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延巳是五代十国时南唐著名词人、大臣。仕于南唐烈祖、中主二朝,三度入相,但人品却在后世饱受争议。据说他十分好色,而他之所以怕老母鸡,正是因此。
溜须拍马之辈历史上到处都是,但是能像冯延巳这样有才华把皇帝哄的一愣一愣的马屁精却不多见。冯延巳是五代十国时期南唐的大臣,他在刚开始时在南唐太子李璟太子手下做事,辅佐太子。冯延巳是一个心机很重的人,凡是位置超过他的人他都会想方设法的除掉他。
有一次,冯延巳和中书侍郎开玩笑,问他有什么本事,竟然能做上中书侍郎的职位?中书侍郎说自己是一个愚昧的书生,他的才华确实不如冯延巳,开玩笑逗乐子、拍太子的马屁更是不如他。但是中书侍郎每次和太子在一起的时候,都会以仁义辅导太子,在辅佐太子方面两人的想法的确有些很大的差距,冯延巳对他的这番话也无话可说。大臣常梦锡好几次和南唐皇帝说冯延巳是一个小人,不能把他放在身边。除了他,其他大臣也都曾经和常梦锡说过同样的话。但是当皇帝准备罢免冯延巳的官职给罢免的时候,他却突然得了重病。
这次的病来势汹汹,很快便去世了。太子李璟继承了皇位,冯延巳才因此避免了灾祸。先帝去世之后,冯延巳和弟弟两人负责起草遗诏的事情,以前南唐的法律中规定严禁买卖人口,冯延巳和他的弟弟两人想买一个小老婆,于是便在遗诏中废除了这个法律,任由百姓们买卖自己的子女。大臣萧俨看到这个遗诏之后,他很惊讶先帝怎么可能会废除这条法律?于是便质问了冯延巳,但是冯延巳死不承认。之前冯延巳的弟弟在先帝还在时,就曾经上书请求废除买卖人口的法律,先帝为此事还专门询问过萧俨的意见。
当初先帝还不是皇帝的时候,遇到街上有卖儿卖女的,他都会用钱他孩子给买回来,让他们回家,所以大家才拥护他。所以当先皇登上了皇位之后,因为此事问萧俨意见的时候,萧俨坚决的拒绝了。先帝同意了,还把冯延巳的弟弟给治了罪。但是萧俨为冯延巳的弟弟求了情,他犯了错还不至于治罪,所以冯延巳的弟弟才没有被治罪。当时先帝在冯延巳弟弟的奏折上还画了几笔之后拿进了宫中,萧俨想到了这个事便让人们去宫中寻找这个奏折,证实一下先帝对买卖人口的态度了。果然,李璟让人寻找一番,找到了这个奏折。
奏折上写的和萧俨说的一样,被先帝画了几笔。可是这个时候已经发出了,就没有再进行更改,买卖人口的风气也开始盛行了。李璟即位之后重用了陈觉,冯延巳还有他弟弟等人,这几个人都是贪官,贪赃枉法、胡作非为。南唐的百姓们还给他们起了一个外号,叫“五鬼”。
李璟喜好文学,冯延巳便很擅长这方面,所以也很受李璟的器重,后来他被任命为了宰相。跟冯延巳同时被任命为宰相的孙晟很看不起像冯延巳这样的人,听说他被任命为宰相时,便跟人说贵重的器皿,怎么能装狗屎呢?本来南唐的大小事都是李璟亲自处理的,但是冯延巳却向李璟进言说他不必事事躬亲。
冯延巳还说他事事躬亲让宰相的作用不能得到全面的发挥,这也是国家治理不好的根本原因。于是李璟便把朝中的大小事都交给了冯延巳去处理,但是冯延巳是一个懒汉,文书都让手下人去写,军队的各种事务能推给别人的都推给别人。结果没多久之后,南唐的政局一片混乱,根本运转不了,李璟不得不再次亲自处理政务。大臣萧俨极为痛恨冯延巳的为人,好几次都上了奏折弹劾冯延巳,萧俨曾经因为错判了一个女子而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其他的大臣都坚决主张杀了萧俨。
此时冯延巳站了出来为萧俨说话,萧俨是朝中的大臣,不能因为一个女子错判就杀了一个大臣。而且冯延巳还向李璟求情,说萧俨向来忠心耿耿,所以李璟便赦免了萧俨的罪过。人们都以为是冯延巳以德报怨,萧俨几次上书攻击冯延巳,他也不给萧俨计较,所以人们都对他大加赞赏。冯延巳说大话,他最初就是靠着进献取中原的计策才被重用的,他很看不起南唐的烈祖。在南唐和敌人的一次战斗中,南唐有两千多名士兵阵亡了,先帝曾经为此难过的还几次吃不下饭,从此以后便很少出去打仗了。冯延巳便嘲笑先帝受了一次挫折,死了几千人而已,就难过的吃不下饭。冯延巳觉得这样的人不足以成大事。
