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楚七国之乱最终的结果,在《汉书·景帝纪》里面有记载:
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自杀。
西汉时期,公元前155年,晁错上书景帝请求削减诸侯封地;公元前154年(景帝前元三年),吴王刘濞、楚王刘戊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联合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西王刘昂、胶东王刘雄渠等刘姓宗室诸侯王发生叛乱。这场七王之乱从景帝三年(前154年)正月开始,三月份的时候就被周亚夫率领的西汉军队平息。参加叛乱的七王均被一一伏诛,早前分封的七国除了楚国之外,其他都被废除。
吴楚七国之乱,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地方势力和中央集权的矛盾被日益激化。汉景帝在平息叛乱之后,一鼓作气将各个诸侯国的支郡、边郡收回,由朝廷统一管辖。并且采取强硬措施,从而削弱诸侯国的势力范围和各个诸侯王的实际权力,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
吴楚七国之乱的影响
一、吴楚七国之乱中,参加叛乱的七国,诸侯王都在这场叛乱中死了。此外,除了楚国,其他国家都被废除。
二、改革诸侯国的官制,改丞相为相,裁去御史大夫等大部官吏,使诸侯王失去了政治权力。
三、规定诸侯王不能自治其国,无权过问封国的政事,只能按朝廷规定的数额收取该国的租税作为俸禄。
四、取消诸侯诸侯王任免封国官吏和征收赋税的权力,诸侯王不得继续治理封国,由皇帝派去官吏。
五、汉景帝继续推行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计划,先后分封了诸皇子为诸侯王。
六、诸侯王势力威胁基本被清除,大大加强了汉朝中央集权,为汉武帝以后颁布的“推恩令”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社会经济的复苏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