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说的是《三国演义》中的吕布,论武艺相貌都是公认的魁首,但超群的武艺,再加上“器宇轩昂”的外貌,并没有为他赢得美誉。“勇而无谋”、“见利忘义”、“义薄之人”、“轻于去就,无义小人”、“三姓家奴”是《三国演义》中对吕布的定论。“有奶便是娘的小人”是今人对他的看法。
吕布在《三国演义》中刚出道时便叛杀丁原,确实算得上是“见利忘义”的“无义小人”,但吕布助王允杀了董卓之后,因王允对卓之余党操之过急,引来了祸乱。李、郭等人引兵攻破长安,吕布拦挡不住,只得撤离长安。以“别图良策”。危乱中,吕布先去救护王允,只是王允不肯离开长安,“再三相劝”无效。这时吕布再要去救护自己的家小已来不及了,最后只得弃却家小,飞奔出关。而谁都知道吕布是很爱自己的妻妾的,在吕布的天平上,丢却妻小,可决不仅仅是丢了一件“衣服”的份量。另外,吕布在和刘备争徐州时,有两次刘备的家小落到了吕布手中。第一次是“乘夜袭徐郡”,吕布得手后,“令军士一百人守把玄德宅门,诸人不许擅入”,“又常使侍妾送物,未尝有缺”。后将刘备家小主动送还刘备。如果说,这一次吕布主动送还刘备家小,是因为这时两家表面上还算是盟军。双方矛盾不是十分尖锐之故,那么第二次情形就大不同了。第二次是吕布得知曹操和刘备结盟,要来攻打自己,大怒,于是起兵攻打刘备,志在必得。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但吕布打破刘备唯一的守城--沛城后,听了糜竺希望不要加害刘备家小的请地他说:“吾与玄德旧交,岂忍加害他妻子。”随即把刘备妻小安置在徐州。在《三国志通俗演义》中,有作者对吕布此举的评记:“此是吕布兄弟之情也。……此是吕布好处。”吕布在危乱中不忘先去救护王允,以及两度不废刘备妻小,无论如何,应该称得上是有仁有义的。吕布的这些行行为,即使让最看不起吕布的人来评说,也不好名之以“无义”、“义薄”之类的恶誉。
吕布不仅有仁义之举,而且并不是“勇而无谋”他也表现过一定的明智和略谋。一次,吕布为了交好刘备,令妻女出拜刘备。这本是为了表达对刘备的敬意,刘备自然要谦让。吕布说:“贤弟不必推让。”张飞听了竟然对吕布拼三百回合。显然两人私怨最深。但后来吕布乘夜夺取徐州后,并没有乘机去追杀张飞。所谓吕布“素知飞勇,亦不敢相逼”之说,是没有道理的。当年虎牢关前吕布一人独战刘,关,张也美分出胜败。倘若此时吕布以他的武艺加得胜之后,要杀仅有“十八骑燕将”保护的醉酒张飞,应该是不难办到的,吕布没有那样去干。这至少应该说,吕布是识大体的,甚至不乏几分仁厚之心。不然,吕布此次把张飞杀了,那势必激化了和刘备集团的矛盾,对自己不利。联系后来的辕门射戟之事,可以说吕布不仅有勇,也有一点谋略眼光。至少在袁术要攻击刘备时,能看出其中的利害关系,而救护刘备,显得他比谋士陈宫等人反而有谋。
通上所述,可以说吕布并不是一个十足的恶徒,什么“无义小人”、“勇而无谋”的话,实有偏激之词。然而吕布实实在在是《三国》中最被人看不起,挨骂最厉害的一个。上文提到的,吕布令妻女出拜刘备,这本是对刘备的敬意,是一张“热脸”。张飞竟然十分生气,说“我哥哥是金枝玉叶,你是何等人,敢称我哥哥为贤弟!”张飞这话似乎十分无理,刘备是“金枝玉叶”,张飞你可是出身“卖酒屠猪”的“有田庄”的平民,你尚且能和刘备称兄道弟,而吕布此时身为一路诸候,武艺超众,为何就不能与刘备称兄道弟?——刘备后来是承认这个“兄弟”关系的。看来,张飞说的“何等人”不是指吕布与“金枝玉叶”配不上的出身,而是指吕布的德行不配。张飞还几次面对面地骂吕布是“三姓家奴”,这显然是指吕布先拜丁原为义父,再拜董卓为义父。但拜人为义父不见得就该称为“家奴”,刘封拜刘备为义父,关平拜关羽为义父,从未有人叫他们“家奴”什么的。张飞为此而骂吕布是“家奴”,实际还是因为看不上吕布的德行。
