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曾经有一个冤案直到今天我们仍旧拿来作为范例并且引以为戒,这个冤案的就是文革时期的“刘少奇冤案”,因为决策者的错误判断,使得刘少奇蒙受不白之冤,直到他死后才帮他平反。这次的冤案是建国以来影响最大的一次冤案。其实建国以来,国内制造过的冤假错案并不止这一件。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建国以来所制造的冤假错案,看下都有哪一些?
第一件是“胡风反革命集团”案。
“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是1950年代在中国大陆发生的一场从文艺争论到政治审判的事件,由于胡风文艺理论被认为偏离毛泽东红色文艺理论,胡风及其支持者和以周扬等人的文艺争论升级为政治批判,随着事件的发展,中共高层介入文艺争论并给予胡风“反革命”的政治定性,胡风等人也因此遭到审判。该事件也与此后中国大陆发生的历次文艺批判运动息息相关,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一场文艺界的大规模政治整肃和清洗运动。所以该案理应居首位。
第二件是“潘汉年、杨帆反革命”案。
潘汉年在隐蔽战线、统战工作上的成绩居功至伟。某种程度上讲,国民党是被中共隐蔽战线工作击溃的。而潘汉年是作为其中的杰出代表。解放后,仅仅因为被怀疑有“历史”问题,就被最高当权者打入“地狱”,直至倍受折磨、含冤去世。不能不说是“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的现实版本,而这只是“谋臣亡”的开始。
第三件是“彭德怀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案。
1959年7月,彭德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期间,不顾个人安危,为民请命,勇于直言,写信给毛泽东主席,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提出批评,遭到错误的批判,并在中共八届八中全会上被错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的首领,免去国防部长等职务。庐山会议原本是为了“纠左”,但会后却在全国展开了“反右倾运动”,上万名党员受到了批判与非人道待遇。“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彭德怀又遭到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无端诬陷和严重迫害,被红卫兵从成都押回北京,惨遭批斗、关押。
第四件是“刘少奇反革命集团”案。
1966年8月的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毛泽东将“炮打资产阶级司令部”的目标直接指向刘少奇。刘少奇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批斗、迫害致死。作为国家主席,在监狱中惨遭摧残,死时全身赤裸、破席裹身,真是文明社会之罕见,充分说明了“文化大革命”的残绝人寰。
第五件是“反革命裴多菲俱乐部”案。
1967年10月人民美术出版社的造反派报纸《红小兵》与南开大学的造反派报纸《卫东》联合推出一期专号,八开四版的专号上,近三个版面刊登了《彻底砸烂反革命裴多菲俱乐部—“二流堂”》。1967年12月13日,在该文基础上经过修改,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粉碎中国的裴多菲俱乐部—“二流堂”》,将对文艺界迫害运动推向极致。“二流堂”一案株连数十人甚至数百人,外围受牵连的人更是数量惊人。
第六件是“丁玲、陈企霞反党小集团”案及“丁玲、冯雪峰右派反党集团”案
该冤案是胡风案的再现,只是由于文艺理论上有分歧,就被扣上“反党”的罪名,并长期倍受折磨。
第七件是“三家村反党集团”案。
1965年5月,因北京市委的“独立王国”等问题,对杂文《三家村札记》、《燕山夜话》进行了批判。作者邓拓、吴晗、廖沫沙被打成“三家村反党集团”。这是江青一伙迫害老干部和知识分子的一个开端,邓拓、吴晗先后被迫致死,廖沫沙被长期监禁。
第八件事是“张志新反革命”案。
作为个人,在噤若寒蝉的“文革”期间,以大无畏的气魄,公开反对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反对个人崇拜,为刘少奇及一些老帅喊冤叫曲,可歌可泣。惨遭酷刑,被割喉而死。历史会记住她,“文革”斗士第一人。
第九件是“阶级斗争扩大化”案。
建国后,对“无产阶级斗争”的无限上纲上线,导致几千万普通民众,被迫戴上“地、富、反、坏”的帽子,过了近三十年的苦难生活。
这些冤假错案影响最大的就是刘少奇的那一件了,这一次的错案给刘少奇以及他的家人造成了不可弥补的伤害。所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文革时期给人们造成的伤害有多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