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51年7月12日,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在华盛顿和伦敦同时公布对日本和平条约草案,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复于同年7月20日发出召开旧金山会议的通知,准备签订对日单独和约。
1951年8月15日,周恩来外长发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严正指出西沙群岛和南威岛正如整个南沙群岛及中沙群岛、东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于此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威岛(注:南沙群岛岛礁之一)和西沙群岛之不可侵犯的主权,不论美英对日和约草案有无规定及如何规定,均不受任何影响。
2.1955年4月,周恩来在万隆会议闭幕式上发言,周恩来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周总理指出:“根据这五项原则,中国同菲律宾等邻国的关系没有理由不能获得改善。”
3、1955年12月23日,周恩来答菲律宾记者莫里西奥、曼那劳克问。
莫里西奥、曼那劳克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他的邻国菲律宾共和国抱什么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世界和平同菲律宾共和国进行合作和共同努力的可能性如何?
周总理答:中国人民对菲律宾人民是友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愿意同菲律宾共和国和平相处。只要我们两国不再容许外来的势力在我们两国之间制造隔阂和疑虑,中、菲两国没有理由不能和平相处、友好合作并且为世界和平作出共同的贡献。
4.1955年在印尼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团长周恩来会晤菲律宾代表团团长、外交部长罗慕洛,表示愿意与菲律宾缔结国籍协定,并邀请菲律宾人到大陆沿海地区访问,但遭到拒绝。
5.1974年9月20日至29日,周恩来在医院会见马科斯夫人(菲律宾总统马科斯的特别代表),为促成1975年的中菲建交做准备,鞠躬尽瘁。此时,他是拖着只剩下30.5公斤的重病之躯。
中国志,从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