趁此机会,冯延巳还夸赞当今的皇帝比他的父亲强太多了,真的是一代英主。冯延巳平常和人说话的时候,谈论的都是关于国家的大事,好像自己真的把国家当做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事情,和同党相互吹捧着。大臣常梦锡对这种行为倒是看的挺透彻,冯延巳看似说的话都是忠言,其实就是一个奸臣,如果皇帝不醒悟过来,便向皇帝进言,不要把这样的人留在身边,长此以往下去,国家肯定会灭亡的,但是李璟对这些话并不在意。李璟当皇帝的时候,中原的后周逐渐强大了起来,南唐和后周的战争中屡次屡败,最后只能向后周称臣。
冯延巳等人在闲谈时,称后周为大朝,南唐为小朝。为此常梦锡还经常的嘲笑冯延巳,曾经冯延巳信誓旦旦的说要统一中国,要让皇帝成为像尧舜禹那样的圣主,现在却来贬低自己的国家是一个小朝。常梦锡听到这些话哭笑不得,而冯延巳等人却沉默不语了。冯延巳虽然在政治上是一个非常龌龊的小人,但是他却是五代十国里一位很有名的词人。他的词开创了一代风气,他写的词很符合文人的气质,大多都是以抒发闲情逸致为主,对后人也有着极大的影响,但是却和他为人却很不相称。
某一年,冯延巳生病了,病得很重,且症状甚是奇怪:说话没有声音,不停地呕吐,秽物里有血丝,眼睑外翻肿胀,活像死鱼一般,还有一些水泡。京城一带稍有名气的郎中都被请来会诊,结果均说“没救了,准备后事吧”。李后主跟冯延巳是铁杆文友,遂派一位姓周的太医去瞧瞧,果然,未出十天,冯延巳病愈。
周太医是皇帝信得过的人,如今又救了自己的命,权势熏天的宰相大人不敢怠慢,千恩万谢之后,亲自将周太医送到大门口。冯延巳这一送不要紧,却送出了一个桃色加血色的官司。原来,周太医有位如花似玉的妻子,名叫小乔,夫妻之间极为恩爱。小乔生有一子,尚在襁褓中,因见丈夫多日未归,就派人去太医院询问,得知在冯宰相家,就坐了轿子亲自来冯家接丈夫。周太医见到妻子,小别胜新婚,自然显得很亲热,不料想背后有一双贪婪的眼睛正冒出欲望的火花,冯延巳垂涎小乔的美貌,心中恶念顿生。没过几天,周太医又接到李后主的圣旨,说冯宰相又病了,赶紧再去瞧瞧。
这一次,周太医感觉很蹊跷,因为无论怎么诊治,均未发现冯大人有病。一个健康人,没事请太医来家干嘛?还好吃好喝地伺候着,钱多得没地搁了?一连数日,周太医都要求回朝廷复命,向皇帝交了这差事。但冯延巳总是找出诸多借口不肯放行,还说,老弟,在我家呆着有何不好,放心,老哥我绝不会亏待你。
周太医无奈,只得忍住性子住下来。某日,二人正在闲聊时,后院发出女子的啼哭声,冯延巳随即起身往后院走。周太医好奇,也悄悄跟在后面,想去看个究竟。到了后院,看见冯延巳进了一间厢房,他也偷偷靠近门口往里看,眼前的一幕,让周太医顿感天旋地转:那位啼哭的女子,不是小乔又是谁?她怎么在冯延巳家?稍微定定神,他明白了,肯定是冯延巳这老小子施的诡计。
怎么办?赵炎以为,此时按常规只有三条路可走,上前甩他几巴掌,找把刀子捅死他,或者去告官。所谓奸情出人命,面对这种夺妻之恨,是个男人大概都会这么做。周太医是个男人,更是个专家,比一般男人冷静得多。他想,当务之急,应该先回家看看,假如那位女子不是小乔呢,天底下相貌类似之人并非没有,切不可鲁莽行事。于是,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第二天再次跟冯延巳说,孩子小,想回家看看。这个理由跟回朝廷复命的理由不同,冯延巳无法拒绝,只好同意。
家,一个温馨的港湾,有美丽的妻子,有呀呀学语的孩子,周太医是多么希望那位啼哭的女子不是小乔啊!可是,当他回到家中,残酷的现实把一切美好的希望击得粉碎:仆人走的精光,房中一片狼藉,最让他痛心疾首的是,孩子死在床上,尸体已开始腐烂,散发出阵阵恶臭。有一个声音迅即在耳边响起,必须报仇!
