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关于如何管理这个国家变成了一个难题。在这之前,秦国的领土只有我们现在一个省的大小,所以在管理上也比较的容易,但当秦始皇一统天下后,他需要管理的领土就变成了整个中华大地,所以原来盛行在秦国的管理法制无法仍用于新建成的秦王朝,所以关于应该怎么管理这个新的王朝,秦始皇出现了困难。在这个时候他身边的大臣多为他提议采用西周时期的分封制来管理国家,但秦始皇是一个控制欲很强的人,他不屑于将自己的领土分给其他诸侯来管理,这时候他身边的一个大臣李斯为他建议说可以采取郡县制的方法来管理国家。李斯的提议正和秦始皇的心意,所以秦始皇当即拍板在新王朝内采用郡县制,就这样在我国延续了几千年的一种管理制度——郡县制出现了。
郡县制在王朝中实行是中央集权的一种体现,它采用郡县两级政权制度实施地方行政管理。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40余郡,就是当时中央政府管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在郡这一行政单位内设立的官职主要有郡守、郡尉、郡监等。在郡的下面又设立了县或者道,县是当时地方的一级统治结构,在县设有县长、县令的职务,负责管理以县为单位的区域内的行政事务和治安。
在县的下面又设了乡和里,乡和里是行政单位,
在乡里面设了三老来管理当地的政治和司法。当时清王朝设立的最小的治安组织被称为亭,当时也挺遍布于县乡各要地,一般也设亭长一职,在我国历史上有一个极其著名的人物就曾担任过清王朝的亭长,他就是刘邦。
郡县制废除了奴隶主社会,使贵族世袭的特权不存在,废除了分封制,解除了地方势力和诸侯势力对皇权的影响,所以它是代表着官僚主义社会的开始。当时全国范围内,郡县制上所包括的所有官员都受到秦始皇的直接任命和罢黜,所以秦始皇通过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将全国的权利都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样的情况不仅有利于国家的发展,更有利于政治安定。后来由于这种管理制度有利于国家管理、维护国家统一,而且能有效地防止割据势力的出现,所以清王朝灭亡之后,汉朝建立后仍然采用这种管理制度,此后这种制度一直在我国历史上延续了千年,奠定了我国封建社会制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