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曹操翻案的同时,郭沫若还发表了《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
以后又针对别人的意见连续发表了《再谈……》、《三谈……》和
《四谈……》。在其编著的《蔡文姬》一书中,还收录了他所作的剧
本《蔡文姬》和有关文章。郭沫若研究蔡文姬的目的之一,是通过她
来进一步肯定曹操。谭其骧也进而研究了有关论文,于7月3日写成
《蔡文姬的生平及其作品》一文,与郭沫若等人商榷。原来参与争鸣
的刘大杰、刘开扬、李鼎文、王达津等都是从文学史的角度入手的,
而谭其骧“就当时的历史事实,作者的生平经历和作品中所描叙的事
物情景相互予以参证,从而对这整个问题中所包含着的各个问题,即
作者生平的各个阶段和各篇作品的真伪,一一提出我的不成熟的看法”;
在这场讨论中别树一帜。
从宋人苏轼到今人范文澜、郭沫若、刘大杰等都对《后汉书·董
祀传》所著录的两章《悲愤诗》表示怀疑,认为不是出于蔡文姬之手。
除了从风格笔调出发的议论外,主要不外乎三点:1.据《后汉书·董
祀妻传》,文姬是“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诗中不应
说是为董卓部众所驱虏。2.文姬之父蔡邕受董卓重视,在董卓控制的
中央政权里爵位很高,董卓死后他才被王允所杀,文姬的流落必定在
蔡邕死后,而诗中说为董卓所驱虏入胡。3.骚体一章中有“历险阻兮
之羌蛮”一句,与文姬为南匈奴所掠获事实不合。又有“沙漠壅兮尘
冥冥,有草木兮春不荣”二句,与当时南匈奴所处地域河东平阳一带
(今山西南部)地理环境不合。
但谭其骧认为这三项中,没有一项是站得住的。因为:1.董卓的
部众中正多的是羌人和胡人,《悲愤》中说“卓众来东下”,“来兵
皆胡羌”,这些胡兵不正是“胡骑”?2.南匈奴自中平五年(188年)
以来已分裂为二部分,一部分内徙河东,另一部分仍在今内蒙古河套
一带,如果“南匈奴”是指留居在那里的一部分,地理环境与所描叙
的就正相符合。3.董卓的部众纪律很差,当时蔡文姬在关东原籍被掳,
蔡邕远在长安,而她被掳后三个月蔡邕即被杀,无从获得消息,更谈
不上营救。董卓部队中的羌胡都是关中人,蔡文姬被掳后被西驱入关,
入关后到过羌蛮之地,也就毫不足怪。所以可以肯定《悲愤》二章确
是蔡文姬的作品。在此基础上,谭其骧进而考定,蔡文姬是在初平三
年(192年)春在原籍陈留圉县被董卓部将李等部众中的胡骑所掳获
的。此外,并无到兴平中又被南匈奴右贤王部众掳获的事。蔡文姬被
掳入关后,就马上北行进入了羌蛮区域,即今陕北高原,这一带自东
汉后期已不再列入版图,郭沫若对“羌蛮”表示怀疑,怕是不了解当
时各民族的地区分布情况之故。陕北高原地形多深沟高岸,与诗中
“回路险且阻,还顾邈冥冥”,“历险阻兮之羌蛮,山谷眇兮路漫漫”
等句所描写的景状正相符合。由此再向北,即至南庭所在的美稷,即
今内蒙古的准格尔旗一带。从陈留圉县至美稷约合汉里三千里,诗中
“悠悠三千里”(指归途,与去时所走路线相同)完全是纪实之言。
文姬归汉应在建安八年(203年),她初嫁卫仲道时16岁,初平三年被
掳时19岁,归汉时30岁。卫仲道可能是卫之弟。
最后,谭其骧指出,《胡笳十八拍》中所述完全不符合东汉末年
的实际,反之,见之于《悲愤》二章中蔡文姬的亲身经历却只字未见。
由此可见,这位作者不仅对文姬没胡时期的胡汉关系不清楚,连对她
是在怎样的情况之下没胡也不清楚,岂会是蔡文姬自己?至于句中提
到的“陇水”更与南庭相去甚远,有亲身经历的蔡文姬,无论如何不
会乱用名词一至于此,所以他不赞成郭沫若的意见,认为《胡笳十八
拍》是一篇能够相当深切体会蔡文姬心情的、感情炽烈而逼真的动人
的好诗,但它是出于去蔡文姬时代已远,不了解蔡文姬的时代背景及
其经历的一位作者之手的一篇拟作。
这篇论文发表于1959年第9期《学术月刊》,但另一篇后完成的文
章倒先在7月10日的《文汇报》刊登了。在这篇题为《读郭著<蔡文姬〉
后》的论文中,谭其骧逐一指出了郭沫若在剧本《蔡文姬》和《跋胡
笳十八拍画卷》一文中的错误:蔡文姬只是“左贤王部伍中”许许多
多被掳来的侍妾之一,不可能是左贤王妃。曹操派去赎回蔡文姬的,
是一位名不见史传的小官周近,并不是什么“大将军”。蔡文姬在胡
中“生二子”,郑振铎用了“子女”二字,剧本中据此安排了一子一
女,实际上《蔡琰别传》中已说明是“二男”。剧本中安排了长安郊
外一幕,是误解了《胡笳》本意,即使根据《胡笳》也并不是指真正
的长安,而是泛指中原王朝的国都,实际上从美稷回中原根本用不到
经过长安。剧本将归国的终点安排在邺,是由于作者把年代搞错成建
安十三年,而建安八年时邺还为袁绍所占,曹操还在许。
谭其骧指出:剧本最成问题的,是将单于呼厨泉和右贤王去卑安
排在南庭故地。实际上,右贤王曾从河东出发参与侍卫天子东还之役,
最后送到许,然后归国,此所谓“国”,即其原出发地河东,不可能
是南庭。而呼厨泉是在于扶罗死后继任单于的,他以于扶罗之子豹为
左贤王,即刘渊之父。从于扶罗至刘渊,一直住在河东。郭沫若据
《晋书·匈奴传》,在剧本中南匈奴单于呼厨泉下作了一条说明:
“此人以建安二十一年朝汉,被曹操留置于邺,遣右贤王去卑回匈奴,
分其众为五部,各立其贵人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故在曹操
手中,南匈奴等于归化。北匈奴早已西迁,其旧地为鲜卑族所占据。”
但他竟然没有注意到,《匈奴传》在以下明明叙述了这五部的都尉分
居于故泫氏、祁、蒲子、新兴、大陵五县,都在黄河以东当时的塞内,
而塞外别有匈奴部落,至西晋初还有归附的。在这样误解的基础上,
郭沫若竟说“自殷代以来即为中国北边大患的匈奴,到他(曹操)手
里,几乎化为了郡县”。实际上,“等于归化”的南匈奴,只限于当
时杂居在塞内黄河以东、陉岭以南诸郡县境内的五部之众而已,匈奴
问题到曹操手中,并未全部解决。
郭沫若对不同意见一般都要著文加以反驳,但对谭其骧这三篇论
文居然始终保持沉默,没有作出任何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