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给八路军发饷
1936年12月1日,朱德、毛泽东等19位红军高级将领联名致电蒋介石:“吾人敢以至诚,再一次请求先生,当机立断允许吾人之救国要求,化敌为友,共同抗日,则不特吾人之幸,实为全国民族唯一之路。”12月12日,西安兵变,蒋介石被迫同意联共抗日。随后,国共开始一系列谈判,核心是红军改编问题,中共要求编成4个军,12个师。国民党只同意红军编成3个团。1937年3月下旬,周恩来抵达杭州,向蒋介石出示了中共新的十五条意见书,其中关键内容是改编后的红军总人数不少于4.5万人,红军和陕甘宁边区的经费,由国民政府拨付。这次谈判又没有达成协议。
国共第二次合作后八路军的军饷开始由国民政府发放
当时国民政府拨付张学良的东北军每年军饷200万银圆。
“七七”事变和“八·一三”淞沪会战后,国民革命军失利,损失惨重。蒋介石同意中共红军改编三个师的番号。只要求整编后的红军赶快出兵。8月25日,中共中央军委在洛川会议后发出命令,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共辖3个师,每个师4个团,共12个团。当即收到了国民党政府发给的第一批30万银圆军饷。
国共第二次合作后八路军的军饷开始由国民政府发放
国防政府对八路军发饷数目,是根据协议对三个师按4.5万人计算,每月发给军饷法币63万元,其中生活费30万元,战务费20万元,补助5万元,医疗补助费1万元,米津贴补助及兵站补助费7万元,(当时法币1元合抗战前1银圆)以后几年略有增加,但总数没超过75万元。军饷由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向军需局领取。如115师参谋长周昆领取该师第二批军饷8万元。
1937年4月国防政府给陕北提供粮食和被服。
1937年9月起,改编后的八路军陆续进入山西境内抗日。11月初,太原失守。毛主席当天就致电周恩来和八路军总部朱德、彭德怀指出:“应该在统一战线之原则下,放手发动群众,扩大自己征集给养,收编散兵。应照每师再扩大3个团之方针,不靠国民党发饷,而自己筹集供给之。”隐蔽地扩大部队兵员。
国共第二次合作后八路军的军饷开始由国民政府发放
1938年,日本采取南北对进的方针,调集6个师团30万兵力夹击徐州,造成河北、山东等平原日占区兵力空虚。毛主席及时抓住机遇,做出从山区到平原开展游击战的决策。八路军分散游击,发展部队。1939年八路军扩大5倍,兵员达25万人。
国防政府对八路军的发饷,一般遵守协议按时发放。例如,据记载,1939年6月周恩来的副官蒋泽民到西安领取48万元军饷。
八路军南泥湾垦荒
但遇特殊情况就拖欠,事后也会补发。比如1939年冬至1940年春,胡宗南部队进攻陕甘宁边区时,国防政府就对八路军停发军饷。但事件平息后,经中共据理力争,八路军在1940年4月份又领到拖欠了半年的军饷。
1940年八路军扩大了10倍,达到40多万。这些部队大多靠自己征集给养。国民政府只对原协议中的4.5万人发饷。八路军兵员虽越来越多,但以独立团、军分区、武工队的名义,八路军的正式编制依旧是3个师的番号。
1940年8月20日,彭德怀打响了百团大战,第一阶段歼灭日、伪军约7000人,彭大将军打出了“百团”旗号,暴露了八路军实力。因国共合作协议中的12个团变成120个团,到1940年10月,国民政府暂时切断对八路军供应。1940年12月,国防部长何应钦宣布停发延安方面的军饷,当时延安抗议说,还有10月份的20万元军饷没有领取。
1941年开春,延安就开展了大生产自救运动。
国民政府给新四军发饷
国共第二次合作后八路军的军饷开始由国民政府发放
按照叶挺出任新四军军长时对蒋介石的要求,每月应发给新四军经费18万元。实际只给了新四军每月8万元。后经叶挺和项英多次要求,增加到每月13.5万元;另外江北的新四军每月经费3万元,由安徽省政府廖磊、李品仙提供。(经办者何伟和李人林)
1941年1月新四军在领到补齐之后的欠饷后1940年4月出发,1941年初皖南事变,被宣称是“叛军”,也就再也没有给新四军发放军饷了。
国共第二次合作后八路军的军饷开始由国民政府发放
国民党从1941年以后,完全停止发给八路军新四军的军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