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社会说职业不分贵贱,但还是有些职业不被人家看起,类似卖淫的、乞讨的、盗墓的等等。在等级分明的古代更是严重的多,君不见有贱籍一说。古代有着四种不被看起的职业:
一、太监
太监属于古代一种特殊职业,也称宦官,最早在周朝时就有记载。选择这种职业的人需要接受宫刑,因此几乎是彻底的断子绝孙。在传宗接代观念极其强烈的古代社会,一个人不到迫不得已,几乎没有人愿意去做太监。计算明朝时的太监爬上高位,很多人奉承巴结,但是他们内心可能也十分瞧不起太监。
二、刽子手
刽子手是古代对于从事直接处决犯人的职业的人的一种称呼。刽子手每天的工作就是杀人,因此除了那些走投无路者,极少有人愿意从事这份工作。因为古代十分讲究因果报应。刽子手虽然待遇丰厚,但是结局悲惨。他们一生杀孽无数,身上戾气太重,常人怕沾上晦气,唯恐避之不及,更不会有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们。因此,很多刽子手洗手不干后,不得不隐姓埋名,然后孤独终老,无子无孙。
三、妓女
妓女是从事色情服务的行业,通过出卖身体来赚取钱财,被人所不耻。就算淮河名妓有着才气和名望,但是成为妾室也是不易,除非是商人,读书之家一般以此为耻。
四、人贩子、采生折割者
古代人贩子是最受人唾弃的,而采生折割者更甚。采生折割者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用刀砍斧削及其它极其残忍的方式把他们变成形状奇怪、身体残疾的怪物,以博取人们的同情,从而达到赚钱的目的。
因此,古时人们抓到这种职业的人,就会凌迟处死,即使碰到皇帝大赦天下也不能减刑。毕竟看到这些描述都让人觉得愤怒。
但是现在还是有人铤而走险,大街小巷中我们会时不时看到一些畸形的乞丐在乞讨,可能他们就是被残害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