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是什么?“官”字为何有两个口?按照《现代汉语词典》上解释:一是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二是旧时称属于政府或者公家的,如官办、官费等。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官就是人们说的“领导”、“头头”、“干部”等等称谓。而“官”字两个口,有人解释是,一个用来公款吃喝,一个用来训斥百姓。这里暂且不讲训斥百姓,要讲一讲公款吃喝。
在古代中国,官场上的公款吃喝接待由来已久。在古典名著《三国演义》中,刘备在桃园结义后,与关羽、张飞一起参与讨伐黄巾起义军,大小打了30余仗,立了累累战功,却只被封了一个县尉官职。有一次,督邮路过这个县,刘备既没有送礼,更是招待吃喝不周,督邮便故意刁难,逼迫县衙的工作人员指控刘备欺压百姓。张飞得知后大怒,将督邮揪出馆驿,痛打一顿,然后刘、关、张三人辞官走人,另谋发展。古代官场吃喝风盛行由此可见一斑。
古往今来,动用公款吃喝风一直是中国古代官场中的久治不愈的一大痼疾顽症。在古代官场上,动用公款招待过往官员和吃喝送礼,更是一个极其沉重的负担。当时,有关的礼仪规格和接待标准,朝廷虽然早有明文规定,但各地官场都不执行,而且竞相攀比,水涨船高。尽管几千年来,公款吃喝风极大地损害了各级官员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但也早成为各级官员的生存法则。
周公的《周礼·天官》中说:“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有六牲,饮用六清,馐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他对不同等级的配肴上菜、摆列方式、器皿使用,以及席间歌舞助兴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所以宴乐的排场从来都是彰显地位的方式,宴会上的庭食千品,旨酒万钟,以及钟鼓铿锵,管弦晔煜,都是他们贵族待遇的享受。而以后皇帝登基有元会宴,建号改元有定鼎宴,皇帝祝寿有万寿宴,其它如鹿鸣宴、琼林宴、烧尾宴、千叟宴等等名目繁多,秦始皇建郡县制以后,则出现了官员们的饯别、接风的宴会,《汉书》也说:西汉后期,政局屡变,地方官调动频繁,“吏或居官数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错道路”。
中国古代官员送往迎来都非常重视接待时的排场,而且为了博得上级领导的欢心以求得升迁,或出于利益关系而互相结交,在接待的背后,又往往会伴随着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据说魏晋南北朝时期,各州郡甚至设置了称为“送故主簿”的专职官员。宋朝时,政府曾明文规定“凡点检或商议公事、出郊劝农等,皆准公筵”,这就是官员下乡检查工作时可以用公款吃喝。所谓的公款吃喝,常常又会摊派到百姓身上。因此在民间,人们常戏称大官的出行是“四大天地”:出来是惊天动地,到了以后昏天黑地,弄得老百姓哭天喊地,走了以后大家欢天喜地。
唐朝诗人李绅以“悯农诗”知名于世,他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更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诗句,但以后他却“渐次豪奢”起来。据《本事诗》记载:曾官任司空的李绅,曾邀好友刘禹锡“至第中,厚设饮馔。酒酣,命妙妓歌以送之。刘于席上赋诗曰:“鬟髯梳头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李绅因以妓赠之。奢侈的宴乐已经是他“司空见惯浑闲事”了。而且还有记载说李绅爱吃鸡舌,每餐一盘,耗费活鸡三百多只,院后宰杀的鸡堆积如山!
古代官场上公款吃喝的腐败,则在宋朝得到了最充分的发展。据《宋史》记载:宋朝还有“旬设”之制,每旬一次用公费宴犒。《职制令》还规定:“国信使传宣使命,准许赴公筵;因点检或议公事也许赴酒食;各发运司监司遇圣节许赴公筵;巡历所至,薪、炭、油、酒、食各费并依例听受。”又规定,“各监司及其官属、帅司等处,及其所差干办公事官,于廨宇所在,应赴筵会而赴者,听送酒食”,朝廷定制拨付茶宴费。《文献通考》说:宋孝宗时,平江太守王仲行与祠官范致能、胡长文常用公费请客。“一饮之费,率至千余缗”。而按照《异闻总录》所载:南宋初年的太尉邢孝扬,在京师买了故王太尉遗属出让的二手房产,“才为钱三千缗”。如此利润,自然大大地推动了公私饮食行业的发展,《东京梦华录》记载:饭店“凡饮食茶果,动使器皿,虽三五百份,莫不咄嗟而办”;《东坡七集·奏议》中说:官营酒坊也为招徕生意,“令酒务设鼓乐倡优,或关扑(即博彩)买酒牌子”。
