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1875—1907)是革命家中的优秀诗人,难能可贵的是,她的豪迈之作丝毫也不逊色于“亘古男儿一放翁”。如果说陆游是健儿,那么她就是飞侠。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
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秋瑾的这首《对酒》堪称中国近代诗歌宝库中最为豪迈的七言绝句。许多七尺男儿萦怀鸡虫得失,甘心蝇营狗苟,对此能不汗颜?她另一首七律代表作——《黄海舟中日人索句并见日俄地图》——字字句句同样发出热血的沸响:
万里乘风去复来,只身东海挟春雷。
忍看图画移颜色?肯使江山付劫灰!
浊酒不销忧国泪,救时应仗出群才。
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
秋瑾生于卧薪尝胆之地,长于报仇雪耻之乡,一身越东女子的豪迈之气。她的诗作激情丰沛,劲气充盈,仿佛布下了横扫千军的笔阵,简直锐不可当。“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秋瑾原名闺瑾,留学日本后,她剔掉了那个柔弱的“闺”字,单名为“瑾”,号“竞雄”,又别署“鉴湖女侠”。在金瓯告缺的乱世,她有足够的血性,敢与天下英雄男儿笑谈生死。
十九世纪末,“女权”尚未在中国萌芽,女性面对无法自主的婚姻所造成的厄运,除了逆来顺受,别无解脱之方。秋瑾在《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一文中揭露当年订婚一节的真实情形:“到了择亲的时光,只凭着两个不要脸媒人的话,只要男家有钱有势,不问身家清白,男人的性情好坏,学问高低,就不知不觉应了。”在同一篇文章中,秋瑾还描写了更加不堪的结婚的情形:“到了过门的时候,用一顶红红绿绿的花轿,坐在里面,连气也不能出。到了那边,要是遇着男人虽不怎么样,却还安分,这就算前生有福今生受了。遇着不好的,总不是说‘前生作了孽’,就是说‘运气不好’。”
1896年5月,秋瑾出嫁,丈夫是不学无术的“富二代”王廷钧(字子芳)。王廷钧的父亲王黻臣是曾国藩的表弟,在曾府当过多年账房先生。曾国藩攻破南京后,其弟曾国荃征用十余只大船,运送金银珠宝奇器珍玩回湘乡老家。王黻臣将账目管得泉水样清明,既是亲戚,又属功臣,自然得到丰厚的打赏。一夜之间,王黻臣发了横财,于是求田问舍,安居乐业,先后在湘潭、株洲、汉口等地开了数家当铺与钱庄。
“但恐所好殊,不遇知音赏”,秋瑾的诗句不幸而言中。王廷钧蒲柳弱质,身子骨纤瘦,全无男子汉的雄风和阳刚之气。嫖赌逍遥,他无所不能;诗词歌赋,却一窍不通。他性格怯懦软弱,胆小如鼠。平日,秋瑾口无遮拦,喜欢纵谈历史,横议现实,就算在家中密室,他听了,也会赶紧关窗,生怕奴婢举报,招惹杀身之祸。两人的志趣和性情犹如圆枘方凿,根本合不上卯榫。
秋瑾在湘乡和湘潭苦度时日,生下一儿(王沅德)一女(王灿芝)。尽管王家生活优裕,但她与王廷钧同床异梦,内心苦闷之极,毫无乐趣可言。王廷钧流连秦楼楚馆,攀折倡条冶叶,秋瑾视之行若狗彘,夫妻关系降至冰点。
曾有人认为,秋瑾与王廷钧结婚,犹如天鹅与乌鸦联姻,自始就注定为一场悲剧。秋瑾有一颗敏感的诗心,又极具反叛意识,在那个禁锢森严的年代,她的心灵创痛肯定百倍于常人。后来,她奋力冲破重重阻碍,毅然东渡扶桑,又奋不顾身地参加种族革命(徐自华曾戏称秋瑾是明末崇祯皇帝的长公主转世),真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秋瑾的诗词中,壮句触目皆是,比如“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又比如“肮脏尘寰,问几个男儿英哲?算只有蛾眉队里,时闻杰出……弓鞋三寸,太无为,宜改革”。切身的痛苦不断地提醒她,在纲常名教之内,闺阁女子长期处于弱势地位,若不奋力冲决天罗地网,幸福人生所必备的各项权利就注定会被剥夺殆尽。这就不奇怪了,秋瑾目空一世,傲岸不羁,绝然不肯置身庸脂俗粉的队列。徐自华称赞她“英爽倜傥”,其“意气自雄”既是积健而成,亦属天性所致。尽管秋瑾有数帧照片流传于后世,二十世纪初她给人的印象究竟如何?却仍是一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所幸秋瑾的东瀛好友服部繁子写过一篇《回忆秋瑾女士》,她笔端的素描比吴芝瑛和徐氏姐妹的速写更为细致:“……事情很令人意外,出现在我面前的这位朋友,到底是男是女都很难断定:苗条的身子稍向前弯,浓浓的黑发散乱地披在肩头;蓝色的鸭舌帽歪戴着,盖住了半只耳朵;身上穿着很不合身的半新半旧的普通男式西服,袖子过长……肥大的裤管下面露出茶色的皮鞋,颈口系着一条绿色的领带;脸色白里泛青,大眼晴,高鼻梁,薄嘴唇。”秋瑾有易装癖,这一点在其同时代人的笔记中屡屡被提及,服部繁子的文章即是可信的写照。
