执行林彪的决定’之类的话。”
李作鹏出狱后,被安排在山西太原工作。当地领导为了他的名声考虑,劝他改个名字,但李作鹏拒绝了。后来,实在因为他的名气太大,也太有争议,李作鹏只好从权,改名叫“李明”,意思是“明人不做暗事”。
晚年时,李作鹏写了两部战争回忆录和两部“文革”回忆录,有位很有实力的书商看中了,要买他的版权,但有一个要求,署名不能用李作鹏,因为里面有很多敏感的东西。但李作鹏拒绝了,说:“这就是我李作鹏写的,别人写不出来!”
书商只好说:“如果一定要署名,就只能在国外出版了。”
但李作鹏又一次拒绝了,说:“我是中国人,决不到国外出书。中国能出就出,否则就存着给老鼠啃掉。”
有一次,记者去采访他,问他对林彪的看法,他说:“林彪性格内向,平时沉默寡言,但他说的话都是经过反复考虑的,一句是一句,能一下子抓住中心,抓住要害,没有大话、废话、空话、套话。在与林彪共事中,我看不出他有什么阴险的地方。”
最后,李作鹏有点生气地说:“我从来不信那一套:说一个人好,比香花更香;说一个人坏,比狗屎还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