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7月18日,中国政府在绥芬河接收了苏方移交的969名日本战犯,送至抚顺战犯管理所关押。抚顺战犯管理所原是日本侵华期间修建的“模范监狱”,曾有数以万计的中国抗日志士在这里受到过残酷对待。也是在这座监狱里,战犯得到人道主义的待遇。根据周总理的指示,抚顺战犯管理所突出“改造人、造化人”的政策,实行彰显人道主义的“三个保障”:一是保障人格不受侮辱;二是保障生活条件,物资供给相当于中等市民生活水平;三是保障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国家还在经费紧缺情况下,拿出数百万元,新建了俱乐部、体育场、图书馆和露天舞台;购买各种乐器,成立了合唱班、乐器班,举行音乐会;每年春秋两季各举行一次运动会。从1956年2月6日开始,分三批组织战犯到北京、上海、南京和东北等地参观。这一切都是为了让战犯们在较好的环境中安心学习、自我反思。
早在1945至1947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各自处置了几百名乙级或丙级日本战犯,其中许多人被判死刑。抚顺管理所的日本战犯自知在侵华战争中罪行严重,生还希望渺茫,初来时带着“破罐子破摔”的心理,顽固地坚持反动的侵略立场,有组织地不认罪、不接受改造,并不断散布侵略有理的舆论。管理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对这些战犯进行了国际法知识的教育,并依据《海牙公约》和《日内瓦公约》,结合国际军事法庭的规定,指出他们是名副其实的战犯,都犯有破坏和平罪,或战争罪,或违反人道罪,应负个人刑事责任,必须接受审判和处理。经过教育,许多顽固分子开始心服口服地承认自己是战争罪犯,为改造工作打下了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1952年开始,管理所对战犯进行“悔罪教育”,组织愿意学习的人学习《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罪行纪实》等材料,并联系实际开展讨论。管理所向战犯们严正指出,日本侵略中国导致三千多万人死亡,且公然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到处建立“无人区”,使用活人做细菌实验,把中国人当活靶子“练兵”,烧杀、奸淫,无恶不作;同时又向他们指出只有认罪悔过,才能得到宽大处理。经过教育,绝大部分日本战犯都交待了自己的罪行,供述了所犯下的骇人听闻的罪恶事实。仅据900多名战犯初步供认的数字统计,在侵略我国期间,他们及其下属共杀死94万多人,烧毁房屋19000多处(栋、座),约40000多间,抢走粮食3691万多吨。到1956年审判时,所有受审战犯无一人否认罪行,无一要求赦免;相反请求法庭对自己严惩,并对日本军国主义进行谴责和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