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一段铁路的边上,发现了一个装满竹简的古代墓葬。长眠在墓中的是一个叫喜的秦国小官吏,他把秦国繁杂的法律一一抄写在竹简上,死后放在了身边。
竹简上有这样一些内容:在秦始皇登上王位的那一年,喜17岁,他向政府申报了自己的年龄,当时叫“傅籍”。“傅籍”的意思就是他开始登记作为一个壮丁,可以为国家效力了。
竹简上记载:喜分别在秦始皇三年、四年和十三年的时候,从军打仗。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在秦国,一个人一生服几次兵役似乎没有严格的规定。从17岁到60岁,只要国家需要,所有的成年男子随时都要奔赴战场。
秦人还实行封爵制度,有二十级爵位,男子得到一级爵位以上,犯罪可以得到减免,普通人服役期限从17岁始到60岁止,而有爵位的人可以减少服役期,56岁就可以提前退伍,在当时被称为“免老”。
十年统一战争时,秦国调动了大约100万的士兵,当时秦国的人口大约有500多万,五个秦人当中就有一个士兵。
从喜的经历来看,秦国实行的是普遍的征兵制,当战争爆发的时候,每一个秦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家的安排。
竹简上记载:军粮是由国家统一供应的。据史书记载:一个士兵每月的口粮大概在40斤左右,秦国灭楚,战争打了将近两年时间,需要的粮食至少50万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