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元年(683年),高宗病危,鉴于太子李显充东宫才三年,处理国事经验不足,高宗遗诏命自己信赖的宰相裴炎与两位侍郎刘奇贤、郭正一为顾命大臣,“于东宫平章事”,以辅佐太子登基,并在遗诏中留了“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天后进止”的话,即特别授权武则天以太后身份兼决大事。
但并不是全权委托武则天临朝管理国事,而是在有特别重要的军国大事,同时皇帝与大臣们又“不决”时,才能兼取她的决定。
然而,裴炎却在高宗死后第三天、太子在灵柩前即位后的第二天上奏说,嗣君尚未正式册封为皇帝,也未听政,不宜“发令宣敕”,建议“宣太后令于门下施行”—即一切政令都要以太后武则天令的形式发布。
裴炎这个史无前例的建言对武则天来说太及时了。武则天从当上皇后以来逐渐掌握朝政参决权,至今已二十多年,她掌控国家和百姓命运的欲望越来越强烈,而今那懦弱病衰的夫皇去了,虽然遗诏中给了她一些决定国事的权力,但却明定非“军国大事有不决者”不能过问,这使她原来曾享有过的权力遭到很大的限制。从此以后,虽然她贵为皇太后,但皇帝已经成年,显然不会让她过多地干预政事,这就不能不让具有极强权力欲的她产生强烈的失落感。
现在,借着裴炎的这个建言,她顺理成章地取得了国事的处分权,以后,太子正式受册嗣位并尊她为皇太后,她却霸着权力不松手,毫无还政的意思,以致从此“政事咸决焉”。
可以想见,当时除了顾命宰相裴炎,其他人是不敢提出这种建言的,而如果没有裴炎的这个建言,武则天也很难找出什么理由取得国事决定权,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皇帝对政事的控制逐渐巩固,武则天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淡出政治舞台去过她那富足高贵、含饴弄孙的太后生活了,唐代历史自然会是另一番摸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