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发展到《金瓶梅》成书的那个历史时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流通性加大,有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缝隙,可以容纳许许多多以前难以存活的“社会填充物”,形成了礼崩乐坏的局面,以往约束婚姻、家庭、人际关系的观念与规则,都被侵蚀、解构,从皇帝、权贵到富人乃至平民,都看重“房中术”,对于性享受,越来越放纵,皇帝公开征集春药,妓院娼寮遍布各地,暗门子更不计其数。
还衍生了帮嫖的地痞流氓,以及种种难以确定身份的闲杂人物,带色表演,带色小说,《花营锦阵》那种yín秽图画,西门庆所带的yín器包里的那些东西,都非常流行。《金瓶梅》后十回里写到属于清河范畴的临清,“是个热闹繁华大码头去处,商贾往来之所,车辆辐辏之地,有三十二条花柳巷,七十二座管弦楼”,可见对传统农耕社会的解构,已经达到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这是《金瓶梅》故事的大背景,当然也是潘金莲进入西门庆大宅院的具体人文环境。这究竟是社会的整体堕落,还是历史发展中具有某些进步意义的杂驳景观?是否可以从混浊的泥沙中,淘澄出闪光的金屑?
我认为,明朝发展到那个阶段,性意识的觉醒和弘扬,以及性行为在社会生活中的脱敏、去耻,是一种带有污点的进步。
词话本前面,有欣欣子序,里面说:“窃谓兰陵笑笑生作《金瓶梅传》寄寓于时俗,益有谓也。……传凡一百回,其中语句新奇,脍炙人口,无非明人伦、戒淫奔、分淑匿、化善恶,知盛衰消长之机,取报应轮回之事,如在目前始终,如脉络贯通,如万系迎风而不乱也,使观者庶几可以一哂而忘忧也。其中未免语涉俚俗,气含脂粉,余则曰不然,《关雎》之作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富与贵,人之所慕也,鲜有不至于淫者;哀与怨,人之所恶也,鲜有不至于伤者……故天有春夏秋冬,人有悲欢离合,莫怪其然也。”
此序在崇祯本和张竹坡评点本中均被删去。这肯定是崇祯本整理者和张竹坡都不认同欣欣子的观点。特别是欣欣子那“富与贵,人之所慕也,鲜有不至于yín者”的明快宣示,这种对普遍存在于人性深处的恶的揭示,到了今天,恐怕也还是会令许多人摇头。与《金瓶梅》作者笑笑生和写序的欣欣子同时代的李贽(1527—1602),是一位值得特别重视的思想家,他的观点,与欣欣子相通,李贽承认个人私欲,“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天尽世道以交”,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商品交易合乎天理。
“士贵为己,务自适。如不自适而适人之道,虽伯夷叔齐同为淫僻。不知为己,惟务为人,虽尧舜同为尘垢豼糠。”针对正统理学家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命题,他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的主张。李贽提出“童心说”,主张创作要“绝假还真”。李贽和欣欣子承认人的七情六欲具有合理性。人应该本着自然天性生活。
比如潘金莲,她知道自己美丽,她希望能自主支配自己美丽的身体,她有旺盛的性欲,对与吸引她的异性交欢乐此不疲。原来她被迫让张大户、武大郎那样根本不与她匹配的男子占有她的身体,她追求了雄性感十足的武松却遭到冷拒,但是她终于被十分中意的胖壮男子西门庆娶进门,他们之间的双向性享受是其乐无穷的。潘金莲是自觉释放纵欲这一自然天性的女子。按李贽和欣欣子的理论,她应该算是一派“童心”的“真人”。
《金瓶梅》里写了很多次潘金莲与西门庆的交欢。第二十七回,潘金莲醉闹葡萄架,是全书大尺度描写最酣畅淋漓的文字,西门庆对潘金莲的玩弄有SM(sadomasochism,即虐恋)的成分,使用了几种yín器。在大陆发行的各种版本的《金瓶梅》书里,除1989年齐鲁书社印行的《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会校本外,其他都有删节,最多的删去1300多字。
吉林大学教授、金学家王汝梅认为:“第二十七回是人类xing爱小说的上乘篇章,是性爱小说的经典回目。此回着力写潘金莲的xing行为性心理……表现了兰陵笑笑生通过性爱,塑造人物,探索人性奥秘的非凡艺术才华。”(见《王汝梅解读〈金瓶梅〉》,时代文艺出版社2015年第一版)此说可供参考。
我注意到王汝梅先生使用了“人类xing爱小说”这一概念,他的意思,这不但不是一个需要贬抑的概念,而且是一个需要肯定的正面概念。我个人认为,“xing爱小说”起码应该被视为一个中性的概念。虽然我们这边对于《金瓶梅》的出版发行仍有所限制,但是我注意到,对于西方的一些性爱小说,比如劳伦斯(1885—1930)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纳博科夫(1899—1977)的《洛丽塔》,在翻译出版发行评论推介上已经都很开放,“小萝莉”已经成为年青一代中非常流行的用语,是“小可爱”的代称。
