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皇帝是正史记载中的明朝最后一位皇帝,在他的手上,朱元璋建立起来的大明江山在内忧外患的双重打击之下,被李自成实施了突然死亡法,首都北京被攻破,崇祯十七年(1644年),崇祯皇帝在煤山自缢身亡,享年34岁,南明政权曾给谥号“烈皇帝”,后清朝又给谥号“庄烈皇帝”。,此后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李自成被击败,而清朝也逐渐统治了中国。亡国之君,历来都是昏庸无道遭人唾弃的,而有关崇祯的评价却大不相同。崇祯皇帝是明君还是昏君?
崇祯皇帝著名事迹
铲除魏忠贤。明熹宗也就是天启皇帝驾崩以后,遗诏让他弟弟信王朱由检继位,时年十七,也就是崇祯皇帝。魏忠贤在天启一朝,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竟然达到“只知魏忠贤而不知有皇帝”的境地,也被称为“九千九百岁”。魏忠贤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大太监,也是臭名昭著的大太监。朱由检继位以后,大力打压阉党集团,并果断赐死魏忠贤,肃清余党,时政一新。
为君勤政节俭。君主昏庸政局混乱,奢侈无度荒淫不堪,这是大多数亡国之君的写照。然而很少见到史书中有对崇祯皇帝有这样的说法。反而称赞他勤政借鉴。崇祯的前一任皇帝天启,木工活做的巧夺天工,而皇帝却当的实在不行,魏忠贤擅权乱国,把大明王朝进一步推向深渊。崇祯皇帝继位以后,励志重振大明,匡扶社稷。据史书记载,崇祯虽然只有二十多岁,因为劳累头发已白,堪称宵衣旰食,夕惕朝乾。史志称其“鸡鸣而起,夜分不寐,往往焦劳成疾,宫中从无宴乐之事”。
六下罪己诏。罪己诏是古代皇帝在国家遇到灾难或者重大变故的时候颁发的一种自我检讨式的文书。不管罪己诏是不是口头说说,或者仅仅当成做错事的挡箭牌,再或者是魅力政治的一种手段,能下罪己诏的皇帝,或多或少是有一点责任心的。崇祯在位十七年,曾经六次颁发罪己诏,谴责自己为政有过失,导致黎民百姓受难。
史书评价崇祯皇帝“二十四史”之《明史》评价崇祯,认为他在继位初年能够铲除奸佞,沉机独断,一改前代君主昏庸的风气。同时指出,朝廷内部大臣倾轧,战场上将骄兵惰,国内流寇蔓延,明朝大势已去,积重难返。肯定了崇祯继位的十七年里,“不迩声色,忧劝惕励,殚心治理”。尽管崇祯每每想要找到治国的非常之材,却用非其人,后期信任宦官,朝政举措失当,身死国灭。盛赞崇祯蒙难不辱身,为亡国之义烈。
《石匮书》说,古代君王,有好酒亡国、好色亡国、暴虐亡国、奢侈王国、穷兵黩武亡国,崇祯皇帝却宵衣旰食、励精图治,即便是古代的中兴君主也没有超过他的。同时指出,崇祯皇帝自己省吃节用,却把宫中的财务看作是先祖的遗产,无论如何不能挪动,导致军队没有钱发饷银,最后闯王李自成攻破北京城,这些钱一下都充了逆贼的军费。同时指出他“焦于求治,刻于理财;渴于用人,骤于行法”,最终没有达到力挽狂澜的目的,大明亡国了。
崇祯皇帝继位的时候,外部无法有效防御清朝军事攻势,内部官员倾轧,天灾不断,百姓流离失所,各处流寇揭竿而起,明朝已经到了内忧外患的境地。崇祯皇帝并不具备他先祖朱元璋的铁腕和时机,不能够在乱世中审时度势采取有效措施,也没有能够安抚国内群众平定流寇作乱。崇祯毕竟驾驭明朝十七年,对明朝的灭亡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但是明朝灭亡的原因众多,不能只算在他一个人头上。至于崇祯自缢在煤山,遗书上写到:“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仅此一点,足以值得后世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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