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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才子们怎样面对包办婚姻:鲁迅如何追求真爱

这篇文章的主角是大家颇为熟悉的三位民国人物:徐志摩、鲁迅、胡适。选择这三位是因为他们面对了一个非常类似的问题:这三位新时代的新青年都被家里安排了包办婚姻。但有意思的是三个人对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进门的媳妇的态度简直是很不一样。

徐志摩:面向现代反抗传统

1915年夏十月,由家庭包办,与巨富张润之之女张幼仪结婚。但是从婚前到婚后,徐志摩一直是鄙弃张幼仪的。我们的大才子第一次见到张幼仪的照片时,嘴角往下一撇,用嫌弃的口吻评论他的未婚妻:“乡下土包子!”婚后更是没有正看张幼仪一眼。除了履行最基本的婚姻义务之外,对其不理不睬。就连履行婚姻义务这种事,徐志摩也只是遵从父母抱孙子的愿望而已。结婚后,张幼仪很快怀孕生子。而自认完成了传宗接代任务的徐志摩,他却迫不及待地离家去北京求学,之后赴国外留学并他遇到了人间最美四月天林徽因。他疯狂地迷恋上了她,丝毫不顾忌自己有妻有子的身份并迅速要求与张幼仪离婚,由此成为近代中国离婚第一人。“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徐志摩如是说。

徐志摩学历背景极为繁杂,所学专业横跨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文学多个学科,而且长久以来一直是作为新月派诗人的代表活在历史书或文学课本里。且看同时代的胡适是如何评价这位才子的:

志摩今年在他的《猛虎集·自序》里曾说他的心境是“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这句话是他最好的自述。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

自由,代表着未来的希望;自由,意味着向传统反抗。徐志摩义无反顾地打响了反抗传统的第一枪,象征着包办婚姻的张幼仪无辜躺枪。徐志摩不需要管这个女人是美是丑、是疾病是健康,是才华横溢是大字不识,只要是包办婚姻,这婚就要离。

鲁迅:反抗传统反思现代

1906年,周母谎言称病将尚在日本留学的鲁迅骗回家中,一手安排了鲁迅与朱安的婚事。乔丽华在《我也是鲁迅的遗物――朱安传》一书中如是记载婚礼现场“(从日本)到家的第二天,母亲就为他举行了婚礼。在婚礼上,鲁迅面色阴沉,听从摆布,并没有什么反抗的举动,她母亲以为儿子认可了这门婚事。晚上入洞房时,鲁迅见到揭开盖头的朱安,一句话也没有说,在洞房里静静坐了一夜。”鲁迅多次对友人说:“她是我母亲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负有一种赡养的义务,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但是鲁迅没有离婚,这位号召打到孔家店怒斥封建礼教的战士从一开始对启蒙就怀有深刻的怀疑和不相信。他斥责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时,他也不那么看好启蒙思潮所倡导的自由。当其他的新青年热情地讴歌自由恋爱、反对包办婚姻、或者爽快如徐志摩直接诉诸离婚的时候,鲁迅在写《伤逝》,写一对自由恋爱的青年是如何走向毁灭的。本质而言,鲁迅是启蒙主义者群体中的反启蒙主义者。

他追求自由恋爱、激情与理解,因此他不能和朱安做一对正常的夫妻;但他也不能完全放弃承诺,不能休掉朱安一走了之,因为他知道这对朱安会是致命的打击。

胡适:面向现代尊重传统

1917年由其母包办,胡适与江冬秀结婚。自由恋爱的风气在当时已颇为盛大,但这并不妨碍他选择维持这段婚姻。他在后来的日记中写道:“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

要说胡适对发妻江冬秀始终一心一意始终不曾动过离婚念头也是不太靠谱的,这位接受过系统启蒙教育的才子有且不仅有一位红颜知己。他与在美国读书期间认识的韦莲司保持通信大半生,终究没和她牵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他与曹诚英有过三个月的“烟霞山月的神仙生活”,之后也放手了,最后还是与江冬秀相濡以沫走完了一生。

蒋介石先生评价胡适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这个评价大抵是很到位的。和大陆文化标杆鲁迅既反抗传统也反思现代的绝望相比,作为台湾文化标杆的胡适则变现出对传统和现代的尊重,他对自由民主启蒙的追求无不透露出温和宽厚的气息。

宽容比自由更重要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是容忍。(胡适语)这大概是胡适能和江冬秀走下去的原因。

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时请来梁启超先生做他们的证婚人,私以为梁先生的证婚书真真是写得极好的,摘抄一段来分享与大家:

你们基于爱情,结为伴侣,这是再好不过的了。爱情神圣,我很承认;但是须知天下神圣之事,不止一端,爱情以外,还多着哩。一个人来这世界上一趟,住几十年,最少要对于全世界人类和文化,再万仞岸头添上一撮土。这便是人之所以为人之最神圣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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