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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风云之九品中正制与魏晋士族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官吏选用制度中的一个环节。它继承东汉的传统,又因历史条件的变迁而有所改变,最后随着门阀制度的发展而为门阀士族所控制,成为他们操纵政权的一个工具,到东晋时则是门阀政治的装饰品。 一、九品中正制实行的原因与初期情况 九品中正制是沿袭了东汉乡里评议的传统,在战乱时期人士流移的条件下发展而来的,也是适应曹魏初期政治的特点而产生的。 东汉时孝廉察举是地方士人进入仕途的一条重要方式,其依据是乡里评议。汉代已有以九品之法区分人物优劣。如《史记·李将军传》,李广从弟李蔡,“为人在下中,出广下甚远”。司马贞注:“以九品而论,在下之中,当第八”。又《后汉书》卷九八《许劭传》:“少峻名节,好人伦,……故天下之拔士者,咸称许郭……初劭与靖(从兄许靖)俱有高名,好共檄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乡里评议掌握在清议名士手中,他们甚至干预政府用人,互相交结。这些名士又往往是地方大族或受大族支配的人,他们交结在一起,任意臧否政治(人物),形成一股浮华之风。 东汉末年,代表中央政权的曹操有不少压制豪族名门浮华风气的举动。曹操并非名门,其祖父是与名士对立的宦官集团中的一员。不少名士很瞧不起曹操,与曹操政权对抗。因此曹操必须压抑以清议名士为代表的地方豪族势力,破坏朋党交游便是其一举措。如205年,曹操平袁绍之后发布了一道命令:“阿党比周,先圣所疾也,闻冀州俗,父子异部,更相毁誉。昔直不疑无足,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三娶孤女,谓之挝妇翁;王凤擅权,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议,张匡谓之左道。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三国志·魏志》卷1,又《意林》卷五引魏文帝《典论》) 但在战乱时期,曹氏政权还须依靠地方名士,因为他们在乡里有较高的声望,完全废除乡里评议是不可能的。曹氏政权所能做到的,只是把清议纳入政权轨道,使名士与政权合作。这样以设立中正官专门执掌品第人物以备仕进参考的方式,代表“国家利益”的政权便对地方名士取得一定程度的控制。但另一方面,地方名士的清议也便合法化,从而为其发展势力创造了条件。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便是黄巾起义之后,人士流移,政府选举无法考查乡里的批评,故政府专设一官以司其职。这一点为当时人说法,在我看来,未必如此。因为中正官最初也是须以乡里评议为基础的。 以品第之法选拔官吏,始于曹操,且已成一制度。如《后汉书·刘表传》:“及曹操到襄阳,(刘)琮举州请降……乃释(韩)嵩之囚,以其名重,甚加礼待。使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而鲁肃的一段话更能佐证。《三国志·吴志·鲁肃传》:“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乘牍车,从吏卒,累官故不失州郡也。将军迎操,欲安所归。” 但中正之名在史籍中是在曹丕任魏王之后出现的。《三国志·魏志·陈群传》:“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中略)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魏初之中正官,州为州都,郡国为中正。如《太平御览》卷265引《傅子》:“魏司空陈群,始立九品之制,郡置中正,评次人才之高下,各为辈目,州置都而总其议”;又引应琚《新论》曰:“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州闾与郡县,希足束如马齿,生不相识面,何缘别义理”;又引《吴志》:“习温为荆州大公平,大公平,即州都也。”如果说上面关于郡中正的论述还有点空泛的话,那么下面便是魏初正始前王嘉、时苗任郡中正的记载。