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直,明朝徽州歙县柘林人,又名王直、汪五峰,号五峰船主。在传统史家眼里他是十足的大倭寇。
汪直姓汪还是姓王历有争论。这里搁置不议,汪直所在的家乡人穷地薄无以聊生,经商遂为一条主要生计。汪直先做盐商,跟同伴说:“中国法度森严,动輒触禁。科第只收酸腐儿无壮夫,吾侪孰与海外倘佯乎,何沾沾一撮土也。”遂于嘉靖十九年(1540)南下广东下海贸易,贸易对象是日本。
站在现代的角度这叫国际贸易;站在明朝的角度这叫非法走私,奸商倭寇。第一,商贾在古代属于贱民贱业。第二,朱元璋立国后担心流亡海外的原方国珍、张士诚旧部反攻大陆,“申禁人民不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外国商人擅自进入以盗论处,中国人外出则当众刺穿双耳,再犯立即处死。
在严禁民间海外贸易的同时,中日官方之间实行着朝贡贸易,礼部给前来朝贡的藩属国发放“勘合凭证”,史称“勘合贸易”。这种贸易缺陷很多。一是只能在浙江市舶司所在地宁波港展开;二是政府对于朝贡贸易的次数、船数、人数限制较多,双方冲突不断;三是日本时有内乱,勘合贸易经常中断;四是嘉靖二年(1523)发生恶性争贡事件,两个日本朝贡使团血拼,宁波几被屠城,政府一气之下于嘉靖六年(1527)关闭了宁波市舶司。这一切导致民间走私贸易越来越红火。
汪直这个时候下海,也算赶上时候了。
嘉靖三十年(1551),汪直的私人贸易武装成为中国沿海势力最强的海商集团,拥有兵众20余万人及载重120吨以上巨舰百余艘。
这规模,堪与后世的郑芝龙、郑成功父子俩的海上郑氏王国相媲美。这期间,汪直不断地向政府提出开放海禁的要求,期求做一个合法的商人。朝廷不仅未答应,反而派总兵俞大猷围歼,汪直退至日本。此后,汪直开始报复明王朝,沿海抢掠,明政府竟抵挡不住。后来,汪直再次提出开放海禁、通商互市的要求。明政府难以在军事上战胜汪直,就采取了诱降策略。浙江总督胡宗宪将汪直的母亲及妻儿作为人质,汪直引颈受降。政府翻脸不认人,对其先囚后斩。
明人朱九德在《倭变事略》里对汪直评价曰:“王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寇,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直到今天,主流舆论还是这么一个口径。清人张廷玉修《明史》却说汪直“少落魄,有任侠气,及壮多智略,善施与,以故人宗信之”。《明书王直传》说汪直在民间“威望大著,人共奔走之。或馈时鲜,或馈酒米,或献子女”。明朝平倭将领朱纨发现“三尺童子,亦视海盗如衣食父母,视军门如世代仇雠”。至于“杭州歇客之家,明知海贼,贪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之打点护送”。总之,官方与民间、主流与边缘对汪直的评价可以说是截然相反的。
我们现在的教科书在对待这个历史问题时,更是有失轻率和武断,把中日民间私下贸易的海盗一律称作“倭寇”。其实,他们就是走个私,违背明朝落后偏执的海禁政策而已,上升不到民族感情民族大义等层面。
历史不能假设,但是直到今天,中国一些史学家还在遗憾:如果中国政府能以英国政府为榜样,那么中国的海军早就有了,落后挨打的历史也将不会出现了。可能是基于这种遗憾,近来史学界有一种观点就是肯定倭寇的,认为倭寇带来了当时东南沿海早期的资本主义萌芽,以及东南沿海的通商,拓宽了沿海居民的生存空间,从历史进步的角度对倭寇作了肯定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