那么对吕布的德行究竟该如何评说?上边我们说的吕布的一些事,说明吕布也有仁有义,但还不足以说明吕布的大节。大节是“轻于去就”,先叛丁原,再叛董卓。可是按情理说,吕布叛杀了仗义执言的丁原,确是有罪于天下;但后助王允谋杀了董卓,应该是有助于天下。曹操后来围吕布于下邳时,曾对吕布说:“夫术有以逆大罪,而公有讨卓之功。”可见人们对吕布的讨卓之功是心中有数的。诛董卓是大快人心的事,无论吕布的主观动因是什么,客观上总是干了一件有利于社稷苍生的事。让人费解的是,对有讨卓之功的吕布,当时“诸候多不能相容。”在诸候们看来,吕布两次背主,是“轻于去就”的小人,十足的不忠不义。问题是,在《三国演义》中,有叛降行为的人,远不止是吕布一人。许攸、张颌、高览背叛了袁绍;孟达背叛了刘璋;姜维背叛了曹魏;张辽、徐晃投降了曹操,甚至刘备也算做过曹操的部将,终而叛之。略举一二,可见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许多人都有过叛降行为。对《三国演义》中那许多人的叛降行为都不予追究,为什么偏偏对吕布的背主行为揪住不放呢?甚至连对他的背叛丁原和背叛董卓都不能“区别对待”呢?这就值得探讨了。
在中国封建时代,忠义是全社会共同维护的道德信条,是“天理”,《三国》中的不少人物更是在这方面做得够“榜样”,甚至在双方激烈的交战中,也不忘处处以忠义为尺度评价人事。魏延杀韩玄、献长沙,有功于刘备,诸葛亮却要杀魏延,说是:“食其禄而杀其主,是不忠也;居其土而献其地,是不义也。”五十七回,黄奎和马腾密谋反操。黄奎的妻弟苗泽为能得到黄奎的侍妾李春香,竟向曹操告密,使曹操得以谈笑间就扑灭了这次叛乱。事后,曹操却不仅没有奖赏苗泽,反而说苗泽为了一妇人,害了自己姐夫一家,是“不义之人”,竟把苗泽杀了。如此看来,在《三国》的世界里,叛降并非不可,但须“有道”。如主人大恶大暴,昏暗无能,则可叛之;如旧主人已死或与旧主人恩断义绝,则可降新主,而且只能叛降一次,虽然有“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之说,但《三国》中的多数人物遇到此类“道德选择”的问题时,彷徨、犹豫、抉择得非常艰难,如黄忠,韩玄曾要杀他,在“恰欲举刀”的最后一刻,被魏延所救,可他还要挡魏延。城破,关羽请他相见,他托病不出。后刘备亲自前往家中相请方才出降。关羽在“土山”被围,山穷水尽了,仍然是“约三章”后才“降汉不降曹”。
《三国》中的诸候们之所以多不容吕布,就是因为吕布与一般的叛降者不同,天理一般的忠义观念对吕布形不成束缚,他在“道德选择”面前,毫不犯难,轻松自如、天马行空一般。杀丁原、诛董卓是何等地决绝!下邳城破被俘,以降将身份意欲和曹操横扫天下,毫不难为情。忠义对他尚形不成约束,还能有什么东西对他是不可逾越的道德“他律”呢?吕布的最高人生信条是:“大丈夫生居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因此在-生活中,必然是“事丁原而杀丁原,事董卓而杀董卓”。吕布的这种一叛再叛的行为,是《三国》全书极力否定的,是和封建时代的提倡的天理格格不入的。他自然也就难容于诸候了。
