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有些公务员患上“新三高”(即生活高压、工作高压、舆论高压)成了热门话题,此话难免矫情。说来你可能不信,古代公务员承受的压力,比当下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压力大,而且端的是一碰就碎的“瓷饭碗”。
以明朝为例,朱元璋对违法乱纪的官员严惩不贷,先是借户部侍郎(财政部长)郭桓“空印案”杀掉官员1.5万人;然后又借口丞相胡惟庸、大将蓝玉谋反案,大开杀戒14年,受株连被杀的各级官员4万余人,至于那些被关进监狱、辞退、开除的更是不计其数。据不完全统计,朱元璋时期,全国有七成公务员因各种原因离开岗位。
或许有人说,这是建国之初须用重典,不足为凭,和平时期的古代公务员应该端的是铁饭碗吧!答案是:也不见得。
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考成法》,据此办法,万历三年(1575年),查出“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巡抚、抚按官员54人。其中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按张守约、浙江巡按肖廪,因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而罚停俸三月。万历四年,山东有19名、河南有12名地市级官员,因征赋不足九成受到降级和革职处分。张居正当政期间,按《考成法》裁革的冗员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
不仅省部级官员的饭碗随时被端,相当于国务院总理的首辅饭碗有时也好不到哪去。明崇祯在任17年,撤免宰相多达50多人,罢黜国防部长14人,杀死或逼其自杀的督师或总督(相当于军区司令员或省长),除袁崇焕外还有10人,巡抚11人。
如果你觉得官员这饭碗不好吃,想辞职有时也没有现在这样自由,比如你不幸遇到朱元璋,你说你不干了,啥意思?绝对“杀无赦”!
一般说来,在古代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供养、俗称“吃皇粮”的官员最多到八、九品,到县上顶多到县令下属的捕头(县尉),类似现在的公安局长就没了,再往下的公务人员,朝廷是不管的。换句话说,90%以上古代公务员队伍,端的更是比朝廷供养的命官还易碎的“瓷饭碗”。
“师爷”是比较常见的基层公务员,师爷发挥的作用大致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具体负责“官府职簿书”等。衙役也叫胥,和师爷相比就更可怜了,他们的具体工作是“任奔走供役使”。“师爷”和“衙役”等基层公务员,他们的吃穿用度全靠聘用他们的县(市)长给予,有钱的大方的多给一点,没钱的吝啬的少给一点,全国各地师爷、衙役拿的工资千差万别。
这些基层公务员的出路通常是:要么辞职,要么被开除,要么干一辈子,而且不准参加科举,永远不能晋升。对干不好的,县令老板说辞就辞,无须废话。
沈榜的《宛署杂记》记载,明朝宛平县衙门里的这班皂隶,每年可领取“工食银”三两六钱,恰好是书办(师爷)的二分之一,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之低,由此可见一斑。
即使是吃皇粮的地方官,离开官场或退休,马上成为“无任何特权、无退休工资、无医疗保险,还要腾退公房”,简称“三无一退”人员,至于那些基层公务员更不必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