在电视真人秀节目中,常有年轻姑娘称自己为“小萝莉”,而这个符码的来源,就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小萝莉”就是洛丽塔,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她和可以说是老头儿的男子亨伯特发生了不伦之恋。
再有“屌丝”一词的流行,也值得研究。什么是“屌丝”?“屌”这个字在《金瓶梅》里当然会有,“屌”就是男性的生殖器,“屌丝”就是男性的阴毛。可是现在的电视节目里,甚至是征婚节目,会有年轻的女子笑嘻嘻地说:“我就是一个屌丝!”录制时她这样说了倒也无所谓,问题是主持人及其他嘉宾竟也满口“屌丝”,编导及审查者可能并不是因为思想开放,而是由于没有去查资料推敲,就没有将这些话语剪掉,照播不误。
当然,现在称自己或别人为“屌丝”的人,大概只是把这个词汇理解成“很微不足道的人”“很二的人”“很随便的人”“很邋遢的人”一类的意思,并不是真按那字的原意来加以使用。我讲到这些,是为了说明自己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对于涉及色情的文字,在学术范围内不能禁绝,但在面对全社会的通俗传播载体上,考虑到青少年不宜,有所删节,有所避免,还是必要的,可以理解的。
而且我相信,一定会有那样一天,我们对待《金瓶梅》,也能有对待《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洛丽塔》那样的包容雅量,毕竟,《金瓶梅》是我们本土的文学经典,理应获得比外来性爱小说更多的尊重。
潘金莲被西门庆娶进门做了五房,满足了她与最佳性伴侣纵欲的需求。但是,西门庆并不是只跟她交欢。西门庆不仅可以随便在妻妾中挑选交欢的对象,还会和仆妇丫头奶妈伙计老婆等众多的女性发生关系,甚至还有男宠供他玩弄,更经常跟妓女泡在一起。
因此,潘金莲要想独享西门庆的情欲,那是万不可能的。但是潘金莲被作者写成一个情欲超常旺盛的女子,本来,脱离了被张大户欺辱,被武大郎恶心占有的处境,她应该没有性苦闷了,没想到被西门庆娶进门不久,跟她热络几天之后,竟然一头扎进了丽春院,被一群帮嫖的人围随,“乐不思蜀”,多日不着家。
吴月娘等其他妻妾对此虽然不满,也只能是无可奈何,潘金莲却绝对不能忍受寂寞,她在大苦闷中,给西门庆递去情书,西门庆仍在妓院不归,她便饥不择食,把三房孟玉楼带过来在花园看门的小厮琴童儿,拿来泄欲。这说明潘金莲并不是一个追求爱情的女子,她的生命存在,就是性欲存在。对比于那个社会中被封建礼教禁锢压抑的许多女性,她自己解放自己,蔑“天理”,纵人欲,以行动呼应着李贽那样的思想家对礼教的解构,有其勇敢的一面。
但是,我认为,对她作评价,“个性解放”是并不恰当的,要去掉“个”字,说她是“性解放”的先锋,恐怕更适宜一些。我想起了鲁迅先生写的《祝福》《我之节烈观》,离开《金瓶梅》所描写的明代生活已经很久远,到了20世纪了,像祥林嫂那样的妇女,仍然没有对自己身体的自觉意识和自主支配意愿,而布满各个地方的节烈牌坊,扼杀过多少年轻寡妇的正当性欲,“碧海青天夜夜心”,多少女性在礼教约束的煎熬中失却了做爱的享受,那本是生而为人的天赋权利。
《金瓶梅》写潘金莲,作者就是写出一个活泼泼的生命,令我们相信在那个时段,那个地方,有那样一个女子那样活过。她恨不得天天包占西门庆,但是西门庆虽然极其喜欢她,却绝不会只跟她交欢,于是她跟西门庆的女婿——按说也是她的女婿,晚一辈的陈经济——放肆地偷情乱伦。
有的读者和论家会把潘金莲评价为一个荡妇,我想那也并不冤枉她。从对封建礼教的反抗、冲击、解构来说,潘金莲这样的荡妇也确实构成一种力量。所以我说,性意识的觉醒和弘扬,以及性行为在社会生活中的脱敏、去耻,是一种带有污点的进步。
我不同意把潘金莲评价为个性解放的艺术形象。《金瓶梅》虽然是部了不起的长篇小说,但是作者没有塑造个性解放人物的动机,也没有那样的客观效果。潘金莲只是对肉有自觉性,灵这方面还是蒙昧的。到了清代乾隆朝中期,曹雪芹写出了《红楼梦》,《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才是具有个性解放色彩的艺术形象,他们在灵肉两方面都具有了自觉性。
个性解放是必须有灵,即有精神上的东西的,潘金莲始终处于形而下的状态,精神是贫穷的,林黛玉可大不一样,她精神上极其富有,“我是为我的心”,这一句宣言就标志着她对自己生命独立性的深刻认知,以及她反主流意识形态的义无反顾的勇敢坚韧。
不过就人物的鲜活生猛而言,潘金莲这个艺术形象的塑造实在是非常成功的。也许我们一开始就不应该陷入给予潘金莲社会学评价的误区,更不应该尝试为她选择标签。她就是她,独特而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