次日,周太医回到冯延巳家,他看起来很平静,心里却已有了复仇计划。又过了数日,他突然对冯延巳说,大人,您有无感觉身体何处不对劲?冯延巳说,没啥不对劲的,就是腰酸肩膀头子不太舒服。周太医说,对了,这就是病灶,需要及时调理,不可轻忽。说完,开出方子交给仆人去抓药。
冯延巳虽然觉得周太医不该如此平静,但他沉浸在小乔的美色中,色令智昏了,也没多想,仆人把汤药端来,他就喝了,当天晚上又一病不起,病症与前次一样的奇怪。当冯家人请求周太医施救时,周太医断然拒绝,还咬牙切齿痛骂冯延巳:这老匹夫死了活该!
故事说到这儿,似乎跟老母鸡没啥关系,但看官千万别急,谜底马上就会揭晓。因为冯延巳家人看周太医“见死不救”,哪能干休?就绑了他一起找李后主评理。李后主自然会问原因,周太医要报仇,就必然会说出原因,请李后主当一回青天大老爷,而我们顺便就知道谜底了。李后主果是好奇之人,比赵炎还着急知道谜底,他一连问了许多问题,比如冯宰相得了啥病?为何两次生病症状都一样?为何你这次不肯施救?等等。周太医一一做了回答。原来,冯延巳的病根,就是他最爱吃的老母鸡。
冯延巳家的老母鸡都是散养的,而冯延巳的官职田里,到处长有一种叫蝎子草的植物,学名又叫半夏,既是传统中药材,又具有剧毒。鸡在散养过程中,常食用青嫩的半夏,时间一长,小鸡子变成了老母鸡,半夏的毒素沉积于鸡肉里,冯延巳爱喝鸡汤,自然毒素就进入体内,导致慢性中毒。周太医知道病根,对症下药,所以,第一次很快就治愈了。
但冯延巳并不知晓这个病根,病愈后继续吃老母鸡,半夏之毒素又开始在体内沉积,只是未积累到一定的量,所以没有发作。当他霸占人妻、害死人子后,逼得周太医复仇,又在方子里开了半夏这种中药,冯延巳喝了,无疑是毒上加毒,焉能不当天毒发?
周太医把冯延巳的恶行一股脑儿全告诉了李后主,李后主倒也不糊涂,当即主持“公道”:周太医无罪,冯延巳可恶,病可治,宰相要下课,回家专心填词。责令其将小乔还归周太医,另找其他太医给冯延巳治病。因为病根找着了,其他太医没怎么费工夫,就把冯延巳给治好了。
从此以后,冯延巳但凡用餐,逢鸡色变,再也不敢吃老母鸡了,甚至看见老母鸡咕咕叫,就吓得直哆嗦。南唐降宋后,冯延巳随李后主去了开封,虽然河南等地并无半夏这种植物,老母鸡体内也无半夏的毒素,但他还是不敢吃,一直到死,也未碰过老母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