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很小时候就在书上看到过,以为是轶事——用现在的话说,是段子——孰料,原来还真是历史,《三国志》里有记载的。
啥事呢。原来,刘备坑蒙拐骗加武力夺了益州之后,要将此得作为自己的基地。兵祸之后,本当休养生息,然实际采取的却是严刑峻法。
那年天旱,收成少。于是就禁酿酒。因为酿酒要用谷物嘛,饭都吃不饱,还想喝酒,这不是喝高了才有的想法吗?然,你说不准,并不意味着人家就听话啊,你初来此地,谁理你啊。因此,还得重刑。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罚之下,自然就会成懦夫。令已下,罚责已出,当然还要执行。于是有小吏们专门去查访有无酿酒。然出问题了,酒是没酿了,但却从人家里搜出酿酒的器具来。
有人说,有器具,说不定就会偷偷酿酒——命令都下来了,你们应该自觉把这东西都毁掉,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啊——不如此做,肯定是有其它想法——因此,要把他们和酿酒的,治一样的罪。
刘备肯定是觉得有理并同意,否则,也不会发生后面的事了。
那日,他与简雍去庙里游玩。看到一男一女在路上走,简雍说,“他们两人会通奸啊,快点把他们抓起来。”刘备奇怪,“你怎么知道?”“因为他们有工具啊!跟那些家里有酿酒器具的一样。”
刘备听了哈哈大笑。于是把那些虽有器具但并无酿酒的人放了。
说句实话,这简雍的想象力,真不是盖的呀。诚如鲁迅所言,见到胳膊就想到大腿,见到大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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