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志龙与贺龙同是桑植县洪家关人,因贺龙的姑妈和大姐贺英均嫁谷氏族人,所以谷志龙与贺龙亦是姻亲。1927年夏,谷志龙拉起一支百余人的土著武装,号称“自卫团”,自任团长。1928年春,贺龙重返湘鄂边,谷部与贺部共同抗击袭击洪家关的国民党四十三军龙毓仁旅。在战斗中,谷志龙左眼受伤致残。
1929年3月,谷部被红四军收编为独立第二旅,谷志龙任旅长,但实际上只有数百人。谷志龙参加红军后,虽作战骁勇,但旧习不改,抽鸦片且屡犯军纪。贺龙一面耐心教育,一面用其所长。1930年春,红四军东进,准备与洪湖红六军会师,5月,在松滋、石门遭到国民党军队、团防的阻截。红四军决定在石门围歼罗效之团防,但在战斗的关键时刻,一直不愿随军东进的谷志龙为保存自己的实力,在敌人残部拼死突围之时,竟让开口子,致使其逃脱。当红四军返回五峰清水湾休整时,谷志龙自知违犯军令,难逃惩处,又策动独二旅旧部拖枪逃跑。
逮捕谷志龙等人的第二天上午,贺龙在许家药铺主持召开前委扩大会议。首先,宣布谷旅长的罪状,主要是不听指挥、拖队逃跑、强奸妇女。接着,第二路指挥覃辅臣站起来气冲冲地说:‘把他办了,明证其罪!’贺龙问其他人同不同意,其他人都举手喊‘同意’。
谷被枪毙后,士兵把谷的私章交给了贺龙,私章是用金子雕的。贺龙接过金章子时流了眼泪,这真是‘挥泪斩马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