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形容十三四岁的少女有个很文艺的说法,那就是“豆蔻”。豆蔻原是一味药材,外形像芭蕉,叶厚,果实状似葡萄,种子像石榴子,黄色,有辛辣香气,可入药。其花成穗时,嫩叶卷之而生,穗头深红,叶渐展开,花渐放出,颜色稍淡。南方人摘其含苞待放者,美其名曰“含胎花”,常用来比喻处女。又因为豆蔻花未曾绽放的花苞就十分丰满,所以也就成为少女含苞待放的象征。
豆蔻一词,最先提出的人是唐朝杜牧,他在赠别一位相好的歌妓的诗中写道:“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以此表达惜别之意,诗中的意思是:姿态美好举止轻盈正是十三年华,活象二月初含苞待放一朵豆蔻花。看遍扬州城十里长街的青春佳丽,卷起珠帘卖俏粉黛没有比得上她。全诗也是在称赞对方青春美貌。
自此,豆蔻就被形容十三四岁的少女。“豆蔻年华”就被指为女子的青春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