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影响深远。它不但奠定了秦国统一根基,而且影响中国的世道人心长达两千多年。谭嗣同有言,“两千年政治,秦政也”;毛泽东亦曾说过:“百代皆行秦政制”。“秦政”者,商鞅变法后之新政也!
公元前359年,商鞅公布了变法的第一套改革令。首先,建立起一套基层什伍组织和治安联保制度。其次,建立奖励耕战的激励制度:为国征战,立功受奖;力耕桑,免除徭役;若因经商或懒惰而致贫者,官府没收为奴。商鞅的激励机制,不仅打通了平民通向贵族的通道,而且有明显的经济与产业导向。宗室若无军功,不得列为贵族;普通民众因为军功可以得到荣华富贵。
十年之后,即公元前350年,商鞅推出新一波改革措施。秦国都城从雍城迁到咸阳,改革集中在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层面:
一是强制民众分家析户,建立一个小型化个体家庭组成的社会;二是进一步推广县制(县直属中央政府,与属于封君的封邑不同),把小乡合并成县,共31个县,设置县令、县丞;三是废除井田制土地制度,井田制是一种以封主占有土地、庶民为其耕种,但是产权不得转让的土地制度,商鞅废除井田制,民得买卖土地,产权可以转移,激发了劳动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四是颁布统一的度量衡标准。
商鞅的改革两手抓,一手是抓军事,能打仗、打胜仗;另一手是抓种粮,发展农业生产。“利出于地”、“名出于战”,把一切社会资源都驱使到促进农耕和有利于战争方面去。这个体制坚持了130多年,一直到秦王嬴政,“奋六世之余烈”,取得统一全国的胜利。
变法首先从建立法令的信誉入手。徙木立信是其突出例子。商鞅立木于都城南门,张榜募人搬运到北门,赏金十斤。当时,十斤相当于一个普通人家的全部财产。以如此高额的赏金募人完成如此简单的工作,秦民议论纷纷,不肯相信。商鞅于是把赏金加到五十金,广而告之。秦民激动万分,有人跃跃而试,官府当场兑现奖赏,全国哗然。政府法度是可信的!这一观念得到强化后,商鞅才开始颁布一条条改革法令。
法令既颁,严明赏罚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就是成败的关键。太子驷在贵族们的鼓动下犯法,商鞅认为,太子身为嗣君,不可施之以刑,但是,太子的师、傅要为其行为负责。于是,给公子虔、公孙贾,分别处以割掉鼻子、脸上刺字的刑罚,震慑了整个贵族阶层。
商鞅改革的政治路线图是“尊君”、“平民”。“尊君”,是以君主为至高无上的权威,构建一个不容挑战的政治秩序。“平民”,就是推行平民化的社会结构,王权之外的一切政治权力、经济利益、社会荣誉,对所有的民众开放,这是对尊君的辅助。只要有军功、有才能,都可以获得政府职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商鞅称之为“壹刑”。平民主义、法治主义,与君主独尊相辅相成,对于秦汉以后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与强化,有着重大影响。
如果比较一下古代希腊城邦改革,可以使我们更进一步认清商鞅改革的实质。雅典城邦从梭伦(约前640~约前558)到伯利克里(约前495~前429)的改革,基本方向是注重权力制衡,鼓励工商业发展。商鞅变法则是注重提升政府的社会管控能力,战争动员能力,促进农业发展。
同样是打破贵族血统,梭伦改革突出的是按照财富划分社会等级,商鞅的二十等爵则是按照军功划分政治社会地位。前者承认并鼓励私人创造财富,后者引导国民埋首农田或扑向战场。
梭伦改革中,与财产定等级原则相配合的,是各等级公民政治权利的差异。例如,第一等级可任执政官、司库及其他公职。第二等级可以担任司库以外的所有公职。第三等级只可担任一般公职,第四等级最多充当陪审员。
商鞅改革之后,从外来普通移民而跻身卿相的客卿,不绝如缕。平民通向政治道路,似乎秦国比雅典更彻底。但是去贵族化和平民化政治,导致没有任何势力可以挑战君主的权力,反而强化了中央君主权威,社会的过度平面化,又使得只有不断地强化君主权威,才能阻遏混乱,维护社会的统治秩序。
如何看待这种东西方早期改革中的差异呢?
一是产业的差别,地处关陇的秦国是纯粹的农业为主、兼及畜牧业的国家,而雅典等希腊城邦则是面向海洋、工商立国。因此,各自对于产业的发展思路不同,激励重点不同。
二是民众与人口的差别,内陆秦国的百姓,父子相传,安土重迁;而雅典的居民,则多是伯罗奔尼撒半岛上的多利亚移民。公元前500年,持续增长的雅典人口,成年男性公民仅3万多人。秦国人口大约有400万~500万之多。诚如孟德斯鸠所言,小城邦容易实行民主制;人口众多则多实行君主制。
文艺复兴,将古希腊的传统接续为西方的政治制度。“百代皆行秦政制”——商鞅变法为此后两千多年的王朝奠定了基调,甚至影响到今日社会与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