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洪武年间,南京有一姓史店员,他有个店员朋友,见他妻子长得漂亮,于是心怀不轨,想要得到她。
有一会,史某与这个朋友外出经商,结果溺水而死,史某死时妻子还没有儿女,只能守寡。等她守丧完毕,史某的朋友就向她求亲,她答应了。两人结婚数年,生了两个儿子,夫妻和睦。
有一天下大暴雨,积水灌满了院子,孩子看见水很高兴,便嬉闹起来。这时有个蛤蟆想跳上台阶避水,她儿子就用棍子把蛤蟆拨了下去,不曾想,小孩子的无心之举引来了杀身之祸。
史某朋友自以为夫妻感情好,于是对妻子说:“史某溺水的时候,跟这个蛤蟆差不多。”妻子问为什么,丈夫透露史某活着的时候就想娶她。
第二天,丈夫外出,妻子趁机杀掉两个亲生儿子,并上告朝廷。朱元璋觉得女子很忠烈,于是将他丈夫绳之以法,并高度赞扬她。当时写传奇小说的人还写了篇《蛤蟆传》,以此弘扬该女子的“善行”。
但是,今天看来,这个女子的做法极不可取,当时的社会道德观也令人胆寒。香港电影中都常说“祸不及妻儿”,何况亲生儿子。虽然史某的朋友通过不法手段娶了他的妻子,但是两个孩子并没有错,如果要惩罚,也只能惩罚史某的朋友,就算孩子有错,也轮不到该女子自行处死。不过,两个孩子的死并未引起朱元璋注意,他只关注妻子的贞烈。
这种道德观,还是不要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