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慈(166-206年),字子义,东莱黄县(今山东龙口东黄城集)人。东汉末年武将,官至建昌都尉。弓马熟练,箭法精良。原为刘繇部下,后被孙策收降,自此太史慈为孙氏大将,助其扫荡江东。孙权统事后,因太史慈能制刘磐,便将管理南方的要务委托给他。建安十一年(206年)太史慈逝世,死前说道:“丈夫生世,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今所志未从,奈何而死乎!”(《吴书》,《三国演义》为“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言讫而亡,年四十一岁。
太史慈身长七尺七寸,美须髯,猿臂善射,弦不虚发,是个真正的神射手。
自少已十分好学,后担任本郡奏曹史。当时本郡与本州之间有嫌隙纠纷,是非曲直不能分,而结案的判决多以先让有司(掌刑赏之官吏)知事者较有利。其时本州的奏章已先发去有司处,郡守恐怕落后不利,于是求取可为使者的人。太史慈时年二十一岁,被选为使,乃日夜兼程取道,抵达洛阳,先到公车门前等候,待见州吏亦至,才开始求通上章。太史慈假意问州吏道:“君也是前来欲求通章的吗?”州吏答道:“是的。”太史慈又问:“奏章在哪里?”州吏道:“在车上。”太史慈便说:“奏章题署之处确然无误吗?可否取来一视。”州吏殊不知太史慈乃是东莱人,便取出奏章相与。谁知太史慈先已藏刀于怀,取过州章,便提刀截而毁之。州吏大惊高呼,叫道:“有人毁坏我的奏章!”太史慈便将州吏带至车间,跟他说道:“假使你没有取出奏章给我,我也不能将其损坏,我们的吉凶祸福恐怕都会相等无免,不见得只有我独受此罪。与其坐而待毙,不若我们俱同出走逃亡,至少可以保存性命,也不必无谓受刑。”州吏疑惑地问:“你为本郡而毁坏我的奏章,已经成功,怎堋也要逃亡?”太史慈便答:“我初时受本郡所遣,只是负责来视察你们的州章是否已经上通而已。但我所做的事却太过激烈,以致损毁公章。如今即使见还,恐怕亦会因此见受谴责刑罚,因此希望一起逃去。”州吏相信太史慈所言,乃于即日俱逃。但太史慈与州吏出城后,却潜遁回城通传郡章,完成使命。州家知其事,再遣另一吏员往洛阳通章,但有司却以先得郡章的原因,不复查察此案,于是州家受其短。太史慈由是知名于世,但他亦成为州家所仇视的人物,为免受到无妄之灾,乃避居于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