吕布的不忠不义的叛降行为,被人们义愤填膺地骂了几百年,以致于对他的“好处”都视而不见了。但骂吕布的人们似乎没想过,假如吕布不是反覆无常,而始终对董卓忠心不二,董卓怎么败亡?如何解民倒悬呢?吕布的反覆无常客观上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
其实,对《三国》中的叛降行为,总体上不仅不应看作是十恶不赦的,反而应该给予一定的肯定。其道理用不着寻经据曲地找理论根据,小说本身表现得很明白:
没有许攸、张颌、高览等人的叛袁降操,曹操就很难取得官渡之战的胜利;没有张松、法正、严颜等人的背叛刘璋,刘备将不知如何取得西川。没有徐晃背叛杨奉,曹操的“救驾”之功了将大费周折。孙策若不背叛袁术,如何创建他的东吴?
这些所谓叛降行为无疑是应该肯定的。总的说,《三国》中的叛降行为,在-军事斗争中是一种不稳定的因素,它往往会造成或大或小的混乱,但混乱之后会产生新的更强大的稳定秩序,真正造成负面影响的叛降很少,绝大多数叛降力量的走向,是从原来或腐朽、或将败亡、或弱小的集团,投入到新兴、强大、胜利在望的集团。叛降行为是衰败的旧世界旧秩序灭亡的摧化剂,是建立新秩序的助动力。如果承认进步、光明是符合历史潮流的力量,是一定会战胜暗、落后的力量,这是“不可逃”的“天数”,就应该承认包括吕布在内的大多数的叛降行为是合理的。这其中虽然免不了有像丁原那样的仗义之人的牺牲,但“得失之间”是不难评价的。
这里需要说的是,《三国》中,众多的叛降者和吕布有大不同。他们除了前边提到的,在决定叛降与否时免不了一番痛苦外,特别是投降之后,往往对新主人表现出超常的忠义,大约是为了弥补其内心在道德上的亏损感。如庞德对曹操的忠,姜维对蜀汉的忠,真是肝脑涂地,死而后已。如果要他再选择一次,即再叛降一次,是不可能的事了。赤兔马的命运充分地表达了作者这种道德观。赤兔马的第一个正式主人是吕布,吕布死后关羽得之。它使两位主人在战场上出尽了风头。但关羽死后它却再也不肯为第三个人(马忠)服务了,“数日不食草料而死。”书中为了强化有神格的关羽形象,可以让一匹马的寿命延长十数载,而且强行扭曲本质。然而赤兔马到底属于谁,一生效忠谁,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演义讲究的是忠义,而赤兔马在演义中,却成为了演义的牺牲品。众多的叛降者,即使感到新主人并不怎么贤明,也只有追随到底了。如陈宫先曾“弃”操而去,投在吕布麾下,吕布每每不听他的忠言,“意欲弃布他往,却又不忍、又恐被人耻笑”,此不忍可以说联系到了最后白门楼的话,“布虽无谋,不似你谄诈奸雄也”,也就是吕布那一点真挚,让陈宫不忍弃。吕布兵败被俘,曹操再三劝降、陈宫竟宁死不降。陈宫并不认为吕布是贤明之主,但囿于忠义观念,甘愿去死。话说到这里,我们也就可以理解“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徐庶为什么宁可“一言不发”也不设法逃离曹营,再去投刘备。
《三国》虽然写了不少叛降者,甚至人予有限度的赞许,但更多的是写象张飞、关羽、伍孚、黄权、王累、沮授等辈的忠义之士。他们个个惊天地、泣鬼神,给人超常的崇高感。《三国》的“主旋律”,是彰扬忠义之士,是为了树立忠义的典型。但中国封建时代所高悬的忠义样范,事实上标准太高,远远超过了一个个体生命所应承担的负荷,它动辄以生命为代价,不符合人性,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许多人做不到。 《三国》无意中也透露了这一点。“官渡之战”胜负未见分晓时,曹操方面的不少人与袁绍暗通,准备曹操一失败的后路。这曲折地说明,在实际生活中不愿做忠臣义士的人大有人在。由此推论,象吕布那样一叛再叛的不忠不义的人,在小说中很少,但在生活中很多。可以说这个形象是很真实的。有特殊的典型意义。
