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在7月24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有望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征求意见稿称,根据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国家将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通过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在中医药管理方面,中医医疗人员将按照中医医师和传统中医师两类分类管理;在中药发展方面,国家将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划定自然保护区,鼓励发展药用野生植物人工养殖和规范化养殖,鼓励采取地理标识产品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另外,征求意见稿还透露,国家将大力发展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文化建设将被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并把每年的10月11日定为“中医药日”。
民营中医院在中医行业作用不可或缺
我国现有民营医疗机构共约14万家,约占全国医疗机构的8%左右,民营医疗机构承担了一定的医疗任务。他们不要国家投资,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又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医疗需求,是解决我国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需要。
民营中医有望与公立中医享有同等权利
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采取措施支持组织、个人捐助中医药事业,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因为,长期以来民营中医院的生存环境并不乐观,专家认为,目前民营中医院突出的问题是国家支持力度不够,人才缺乏、资金不足,社会可信度差。因此,政府应给予民营中医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不要歧视,给民营中医院创造一种宽松、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