1903年春,王廷钧狂抛大堆白银,终于如愿以偿,捐得户部主事一职,秋瑾也随之来到北京。据徐蕴华《炉边琐忆》记叙,某天,王廷钧欲在家中宴客,已嘱咐秋瑾治炊。临到傍晚,他却改变主意,与人逛窑子,吃花酒去了。秋瑾备齐酒菜,久等不见王廷钧带客人回家,闷得无趣,便身着男装,偕小厮前往戏园看戏。此事被王廷钧知道后,他二话不说就动手打了秋瑾。秋瑾一怒之下,出走阜城门外,在泰顺客栈落脚。
事情越闹越僵,王廷钧原本是三招就软的懦夫,又或许后悔了吧,他遣人去接回妻子,事情总算得以平息。秋瑾在致大哥秋誉章的信中说:“后妹出居泰顺栈,则又使其仆妇甘辞诱回。”所谓“甘辞”就是甜言蜜语,估计说了几马车,秋瑾才回心转意。不过,要说王廷钧斗胆动手,这多少有点令人难以置信,他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为人又胆小如鼠,一时气急败坏,骂上几句粗口完全可能,真要打人,莫非他吃了豹子胆吗?就算他敢吧,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秋瑾从小跟表兄单老四学武,身手矫健敏捷,在徐自华笔下,秋瑾手持倭刀(东洋刀),“盘旋起舞,光耀一室,有王郎酒酣拔剑斫地之气概”,何况她性烈如火,又岂肯吞招?
翌年春,秋瑾毅然留学日本。行前,王廷钧的抵触情绪很大,想法却十分天真,他自以为扣下妻子的珠帽与珠花,封锁其川资,就可以留人。殊不知,秋瑾为远赴东瀛早已做好第二手准备(据冯自由的《革命逸史》所记,他们夫妻二人在此之前已“定约分家产,各自为谋”,秋瑾“得万金,所托非人,尽耗其资”,然后她才变卖首饰,东渡日本)。
当初,假如秋瑾嫁的不是王廷钧,而是内心素所钦慕的对象(吴芝瑛嫁给德才兼备的廉泉即是范例),两人情投意合,灵犀相通,她又何尝不能举案齐眉。她还会弃家远游,流血革命吗?应该说,这种可能性将大打折扣。在风云激荡的中国近代史上,似“光汉子”徐锡麟那样“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的沸血男儿的确层出不穷,但为民族革命喋血刑场的女子,秋瑾是第一人。除了有大志向,秋瑾的内心若无大悲苦,她是很难走出这一步的。由此可以断定,了无情趣的婚姻生活成为了速效高能的催化剂,促使鉴湖女侠秋瑾奋力挣脱家庭的羁绊,去选择剑与火的革命生涯。伟大目标的达成,往往始于革命者对个人现状的深度不满,女性又何能例外?有道是“国家不幸诗家幸”,轮到鉴湖女侠秋瑾,则一变而为“诗家不幸国家幸”,真令人感慨万端。
1907年6月,秋瑾为光复军策划浙江起义,急需军饷,于是她化装成男子到崇福去找徐自华姐妹相商。徐自华与徐蕴华均是同盟会员(由秋瑾介绍加入),深感责无旁贷,当即倾尽奁中首饰(约值黄金三十两)相助。为了报答知己的厚遇,秋瑾回赠了一双翠钏,她说:“事之成败未可知,姑留此以为纪念。”临行之际,秋瑾又嘱托徐自华、徐蕴华姐妹:她若遇害,请好友将她“埋骨西泠”。
在被捕前一天,秋瑾收到革命党人王金发送来的情报,她有足够的时间避走他乡,但她选择了留在大通学堂。此前,她乍闻徐锡麟惨遭抉肝剖心的噩耗,即挥写了“痛同胞之酣梦犹昏,悲祖国之陆沉谁挽”的联句,现在,她更是坚信“革命要流血才会成功,如满奴能将我绑赴断头台,革命至少可以提前五年成功”。
1907年7月15日,女革命家秋瑾被浙江绍兴知府贵福下令杀害。临刑前,秋瑾向监斩官——山阴县令李钟岳提出三项要求:准其家书诀别;临刑不脱衣;不以首级示众。李钟岳准其后两条,因此秋瑾未能给家人和后世留下表明最后心迹的遗书。
一度相逢一度思,最多情处最情痴。
孤山林下三千树,耐得寒霜是此枝。
秋瑾曾作《梅》诗二首,这是其中之一。时隔一个多世纪,我们读这首诗,读到的梅花便是秋瑾,毫无疑问,她是中国近代史上最香最美的耐寒枝。
1912年4月24日,在上海张园安垲第,由女界领袖唐群英、林宗素、吴木兰等人牵头,举行秋瑾烈士追悼大会。林宗素介绍了秋瑾的生平事迹,特别指出“秋瑾非为个人而死,非为女界而死,实为我男女四万万人共有之国家而死”,这个评价不可谓不高,但与会者都觉得恰如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