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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小妾是用来吃的?连刘备这假君子都干过!

在历史中,在没有粮食的情况下,人们会自相啖食。这种恐怖的现象在现在社会一些地方还是有的。在古代,这种现象特别的多,在战争时期,这样的现象是司空见惯的。

在古代的将军在守城抗敌的时候,一旦粮草匮乏,往往会做同一件事,就是杀掉自己的小妾给大家充饥,于是将士用命,人人感动。小妾比妻子的地位要低下,不过妻子也只是丈夫的私有财产。有识之士不会为这事情去批判他们。他们记住的是这些将军的胜利。

在三国演义中出现很多吃人大 现象,最著名的是刘安杀妻为刘备,这两人也不会感到任何的道德压力,因为在那是就有很多这样的现象。而吃人肉对于刘备并不算什么,刘备吃起人来也颇有享用野味之感。刘安为款待刘备,杀了自己的妻子给刘备当野味享用,刘备得知后仅是“不胜伤感,洒泪上马”。

而在历史中罗贯中写《三国演义》时安排刘安杀妻,是为了表现出刘备“得人心”,却以“吃人”表现“人心”,真的是让人不寒而栗了!这就可以一定程度反应但是历史人吃人的黑暗。

面对“仁义”的刘备,刘安竟然可以对相濡以沫的妻子痛下杀手,看来“仁义”二字真是“吃人”了!而刘备竟然也只是对这种凶残的行为“伤感”、“洒泪”,足见他的思想还是很有问题的,至少在这方面跟仁德两个字一点都搭不上!不想过多的评价这个事件,但想想,如果放到当代,你见到一个吃过人肉的人会是怎么感想的!

至于那个杀老婆的刘安,也算是个奇葩了,既然要孝敬刘备,大可以献出自己的皮肉--这样才可表示彻底的诚心,为什么要去残杀自己的妻子呢?看来刘安也未必心诚,他也是投机,认准了刘备定会发达,于是女人就该死了。罗贯中到此仍觉得未能尽兴,又接着安排刘备将此事说与曹操,“操乃令孙乾以金百两往赐之”。看来刘安赚了,一顿“野味”竟然赚了百两黄金,至于后来刘安是否得到了刘备长远的好处,罗贯中似乎忘记安排了,小人物总是被遗忘的。

在古代这种行为是不会受到人们攻击的,再带认为妻儿是自己的财产,他们可以随意处理。而吃妾的肉更是小事情,知识作为现在的我们是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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