《三国志·魏志·常林传》注引《魏略》以吉茂、时苗等人为《清介传》,传曰:“……先时国家始制九品,各使诸郡选置中正……茂同郡护羌校尉王琰,前数为郡守,不名为清白。而琰子嘉仕历诸县,亦复为通人。嘉时还为散骑郎,冯翊郡移嘉为中正”。又:“时苗字德胄,钜鹿人也。……还为太官令,领其郡中正,定九品,于叙人才不能宽,……为令数岁,不肃而治,迁典农中郎将。年七十余,以正始中病亡也。” 上面的材料同时也表明,郡中正由各郡长官推选,而且是现任官兼。这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曹氏政权的目的,即把易以形成朋党浮华之风的名士私家评议收归政府统管,由郡长官推选现任官兼任中正,职掌人物的品第。 中正品第人物,必须提供三个项目:一家世,一状,一品。《太平御览》卷214引《晋阳秋》:“陈群为吏部尚书,制九格登用,皆由于中正。考之簿世,然后授任。”表明魏时已重家世,但还不是唯一标准。

曹操由于政治军事上的需要,多次颁布唯才是举令。所以在品第人物上,虽然家世是不能忽略的,但在初期,恐怕更重才学。如《宋书·恩幸传序》:曹魏建立九品中正制,“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汉代选举已参考状。状是一个人道德才能的具体叙述。中正所作的状往往止一二句,是为总的评语。 品是根据家世和行状综合作出的评定。品分九等,而一品是虚位,二品实已为最,初期二、三品仍属上品。这里的品是“中正品”,与官品是不同的。 魏初,中正定品尚重乡论。 曹魏初期中正以郡为基层,郡中正是真正发挥品第人物作用的,它们尚为地方士族所专控,而州都只不过总其议罢了。所以位居中央的豪门大族尚没能很好地控制中正制为其服务。但在曹芳以后,情形发生了变化。 二、九品中正制在曹芳以后的发展 九品中正制在这一时期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州中正的设立。其设立是根据当时权重于朝的司马懿的提议。《太平御览》卷256引《晋宣帝集》有司马懿除九品、州置大中正议:“案九品之状,诸中正即未能料究人才,以为可除九制,州置大中正”。又《通典》卷32有:“晋宣帝加置大中正,故有大小中正,其用人甚重。”而曹羲是不同意的。后来曹羲与兄曹爽皆为司马懿所杀。 《三国志·魏志·夏侯尚传附子玄传》曰:“太傅司马宣王问以时事,玄议以为:‘……自州郡中正品度官才之束,有年载矣,缅缅纷纷,未闻整齐,岂非分叙参错,各失其要之所由哉。’”下又载:“顷之,为征西将军,假节都督雍、凉州诸军事。与曹爽共兴骆谷之役,时人讥之”。当此之时为正始五年(244年)二月,故上引玄议之时至迟也在正始四年(243年)。可以认为,州中正的设立至迟不出公元243年。 自州中正的设立以至两晋,九品中正制逐渐完成门阀化的转变,而最终成为门阀士族的选举工具。 与先前由地方官推选郡中正不同,晋代的郡中正由州中正荐举。如《晋书·傅玄附子咸传》:“豫州大中正夏侯俊上言鲁国小中正司空司马孔毓,四移病所,不能接宾,求以尚书郎曹馥代毓。旬日,复上毓为中正,司徒三却,俊固据正。”大小中正也已由司徒选任。如《晋书·李含传》:“司徒选含领始平中正。”这类记载颇多。而兼任中正官的必须是中央官。甚至司徒和吏部尚书都有兼任中正的。如《晋书·魏舒传》:“及山涛薨,以舒领司徒,有顷即真……以年老,每称疾逊位,中复暂起,署兖州中正,寻又称疾……后以灾异逊位,帝不听。”《通典》卷32注引《晋起居注》:“仆射诸葛恢启称:‘州都大中正为吏部尚书,及郎司徒左长史掾属皆为中正,臣今领吏部,请解大中正。’以为都中正职局司理不宜兼也。”中正品第也用黄纸写定,藏于司徒府。 这种情况似乎是国家政权进一步把选举中的品第人物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打击地方士族。此在一方面乃是正确的,但另一方面却便利了掌权的中央豪门士族扩展其势力,他们控制地方乃至中央的选官制度,而那些官居卑位或不居官的地方世家大族却日趋衰落。与代表“国家利益”的政权有所威胁的,此时不是那些魏初的地方清议名士,而是新兴的盘踞朝廷的世家官僚──门阀士族。 三、九品中正制与门阀士族 魏晋之际,品第偏重门第已成事实。《晋书·郑袤传子默附传》曰:“初,(晋武)帝以贵公子当品,乡里莫敢与为辈,求之州内,于是十二郡中正佥共举默。”晋以后批评选举专重家世之弊者不断。