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女子一旦身陷牢狱之灾, 其惨状简直无以言表。 尤其是“骑木驴”、“铁莲花”,均是古代史上最惨无人道、最灭绝人性的残酷刑罚,是人性恶念最典型最集中的体现,在古代男权主义统治下的整个社会的悲哀。
女人的命运和结局大都是十分悲惨的,尤其是被男人们认为犯了什么错误的女人,不仅要遭到封建统治者的肆意摧残。而且成为男人们集体发泄的对象。
据有关史料记载,第一次女性罪犯被判“骑木驴”,应该在北宋时期。古典名著《水浒传》中就有关于北宋时期女人“骑木驴”的描写。
那是在武松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惯拉皮条和教唆杀人的王婆被判处“剐刑”: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其实,在北宋时期,所谓“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残酷刑具为“木驴”。
当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审定谳之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验明正身,然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下体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人游街示众。
清朝晚期,清朝统治者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时候,对于被俘虏的太平军得女兵也采取这种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骑木驴”酷刑。1860年6月13日《华北先驱报》上就发表一封目睹清兵凌迟太平军俘虏的信件。这封信件的主要内容是:在太仓被占领的次日,上午11时光景,有一大批太平军俘虏被押送到卫康新附近清军营地。这批太平军俘虏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刚出世的婴孩,到八十岁蹒跚而行的老翁,从怀孕的妇人,到十至十八岁的姑娘,无所不有。清军把这些妇女和姑娘,交给一批流氓强奸,然后拖回来让她们“骑木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