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在军事上开始采用火药兵器,且在一些重大战役中发挥了令人瞩目的功效。但这些火药兵器的构造与性能,往往在史籍记载中含糊其辞,令人不得要领,须颇费心思去猜测。这里所谓的“霹雳炮”就是如此,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有学者甚至认为是中国最早的火箭弹,你以为有可能吗?
绍兴三十一年(1167)九月,金主完颜亮率军南侵,由于宋军在淮河没有设防,金兵从容渡淮南下,直抵长江边。十一月,完颜亮决定从采石(今安徽当涂县西北)渡江,再取宋重镇建康(今南京)。这时南岸的宋军不但在数量上处于劣势,且主将不战而退已被罢官,刚好中书舍人参谋军事虞允文赶到犒军,遂毅然担负起军事指挥的重任,立即组织军队沿江布防,亲临前线鼓舞士气。
十一月八日,完颜亮指挥十余艘战船渡江,向宋军阵地凶神恶煞地迎风冲来。宋水军采用两种战术双管齐下:一是以轻快而结实的战舰海鳅船冲撞和拦截敌船,一是密集施放火器霹雳炮,敌船或被撞沉,或中霹雳炮而起火燃烧,不少金兵掉落江中,被宋水军击杀。个别到达南岸的敌舰,约有数百名金兵在强行登陆中,也被宋军悉数包围歼灭。战事待续到日暮,金军损失惨重,难以抵挡宋军的反攻阵势,只得退回江北。次日,敌船企图再度强行渡江,遭到宋水军战舰的夹击,同时在霹雳炮强大火力的攻击中,金军船只大量起火燃烧,金军大溃,完颜亮率残部败退,未几为部属所杀,金军南侵失败。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南宋采石之战,它不但在军队数量上以少胜多,而且在水战中使用了当时最先进的火器霹雳炮,使采石水战的威名远扬。不过,据说首次在世界海战史上使用火药兵器的战役,应是在此一个月前,宋将李宝率水师三千,战舰百余艘,在海州的东海县(今江苏连云港南)击退金朝水军的进攻。此战金朝水军同样在数量上占有优势,但李宝指挥有方,他不是以战舰去硬拼,而是准备了大量的火器,命令火箭环射,中火器的敌舰燃烧起火,烟焰连天,延毁数百艘敌船。这次海战也摧毁了金军准备从海路直取临安的战略计划。这两次水战中,宋军的火药兵器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威力,建立了不朽的功勋。或者说,南宋的半壁江山这次能得以转危为安,其火药兵器的作用不可忽视。
那么,南宋军队用的是什么样的火药兵器?或者说霹雳炮是一种怎样的武器呢?南宋文人杨万里的《海鳅赋后序》中对霹雳炮如此描绘:“舟中忽发一霹雳炮,盖以纸为之,而实以石灰、硫黄。炮自空而下,落水中,硫黄得水而火作,自水跳出,其声如雷,纸裂而石灰撒为烟雾,眯其人马之目,人物不相见。吾舟驰之压贼,人马皆溺,遂大败云。”此后,明人方以智的《物理小识》,清人赵翼的《陔余丛考》,陈元龙的《格致镜原》 ,基本都按照杨万里的记载来描述霹雳炮。
这段文字经翻译,更引起许多外国汉学家的兴趣。法国汉学家伯希和认为,霹雳炮未必是火炮,但无疑是一种爆炸物。而梅辉立则认为,霹雳炮属于火药武器的爆炸物。美国汉学家富录特及中国作者冯家升合写的论文,把霹雳炮理解为炸弹。而普鲁塞克从原著中没有提到药料内含有硝石这一点出发,判断薛雳炮不含火药,所以不是火药武器。帕廷顿把霹雳炮解释成西方早已掌握的“自动火”,就是与古代“希腊火”类似的引燃物,且主张它经由阿拉伯传入中国。其实,“自动火”不是火药混合物,它应该与霹雳炮没有关系。
日本学者有马成甫的研究较为细致,觉得杨万里所述“硫黄得水而火作,自水跳出”之句,让人看了莫名其妙。他说,当石灰遇水时可产生一定温度,但只有达到硫的燃点才会发火。而硫在空气中的燃点是二百六十一度,石灰遇水不可能产生这样的高温。同时,“纸裂而石灰撒为烟雾”也无法使石灰与水产生反应。所以史料虽然可靠,但是难以理解。原因在于杨万里战后虽亲临现场采访,他也是战役指挥者虞允文的朋友,但他对于兵器制造肯定不甚了解,对火药武器更是没有多少知识,因而对霹雳炮的构造、性能的描述就不确切,以致使读者不得要领或迷惑不解,使研究者对霹雳炮的认识产生众多歧义。
中国学者张子高认为,霹雳炮“是利用火炮的爆炸力量,把石灰粉末喷射成为烟雾,使敌人失去战斗力。”但不清楚其结构究竟是如何的。冯家升后来猜测说,霹雳炮可能“上节装火药,下节装石灰”,“纸制的炮始于此,它是日后花炮的原始形式。”其实,相关的烟火炮仗应早于此数十年,所以霹雳炮应是纸制“花炮”的发展形式。值得注意的是,前苏朕学者沙皮罗认为,霹雳炮及宋代烟火中的地老鼠应属于火箭装置。中国学者董师彦等人也同意这一观点,问题是他们只提出结论,而没有具体论证和说明。
中国学者潘吉星指出霹雳炮确应是火箭武器,并进行了详细论证。认为根据杨万里的描述,霹雳炮升空后发生爆炸,用一般纵火剂是难以产生如此作用的,只有火药的爆炸才有这种效果,所以断定其纸筒内的药料除硫磺、石灰外,还应有硝石和木炭,后两种成分为杨万里漏记。中国古代非军事性质的一般作品,在谈到火药成分时往往只举其一二,而略其余,有关例子不少。这样,纸筒中火药点燃后,腾空而起,接着便在空中或从空中下降到水面的过程中爆炸。在水面爆炸时,纸筒“自水跳出,其声如雷”,就很自然了。北宋末、南宋初盛行的娱乐烟火中的“起火”就是这样的,因此料想这霹雳炮就是大型“起火”,也就是将娱乐用的起火纸筒再制造得粗大一些,内可装更多的发射药和炸药即可,这是宋代将民间娱乐品转用为军事武器的一个实例。也就是说霹雳炮是一种能散出烟雾、借火箭原理推进的炸弹,或者说是散发烟雾的原始火箭弹。
这一说法虽有一定道理,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一有如此威力且大有发展潜力的火箭弹,为什么宋代军民没有进一步发展其在军事方面的应用力度,以增强国防军力呢?可以肯定的是,宋代的火药武器基本只停留在用人力或机械力投掷的炸药包、燃烧器阶段,最多有一种竹竿火药喷射器,所以对于这火箭弹的说法,还是令人颇感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