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清一代,文网严密,尤其是前期,汉人因为编书作文写诗,触到了清朝统治者们的敏感之处,被凌迟的、被砍脑袋的、被流放边地的,不计其数。更有甚者,如吕留良反清案、庄廷龙明史案,两人本已过世入土,却不得安宁,被皇帝下令开棺戳尸焚骨,以泄其心头之恨。也不知道,皇帝们泄愤之后,晚上还能睡得着吗?那些将这些案子作实往死里整的官吏们,会做噩梦吗?
清朝字狱,数不胜数之时,竟然使一个行当死灰复燃——清人笔记《啁啾漫记》里有个故事,开始即写到——清初,文字之狱大兴,奸人乘之,纷然投匦告讦,富家世族,被其构陷者,锒铛载道。
啥意思?原来有人趁着清朝鼓励密告,将其发挥到极致,纷纷“投匦告讦”——投匦者,又叫投匮,乃武则天时造了四个铜匮,放在朝堂之上,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和尖锐意见,尽可以投到里面去——此处引用此典故,那些奸人做的事却是告讦——密告攻讦。
为何受害的都是富家世族?因为他们有钱啊——首告之人,在成事之后,可以分到财产啊——他们真是生财有道啊。至于别人家的人命,那是别人家的,又不是他的,管它作甚?
从“锒铛载道”四字,我们能够看出,这些奸人,差不多是一告一个准。被告之人,真的个个都有反清思想,都写过“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之类的讽刺诗吗?未必——但进了衙门,屈打便成招,受打不过,还胡咬乱咬,亲朋戚友,一股脑供出来——更别说那些平日里有冤的有仇的,自然得给他捎上了——大堂之上的夹棍,能把一个好人,挤成十恶不赦的坏人。
不过,也有奸人没告准。
事情是这样的,“尝有告人作诗触时讳者于刑部”。又有人告到刑部去了,说某某写的诗里,对大清不满啊!
但他碰上个饱读诗书的刑部主事,姓李。李主事一见此诗,就知道乃是诬告,说,“此非某诗,乃唐人薛逢作,题曰《开元后乐》,大概言天宝乱后事者,有何触忌,而移讯耶?”还怕同堂会审的官员们不信,“明日李复携唐诗鼓吹,言于堂官,由是被控者方得免”。
被告之人,真是好命啊,遇到个有良心的读书人。
这《开元后乐》写了些什么?能让那个估计也读了些书的密告之人,觉得有机可乘呢?
且看看这差点害了不知多少条人命的五十六个字——
莫奏开元旧乐章,乐中歌曲断人肠。
邠王玉笛三更咽,虢国金车十里香。
一自犬戎生蓟北,便从征战老汾阳。
中原骏马搜求尽,沙苑年来草又芳。
写的是安禄山、史思明叛唐的安史之乱,感慨唐玄宗李隆基创造的盛世不再,杨玉环,再也不会回来跳霓裳羽衣舞了。
就是首咏史诗嘛,密告者认为哪些句子,会让清朝统治者不爽呢?
很可能,就这一句——一自犬戎生蓟北——由蓟北联想到东北,那里可是满清的龙兴之地啊;又由犬戎想到左袵,想到那条金钱鼠尾巴的辫子——如此一来,不正是讽刺大清,对他们入主中原之不满吗?
这想象,确实是很丰富,很扯蛋。但已足够杀人了。
若非李主事不是糊涂蛋、不是个想借他人脑袋,铺平自己升官之路的坏蛋,说不定,密告之人,就得逞了呢!
然则,他被证诬告有无惩罚?《啁啾漫记》中没有记载,或许有,或许没有。但他既然敢借他人之命发财,想来,不是什么会经受一辈子后悔痛苦煎熬的主。
咱在第二段中说,他这事,不过是“死灰复燃”,说明乃是前有古人做过。
武则天之时,有很多。否则,也就没有了索元礼、周兴、来俊臣等酷吏的“出人头地”。然则,这些人,有好报吗?没有。他们不过是一代女皇武则天的工具,用完即扔。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屏山石
历史与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