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八月,慈禧太后曾问及当时军机大臣袁世凯“防火有何善政”,袁世凯答“以自来水对”。光绪三十四年3月18日,清农工商部大臣溥頲、熙彦、杨士琦上书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请建自来水,不到十日,慈禧“谕允”。
1908年4月,清朝成立了“京师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任命著名实业家周学熙任公司“总理”,开始筹建北京首座水厂——东直门水厂;1910年3月,东直门水厂正式向市区供水。
为了筹备建设所需的300万银元,经呈请清农工商部核准,“拟专招华股,暂以洋银三百万元为额,分为三十万股,每股十元”,以“凡任招股洋一千元者,应担任垫款洋六百元”为标准,由直隶所设天津官银号垫款作为兴办京师自来水的专款,并“每年筹拨官款银十五万两,预存银号以为保息之用,俾昭大信”。由于周学熙治理有方,官商俱信,300万元股金很快招齐。
1910年东直门水厂建成后,当时采用了三种售水方式:一是在街头巷内安装公用水龙头,凭水票取水。二是雇用水夫送水到户。三是直接把自来水管引入家中,安装专用水表计量销售。但是,当时京城百姓认为自来水是“洋胰子水”,表示怀疑和反对。经过半年时间的精心经营,自来水得到了普遍认可,胡同里经常出现排队买水的景象。受当时经济条件的限制,饮用自来水的用户只有3000多人,大多普通居民则是通过自挖土井或用压水机取用浅层地下水,少部分赤贫之家则是取用住地附近池塘、河流等地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