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咱读书的时候,在历史和语文书中都学过。讲的是,刘邦带兵攻到了咸阳,秦王子婴差人把自己绑了出来迎降。得胜的刘邦叫来“解放区”的耆老名宿以及豪杰之士,跟他们约定了三条规则——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于是受秦朝的苦很久了的百姓们,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您可算是来啦,我们等你们仁义之师,等得太久了呀!
为何秦人会那般高兴呢?难道按着秦朝的法律,杀人者,不必死?伤人及盗窃的,不必治罪?否则,为何这简简单单的三条天理,让秦人那般欢呼雀跃呢?
我们学过,秦法,是极严苛的。当年商鞅变法之时,秦孝公的哥哥嬴虔犯了法,居然被割了鼻子。到了后来,孝公去世,商鞅失势,知道难逃一死,所以出奔外地,夜里敲民宅门求留宿,人家说,秦法,夜不能留人宿,你走吧——这就叫反噬自身啊,自己主持定的法,最终害了自己——他此刻应该明白,有多少普通百姓,被严酷的秦法管得家破人亡吧?
在约法三章之前的文字里,司马迁如此写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以秦朝律法最让人痛恨的两条与现在新颁布的三条一比较,难怪秦人要大喜了——他们终于有了说话的自由——虽然,不是自己争来的,但好歹,有人送来了——血和命,其他人捐了,自己享受成果,何乐不为呢?
但这还不是重点。
重点在,约法三章,等于是破除了秦朝的连坐制度。你犯了法,你自己去承担责任,咱们邻居,再也不必担心,谁家一人做了错事,我们都得陪着坐牢送命了——虽然连坐之下,告密肯定是常态,但你总不能时刻盯着街坊啊——怎么能保证他们不触秦法呢——说白了,刘邦来了,只要你好好做你的良善百姓,就不必担忧受牵连了。
好,说到良善百姓,才是真正的重点来了。
约法三章,难道只是对百姓好吗?不是。他对刘邦等人的好处更大。因为,它绝了其他人有样学样,再起来反抗之路。
不论是反抗秦朝,还是不满刘邦者反抗刘邦,一旦举事,就会要伤人杀人吧?在刘邦他们的经验里,很多反秦者起事,事先并无周密计划,而是出来一个猛人,将县令杀了,振臂一呼,就可以斩木为兵,揭竿而起了。
所为,他为何在约法三章的时候,要把“豪杰”们也叫来呢?就是告诉他们,你们别蹦,别妄想火中取栗抢夺我们的胜利果实,别想暗杀我们派的官员,因为只要你们一动,我就可以抓你,可以砍了你——不要说什么,你当年不也是如此起来的吗?你做沛公,不就是因为鼓动沛县的百姓,杀了县令吗?你能做,我们不能做?
是的,我能做,你们不能做。现在时局不同啦。现在已非秦朝的天下,而是我老刘,说话算话啦!
不服?问问你们身边的父老,认不认同我的话?
写到此,咱也觉得豁然开朗了。当年读约法三章之时,只说刘邦是爱百姓,完全没说他有自己的打算啊!
难怪,有人说,约法三章,乃是刘邦从反秦者,向肉食者的转变。那些看起来,只为他人着想的,后面,还是藏着自己的利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