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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约三事之二 刘备的妻子

(注:论约三事之一见[论关羽之降])

本文着重讨论关羽“约三事”中的第二件事。

“二者,二嫂处请给皇叔俸禄养赡,一应上下人等,皆不许到门。”

要弄清楚此点,先得看看刘备之“妻”到底有哪几位。

一、甘皇后传:“(兴平元年194)先主临豫州,住小沛,纳以为妾。(其时纳为妾则尚应有嫡室夫人)先主数丧嫡室,常摄内事。随先主于荆州,产后主。”

二、麋竺传:“(建安元年196)吕布乘先主之出拒袁术,袭下邳,虏先主妻子,先主转军广陵海西,竺于是进妹于先主为夫人。。。。。。(则其时刘备包括甘氏在内的嫡室夫人尽皆遭擒麋竺才会有进妹之举)”

可见刘备其时于史有载姓氏的夫人有两位,未载姓氏的则不知几何。

我们再来整理一下关于刘备“妻子”遭擒的情况。共有三次:

一、先主传:“(建安元年196)先主与(袁)术相持经月,吕布乘虚袭下邳。下邳守将曹豹反,间迎布。布虏先主妻子(包括甘氏在内)。。。。。。先主求和于吕布,布还其妻子。”

二、先主传:“(建安三年198)将至沛收散卒,给其军粮,益与兵使东击布。布遣高顺攻之。。。。。。复虏先主妻子(包括甘氏和麋氏在内)送布。曹公自出东征,助先主围布于下邳,生擒布。先主复得妻子。”

三、先主传:“(建安五年200)先主据下邳。。。。。。曹公东征先主,先主败绩。曹公尽收其众,虏先主妻子(包括甘氏和麋氏在内),并擒关羽以归。”

通过麋竺传的记载可以想见刘备“妻子”尽皆遭擒的境况。因为是攻城战,而刘备的家小于城内肯定是集中于一处保护,所以一擒皆擒。而刘备三次散失家小全都是军败城破,所以其每次家小尽失应无疑。

如前所示,前两次刘备的“妻子”遭擒后都有记载通过种种途径安全归来。可第三次就没这么好运了。因为他既没有向曹操求和,亦没有人帮他出头灭了曹操。所以,他应该在有生之年都无法再与被擒的“妻子”团聚了。除非曹操突然间良心发现,不忍破坏他人的天伦之乐,一面与你厮杀,一面还将所俘获对手的家眷送还。当然,有人会说关羽不就是这样回到刘备身边的吗?这其间当然会有所区别,要知道曹操看重的是关羽,对刘备则既妒且恨。况且关羽并非曹操送回来的,而是逃回来的,前已论之。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本来缘份已尽的数人到底有否回到刘备的身边。

先主传:“(建安十三年208)曹公南征(刘)表。。。。。。先主弃妻子。。。。。。”

这是刘备第四次与家小失散,这次“抛妻弃子”的结果如下:

赵云传:“及先主曹公所追于当阳长阪,弃妻子南走,云身抱弱子,即后主也,保护甘夫人,即后主母也,皆得免难。”

而有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仍免不了再次遭擒的命运:

曹纯传:“从征荆州,追刘备于长坂,获其二女辎重,收其散卒。”

问题又出现了,刘备何时冒出来两个女儿?其实她们二人一直就存在,只是不为人所注意。现代“妻子”的含意便是指老婆一人。而古人“妻”、“子”并称则表明不只有妻和妾,还有子和女。前面刘备家属三次被擒皆言“妻子”。

而据先主传注引英雄记曰:“建安三年(198),布使人齎金欲诣河内买马,为备兵所钞。布由是遣中郎将高顺、北地太守张辽等攻备。九月,遂破沛城,备单身走,获其妻息。。。。。。”这里便直接说“妻息”了。应可释大家之疑。

但从上所引甘皇后传可知,刘备得子在到荆州以后。那上述所言之子则实为女,而且有两个,便是后来被曹纯擒获的二女。而这次的长坂坡之役是平原会战,在敌军的冲击下,出现四散奔逃的局面也毫不奇怪。有人保护的如甘氏和后主则免,无人保护的如刘备的两个女儿则再次遭擒。

此役中出现的甘氏和刘备的两个女儿于建安五年(200)已被曹操擒获,又怎么会出现在建安十三(208)的荆州战场上呢?

或者又有这么巧的,甘氏于建安五年(200)其实没有被俘,而刘备前三次被擒之“子”或死或仍在曹操掌控中,这次被擒的两个女儿是后来生的。

还是此数人皆在关羽的保全下得以再聚?

曹操是很看重关羽的,我们姑且不论关羽是围而后降还是擒而后降,总之要他投降得先劝降。总不见得一个不怕死的人会主动无条件投降吧。那曹操会不会以刘备的家眷作为谈判的筹码呢?而关羽又会不会以刘备的家眷作为谈判的筹码呢?答案应该都是肯定的。

而关羽于逃亡之际,仍带着数位妇孺回到了刘备身边,亦可推知其对关羽投降的促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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