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时期,作为政要们,他们不仅在人前面有着足够的风光,同时他们在人后也有着一笔不小的薪资,用来维持着他们的日常花销。那么,这些人的工资大多是多少呢,工资最多的会是谁呢?
1,首先来说说作为总统的蒋介石,在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文官官等官俸表》,详细地规定了各级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按照规定,蒋介石的工资和行政院院长、立法院院长等人一样,都是每个月800块大洋。同时,也没有那么多的补贴,只有在外出出差的时候有补贴,为每天18大洋。那么一块大洋的购买力是如何呢?
在当时,一块大洋就相当于现在的60元人民币,也就是放在现在蒋介石的固定工资是每个月48000元,看起来是挺多的,毕竟是最高人。
2,副总统李宗仁,李宗仁的工资不是像老蒋那样的单一,他的工资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基本工资,和老蒋一样每个月800个大洋,二是年俸禄,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年终奖,为810块大洋。三是公费,这笔钱主要是用来弥补李宗仁每次因为公事而产生的花销,这笔钱为每个月金圆券6000元。在金圆券刚开始发行的时候,还是蛮值钱的,后来就相当于废纸一堆了。
所以在这里不把公费考虑进来,平均下来每个月的工资就是867.5块大洋。表面上看起来比老蒋的多,实则不然,因为这个是十年后的工资,按照当时一个大洋的购买力,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40元钱,所以折合成人民币也就是34700元。
3,广州市长刘纪文。这个人在政绩上面还是没话说的,曾将当过一阵子的广州市的市长。在1932年,他刚上任的时候,工资是560元毫洋。当时的一元毫洋,相当于现在的30元人民币,算起来刘纪文的工资就是每月16800元,其实还是慢不少的。
4,这三个人的工资加起来,都没有作为文人的胡适的工资多。胡适在抗战期间是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按照当时的规定,胡适每个月能拿到两份工资,一是基本工资,每个月1000大洋,二是“勤俸”,就是所谓的职务补贴,每月1400块大洋。两块加起来,月薪就是2400块大洋。
当时,在北京,一块大洋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50元人民币,所以2400块大洋折算起来大概是12万,这才是名副其实的高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