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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官员的腐败,朱元璋都推出了哪些制度应对?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可以说是古代封建王朝中,最讨厌贪污的皇帝,这和他的早年经历有关,众所周知朱元璋是一介平民,早年时期的他当过乞丐,也当过和尚,可以说他最知道百姓的疾苦,也正是如此他登基后推出了一系列针对官员腐败的应对制度,今天就由小编来说说。

一是严肃法令。采取严格的制度保障,是朱元璋整治腐败的首选措施。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诏令:“自今犯赃者无怠”。洪武八年(1375),朱元璋又下令,犯贪污罪的官吏一律贬谪到凤阳屯种。在《大明律》中,朱元璋对贪官污吏处罪特别重。其中,犯有贪污罪的官吏,一经查实,一律发配到北方荒漠之地充军;官吏贪污银子六十两以上的,处以枭首示众之刑。后来又降旨,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而且朱元璋在执法方面一视同仁,不管对方是京城高官,还是皇亲国戚,一概格杀勿论。朱元璋的女婿、附马都尉欧阳伦,凭着自己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夫,不顾朝廷的禁令,为非作歹。除了强占土地、隐匿税赋,他还插足商业,走私贩私,向陕西贩运私茶,从中获取暴利。朱元璋知道后,立即下令赐死欧阳伦。

二是酷刑危摄。朱元璋对的贪官的惩罚措施非常严厉,死是贪污行为最终选择,但他实行的刑罚很严厉,也很残酷,不是简单的让其一死了之。除了刑法规定的“五刑”外,朱元璋还常常法外用刑对付贪官污吏,如廷杖、抽筋、挑膝盖、剁指、剁脚、剥皮等酷刑。在明代的官衙前,大多都有一个专门的剥皮场和一个专挑贪官人头的长杆;在官衙办公书案旁,则有一个塞满稻草的人皮,用以震慑和恐吓那些心存贪渎之念的官吏,使之触目惊心。

廷杖,施刑时扒去贪官官服,反绑双手,装裹在一个大布里,用棍棒打大腿和屁股。行刑者为锦衣卫校尉,他们都受过严格训练,技艺纯熟,能够准确根据司礼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的暗示地掌握受刑人的生死。如果这两人两脚象八字形张开,表示可留杖下人一条活命;反之,如果脚尖向内靠拢,则杖下人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杖完之后,还要提起裹着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后再重重摔下,此时布中人就算不死,也去了半条命。如开国大将、永嘉候朱亮祖就是在朝廷之上被活活打死。

凌迟,即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让贪官活活地痛死。

刷洗,就是用开水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

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

此外,还有挖肠、阉割、挖膝盖等,无不是令人心惊胆战的酷刑。

三是特务监视。实行特务统治是明朝专制统治的一大特色,不过,当时的特务却是个公开的职业。朱元璋夺取天下后,为随时掌握在京大小衙门官吏的所作所为,特设一批特务人员,称作检校,主要由他的亲信文官武将甚至和尚担任。早期的特务检校只是密探性质,并无捕讯之权。为使侦探、拘捕、刑讯一体,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在拱卫司的基础上设立锦衣卫,赋予专门巡察缉捕审讯政治要犯之权,下设镇抚司,办案可越过司法部门。锦衣卫遍布全国各地,事无巨细,都侦察探听。

有一天,大学士宋濂在家中请客喝酒,第二天一上朝,朱元璋见面第一句话就问他昨天请的什么人,做的什么菜,喝的什么酒?诚实的宋濂如实回答,朱元璋听后对宋濂大加赞扬:“宋爱卿,你真是朕的忠臣,说的一点不错,没有骗我。”说着拿出一张图,是昨天宴会的座次情况和酒、菜之类的清单,宋濂看过清单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连自己都不太清楚的细节竟赫然写在了纸上!

后来,他的儿子朱棣为了同锦衣卫相制衡,在此基础上又发展了另一套特务组织东厂,两套特务组织同时在朝野发挥作用。

四是百姓检举。发动老百姓对官员的贪污行为进行监督,是朱元璋的一大开创,在封建时代作出这个创举实属难得。朱元璋在《大诰》中郑重申明:凡守令贪污者,允许百姓赴京控告法令规定。并强调“……敢有邀截阻拦者,枭令。”“其正官、首领官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拦者,其家族诛。”也就是说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但在封建时代民告官谈何容易,老百姓被压制惯了,很难有揭发检举的冲动,这一政策虽说有民主思想和开创性,但在当时操作性还不强,所以实施者并不多。

任何事物都具有其两面性,也利也有弊,朱元璋治理贪污腐败活动也不另外。

首先,从积极意义来看,由于朱元璋对贪污腐败深恶痛绝,打击制度最严厉,打击的手段最残酷,所以他在位期间,廉吏清官随处可见,堪称风清气正,是历史上少有的廉政时期。《明史》中赞道:“明太祖惩元季吏治纵弛,民生凋敝,重绳贪吏,置之严典。……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焕然丕变矣。”至少这段时间,大明朝的老百姓是最幸福的,当官的不敢欺负老百姓,也不敢多收老百姓一文钱,官民关系可以说是最和谐的。

从消极方面来看,尽管朱元璋实行了最为严厉的法制的酷刑,也培养了不少清廉的官吏,但贪污腐败现在却没有杜绝,而且贪官越杀越多。官员被杀太多,成为朱元璋统治时期的一大败笔。据统计,自明朝开国以来,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看来,在当时当官并不是件美差,不要说贪污了,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是很幸运的了。当时的大明朝,当老百姓还挺舒服,当官就没那么舒坦了,大臣们早上上殿见君,晚上都不知能否回家,整天提心掉胆,说不定那天就没命了。当时的史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滑稽的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364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后杀6人,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358人。

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就是某官员犯法,判了死罪收了监,但由于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干活了,就把这个受罚的官员拉送到衙门去处理公务。只不过这个公堂上审问犯人的官员,和堂下审训的犯人一样也戴着镣铐,而且后面还有人监视。这个被判了死罪的官员给下面跪着的犯人判死罪后,自己再去领死。

在整治贪污腐败这方面,朱元璋可以说从未手软过,许多官员在京城为官几乎就是度日如年,但凡有一丝贪污被查出,贪污钱财超过六十两以上者,直接被斩首示众,让无数的官员都是提着脑袋来上朝,并且朱元璋属于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过一个的那种人,也正因为如此许多的贪污大案也产生了不少的冤案,毕竟很多时候朱元璋只是怀疑,但是只要朱元璋起了怀疑之心,那么官员的人生也就到头了。不过虽然朱元璋在位期间,杀贪官污吏无数,但却没有消除腐败,这不能不说是对他的一种讽刺,一种悲哀。

那么对此你有何不同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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