在宋朝,官员吃喝过了还有礼物可拿。据《朝野杂记》记载:两宋时各衙门支用公使钱宴请迎送有明账,叫“公使苞苴”,南宋时东南诸郡公使“帅臣监司到署,号为上下马,邻路皆有馈,计其所得,动辄万缗。”北宋尹洙的《分析公使钱状》统计:庆历三年,以渭州政府为例,除支应过往以外,本署官员动用公使钱吃喝,多到每月五次宴会,加一次有表演的“张乐”。
比起宋朝,明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据说,明代万历年间朝廷重臣张居正有一次回家奔丧,为了让这位宰相大人旅途舒适,真定知府钱普专门命人为其制作了一座豪华的轿子:轿前有好几重门,门后有考究的寝室以供休息;两旁各有一小亭子,里面分别有一名童子,专门负责打扇焚香。就这样,三十二名轿夫抬着张居正,浩浩荡荡一路南下。由于听说张居正喜欢美食,每到一地,当地官员都会投其所好,将上百道珍馐美味呈送到饭桌上。可是面对这一切,张居正居然感慨没有下箸之处。幸好钱普是无锡人,能烧得一手吴地菜肴。当张居正吃到钱普亲自烹制的美味后,方才满意地说:“我一路走到这儿,才算吃了一顿饱饭。”
然而,当时只是七品县令的海瑞却不吃这一套。有一次,海瑞的顶头上司浙江总督胡宗宪的儿子带了一大批随从经过淳安县,住在驿馆。海瑞规定,不管来者身份如何,一律按普通客人招待。这个骄横的“官二代”见小小的淳安县令竟敢对自己如此怠慢,立即大发雷霆,居然命人把驿吏捆绑起来,倒吊在梁上。海瑞听说后,立即带着差役赶到驿馆,喝令将那胡公子一行抓起来。他说,胡总督早有吩咐,要各县招待过往官吏时不得铺张浪费,所以现在这位胡公子一定是假冒的。说罢便将他们痛打一顿,赶出了县境。
清代初年,朝廷接受了明代吏治腐败的教训,明令京官到地方去,或上司到下面去,出差费用一律自理,而地方官员或下级则不得宴请和馈赠。但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官场上的接待同样成为腐败的根源之一。由于清代京官的俸禄较低,为了满足私欲,他们往往将放外任或者出京办差视为捞钱的好机会。而地方官员也乐得投其所好,以谋求仕途的升迁。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地方官和下级不光日常接待要花钱,还得对京官和上级有常年孝敬。这种现象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就连朝廷也只能默许其继续存在,否则就会触动整个官僚体系的利益。
但是,历朝历代对于动用公款吃喝风并不是没有惩处的规定。早在汉代,朝廷就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官员接待方面的规章制度。可以说,在当时这些制度都是比较严格的。据有关资料记载,汉代规定,接待外出执行公务官员时,官员的级别不同,标准也不同。级别高的可有肉有酒,而级别低的则只有少许肉,不能喝酒。但是自汉代以来,随着各级机构的不断扩充,中央与地方以及各地方之间的公务往来也不断增多,从而滋生出了特殊的官场接待文化。
据《后汉书》记载:“自是选代交互,令长月易,迎新送旧,劳扰无已,或官寺空旷,无人案事。”大家热衷于应酬送礼,哪里还有心思办公?所以,历朝历代也有不少限制公费吃喝的规定。汉景帝时有法令,官员到任、离职及巡视时接受宴请,都应交伙食费,否则免官。北魏献文帝时,官员到地方巡视,吃掉羊一口、酒一斛者,“罪至大辟”,同席吃喝者以协从罪论。
据《庆元条法事类》记载:两宋时除规定“诸道守任臣僚,无得非时聚会饮宴以妨公务”。而对于官员吃喝时妓乐助兴,朝廷更有限制:除“州郡遇使命经过应官侍者”外,各州县官“非遇圣节及赴本州岛公筵若假日,而用妓乐宴会者,杖八十”;《职制敕》规定各官“预妓乐宴会者各徒二年,不应赴酒食而辄赴各杖一百”。知湖州刘藻,因“在任专事筵宴,库帑告竭”,被降职罢官;干道五年,新知峡州郭大任,因被揭原在袁州任内“日事饮宴,殊不事事”,被撤除任命;淳熙三年,知嘉州陆游,因“燕饮颓放”被撤职;淳熙十四年,知平江府王希吕与祠禄官范成大、胡元质常相聚宴,“一饮之费率至千余缗,宋孝宗怒而诎之。”
清朝的道光十八年,即公元1839年1月,林则徐被朝廷任命为钦差大臣,前往广东查禁鸦片。启程离京时,这位钦差大臣所发出的第一道公文就是针对公款吃喝风的《传牌》:“所有尖宿公馆,只用家常饭菜,不必务办整桌酒席,尤不得用燕窝烧烤,以节糜费。此非客气,切勿故违,至随身丁弁人夫,不许受分毫站规门包等项。需索者即须扭送,私送者定行特参”。此令一出,各地官场顿时一片哗然。
作为清朝的一代廉臣,林则徐为了使自己不沾染官场吃喝风气,在上任途中,事先发出《传牌》,杜绝一切接待馈赠。与一些高官上任时动辄前呼后拥不同的是,堂堂的钦差大人林则徐轻车简从,随从人员“惟顶马一弁,跟丁六名,厨丁小夫共三名”,没有带一名官员或供事书吏。就这样,身为朝廷的钦差大的林则徐,动用手中权力禁绝官场的吃喝接待,并能够坚持原则,严办个别违规者,才使自己没有被官场的这种不良风气所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