吕布是《三国演义》里众多叛降者中最有个性的一个。他同别的叛降者一样,自然不会有超越历史的眼光,在他恐怕连“择木”、“择主”的思想水平都没有。他的不忠不义、一叛再叛是纯粹出于性格,他不愿久居人下,一切以“个人幸福”为归旨,一切从个人的欲望和爱好出发。什么忠义、“父子之情”都不能把他束缚,他达到了实践理性的“自由”和“自律”。说反丁原就反丁原,说杀董卓就杀董卓,何等的决绝!当然吕布也不是反一切伦理道德的恶棍,他既能优待尊重敌手的妻小,更深爱自己的妻妾。当下邳被围时,陈宫向吕布献策,由吕布带领一部分兵将出屯城外、陈宫守下邳,成犄角之势,可破曹军,吕布认为“极是”。可临要出发这际因舍不得发妾之爱,放弃了这个计策,终于导致了最后的失败。这固然说明吕布“无谋”,目光短浅,但较刘备把妻子看作衣服,还是更具几分人性的。吕布为了得妻貂蝉的爱,敢于和当时权倾天下、且有父子名分的“老贼”决裂。当时吕布面前的路实际有两条:一条是舍弃对貂蝉的爱,继续做董卓的义子,这样至少不失中郎将、都亭候之位;董卓若称帝,吕布也许还会“总督天下兵马”。显然这是一条稳当的取富贵的路。另一条路是杀掉董卓而得到貂蝉的爱。要杀董卓,谈何容易,前车有鉴,稍有疏漏就会有生命之虞(后来的事实证明,即使当时成功地杀了董卓,还是召来了祸乱,使得吕布不能在安存身)。这是一条布满荆棘,处处是陷阱的路,而吕布勇敢地选择了这条路。这就是吕布:因贪恋妻妾的爱,把战争的胜负置之一边;为了得到一个心爱的女人,放着稳稳当当的富贵路不走,甘愿冒险,置地位权力于不顾。这样的人物形象,不仅是在《三国》中,就是在整个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也是罕见的。他颇有几分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安东尼,安东尼是为了埃及女王——克莉奥佩特拉的爱,可以把他的事业、权势、雄心壮志、***荣誉统统牺牲掉。当然在别的大英雄们看来,象吕布如此的“贪色”实在可鄙,不屑一顾。这恰如莎士比亚在《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剧中写到的:“天神给我们缺点,使我们成为人。”吕布是有“缺点”的,唯其如此他才是可信可感的人。他的缺点之一是纵表,但纵情胜无情,他比之那些把妻子看作衣服,或以妻女为代价向上爬,甚至杀妻以获取富贵的英雄们,高出一筹。怪不得《水浒》梁山好汉中有人“平昔爱学吕布为人”。说到底,吕布这种个性自由的、我行我素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连忠义这样的道德信条都敢不顾的性格,是与他所处的时代格格不入的。他自然会被社会看作是危险的人,“仁慈”如刘备者,不顾他曾“辕门射戟”,两度不废家小的“好处”,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虽然奸诈,但爱将如命的曹操,终于也容不下吕布。他的结局只能是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