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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大都市为何男娼兴盛?宋朝娼妓业为何如此发达

中国古代的男娼与今天我们俗谓的“鸭子”或男妓略有不同,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服务对象上,现代所谓的“鸭子”或男妓,主要是为那些身价不菲而内心空虚的富婆服务,而古代男娼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男性,从官方和野史的记载中,所谓的“龙阳”、“分桃”、“断袖”之谓,其中的涉事方均为男性。

如果说男娼的渊源可以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的话,男娼的繁荣兴盛则非两宋莫属。我们且看宋代作家周密在《癸辛杂识》中关于男娼的记载:

书传所载 龙阳君、弥子瑕之事甚丑,至汉则有籍孺、闳孺、邓通、韩嫣、董贤之徒,至于傅脂粉以为媚。史臣赞之曰:“柔曼之倾国,非独女德。”盖亦有男色焉。闻东都盛时,无赖男子亦用此以图衣食。政和中,始立法告捕,男子为娼者杖一百,赏钱五十贯。吴俗此风尤盛,新门外乃其巢穴。皆傅脂粉,盛装饰,善针指,呼谓亦如妇人,以之求食。其为首者号师巫行头。凡官府有不男之讼,则呼使验之。败坏风俗,莫甚于此,然未见有举旧条以禁止之者,岂以其言之丑故耶?

这则记载,首先为我们展示了宋代男娼奇特怪异的行状:“傅脂粉,盛装饰,善针指。”一个堂堂的须眉人物,却涂脂抹粉,盛装打扮,善于做针线活,连称呼都以女性名字相称,其中的怪异着实令正常人瞠目。其次,它清楚地表明男娼已经成为宋代大城市男性一种谋生的手段。这自然与宋代大都市发达的工商业密切相关,也与宋代奢迷的消费方式有关。北宋词人柳永在《望海潮》中形容当时的杭州是“东南形胜,江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豪奢的消费方式必然诞生特殊的消费工具。最后,当男娼逐渐成为一种男人竞相追逐的行业时,男娼的流行就成为必然,以致政府不得不专门发布禁娼令。然而,尽管禁令不可谓不严,但践行者依然如过江之鲫,令人防不胜防。

宋代大都市之所以男娼兴盛,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是宋代城市经济畸形繁荣的结果,在此无须赘述。笔者关注的是,还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一般人甚少注意,那就是宋代城市建筑的开放格局与娼妓业的开放息息相关。

从宋代的城市建筑格局来说,较之唐代的城市有了较大的变化。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说,“宋代以前城市的居民区(坊里)和市场区(坊市),都是封闭的,我们称之为‘城坊制’。……到了宋代,城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都城。凝固的、封闭的、坊市分离的城市模式被打破了,代之而起的是具有开放式布局、民居与市场连成一片的街巷式城市模式。”具体表现为:1,城市的功能从政治型城市向经济型城市转变;2,城市的建筑从城坊制向更开放的街巷式城市转化;3,从商业区与居民区分离的模式向商业区居民区连成一片转变。正是这一城市格局的改变,使得宋代大城市的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商业和娱乐业更加发达,夜市也逐渐变得兴旺起来。

从娼妓业的开放来说,宋代虽然也有相关的禁娼法令,但执行起来却大打折扣,甚至出台了一些鼓励士子冶游的政策法规。吴自牧《梦梁录》云:“官府公筵,及三学斋会,缙绅同年会,乡会,皆官差诸库角妓只直。”简单地说,便是官府买单,让国家的太学生们公费嫖娼。这样的鼓励当然立现奇效:太学生流连坊曲,招妓侑觞,风气颇盛,较唐代进士游宴,更为张狂。为何会有这样的政策出台,或许跟朝廷权臣尤其以贾似道的威胁利诱有关,以致于有无名士作诗云:“鼙鼓惊天动地来,九州赤子哭哀哀。庙堂不问平戎策,多把金钱媚秀才。”

当然,男娼的兴盛还与男娼的消费主体不断增加有关。有宋一代,官僚、士子的待遇是非常优厚的,这为他们的男色消费提供了物质保障。此外,宋代党争的激烈与朝廷权臣的威逼利诱使得不少官员士子厌倦政治生活,转而向小桥流水和风花雪月寻求刺激,宋词的兴盛,或许与此有某种必然的联系。只是可惜的是,当北方的铁蹄滚滚而来,甚至兵临城下时,宋代的大都市里,依然是一片悠哉游哉,沉浸在一片“西湖歌舞几时休”的醉生梦死中!

福建人互称契哥契弟,京师称之为“小唱”。宋徽宗赵佶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玩儿女人乐此不疲,玩儿男人也纵欲无度,他的宰相李邦彦和副相不好好辅助君主,专门迎合他的淫欲,“虽为相,然事徽宗考极亵”。徽宗饮酒,副相短衫窄裤,说着淫词浪语,李邦彦更是戴着各种面具和穿着各种衣衫,扮出各种姿态,取悦徽宗。

明武宗也好男色,有次通过马昂见到了长得英俊威武、肌肉发达、身材健美的一介武夫江彬,十分喜爱,何况江彬口才不错,武宗更是痴迷,当夜就留宿。后来江彬还带着武宗到处寻找美色,荒废朝政。帝王如此淫乱,但老百姓的同性爱倒是爱得可歌可泣,在《耳谈》里面就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平常百姓家里的男儿喜欢当兵的,又没有地方做爱。当兵的有天晚上在仓库值班,出入的人必须登记。那个男儿冒名顶替来到仓库见当兵的,两人就在仓库里做爱,大战三个会合,百姓男儿还意犹未尽。刚好遇见有个美男出来赏月,百姓男儿就去调戏美男,美男大怒,叱骂,百姓男儿仗着有当兵的撑腰,就把美男打死了。当兵的说,“君为我至,义不可忘,我当代劳。”死囚两年,两年间,百姓男儿竟然给当兵的送饭这样的事情都坚持不下去,士兵于是看透男儿的薄情,就揭发;男儿入狱。在男儿行刑前,当兵的又说,“渠虽负义,非我初心,我终不令渠独死!”于是,“亦触木死尸旁”。

一个士兵竟然为了他的打死了人的男情人,去承担责任,为他偿命,这不是为了一腔情爱何止与此?只是那个百姓男儿是一市井无赖,自己惹祸不敢当,难怪士兵怨愤;但在男儿死后,也不愿他独死,就触木以死相随。这些事儿可见中国历史上的男娼和同性恋有时候盛于宫闱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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