如《晋书·段灼传》:“今台阁选举,徒塞耳目,九品论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二者苟然,则筚门蓬户之后,安得有不陆沉者哉。”又赵翼《廿二史札记》:“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寸进之路。选举之弊,至此而极。” 高门士族子弟往往弱冠便由吏部直接从家里铨选入仕,而不必经过察举。在此之前,均凭借门第而得中正高品。如傅畅,“年未弱冠,甚有重名,以选入侍讲东宫”。谢琰,“弱冠以贞干称,美风姿,……拜著作郎”。王洽,“(王)导诸子中最知名,与荀羡俱有美称。弱冠,历散骑、中书郎”。 可考的西晋入仕的192人中,直接入仕者占56人,到东晋则更有发展,入仕的209人中直接入仕者占118人。从此则材料可看出门阀士族控制仕途发展之一斑。这些直接入仕者当然都是高门士族的子弟。吏部铨选只是高门士族直接入仕之一种方式,更具前程者是公府(含位从公)辟召。如庾亮,“年十六,东海王越辟为掾,不就。……元帝为镇东时,闻其名,辟西曹掾”。王戎“袭父爵,辟相国掾”。殷浩,“弱冠有美名,三府辟,皆不就,征西将军辟为掾”,等等。这种情况是因八王之乱时,皇权摇摇欲坠,参战诸王都督各自为政,自辟佐吏之风盛行。这些高门士族子弟甚至多有选择的自由,可谓“民主”矣。

而州辟佐吏和举秀才则主要是中级士族与吴蜀士族的主要仕途。他们便是地位稍次的所谓地方“名族”、“乡豪”的子弟。而郡辟佐吏和察孝廉这个在东汉和魏初颇受重视的入仕道路却降为低级士族与寒庶人士的仕途了。这种变化充分表明了九品中正制此时已变为高门大族的工具,只重门第而轻德才。当然这种变化是随着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而变化的。 事实上,门阀制度的确立,已使九品中正制成为一个政治上的装饰品。中正品第唯以血统为准,门第高即获高品,此时只须分别士庶高下便已足矣,中正品第只不过是例行公事。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者也。(《晋书·刘毅传》、《晋书·王沉传》) 我们纵观东汉、魏晋南北朝以至隋唐选举制度的变化,其中显然是贯串着皇权由盛而衰再盛的发展趋势,而世家大族势力则相反,其趋势是在东汉末世家大族衰落,同时新出门户开始兴盛,魏晋成为士族,到东晋时成为门阀士族而达顶峰,南朝也转衰而至隋唐。而选举制度也由东汉的重乡里评议、重孝廉才德到魏晋重家世门第、轻孝廉才德,而隋唐则又重才德──科举制。中间有曹氏政权初期短暂的抑门第之举。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望族在地方上形成相对独立的势力是难免的。中国古代一直是宗族制的社会。东汉乃为世家大族,魏晋为(门阀)士族。魏晋士族从一个个宗族来说,唯少数出于东汉世家大族,多数是魏和西晋的新出门户。汉末魏初所抑的即是渐趋没落的世家大族,他们兴朋党和清议浮华之风,为曹氏政权所不容。而新出门户却依靠政权先夺取地方选举中的品第人物之权,又逐步将之收归中央。他们靠的便是九品中正制。结果,东汉时的世家大族进一步没落了,而新出门户的势力却飞速发展,重新成为统一中央政权的威胁。到东晋,终于出现了皇权的式微,而皇权政治的变态──门阀政治也就兴盛起来。这种现象是封建社会的一个早期形态,特征是地方割据。不过在中国,这个形态存在的时间却太短,它很快就成熟,两宋即向封建社会的晚期形态过渡。这也是日本有些学者将之与欧洲中世时代相比拟的原因。 可以说,由于文化上的原因,即儒家道德观念的影响,──尽管在这一时期玄学兴盛──在中国,豪门大族十分重视威望,家学世代相袭,在地方上注重破私财,赈恤贫民,调解民间纠纷,领导农业生产,协助其它宗族与乡党得以独立生存。这种情况与欧洲的封建庄园里庄园主与农奴的情形颇不相同。在那里,族与族之间是离心的。而在中国,即使在动乱年月,宗族之间,各地望族之间都有一种文化上的联系,总是有一些强宗想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政权。当中央政权稳固,所有宗族都支持它,当其式微则力图扶助,当其瓦解,则竞相角逐,其目的也仍是建立一个中央政权。正因为这种文化上的联系,即同为封建社会之早期形态,中国与欧洲却有如此之区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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