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
曹雪芹(1715年6月4日-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芹圃、芹溪,清朝小说家、诗人、画家,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生于大清江宁府(今江苏省南京市),祖籍辽阳,清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出身。他被考證為三國時代漢朝相國曹操的後代。
曹雪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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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植物园曹雪芹纪念馆内的塑像 (不代表真实相貌) | |
字 | 梦阮 |
號 | 雪芹、芹圃、芹溪 |
出生 | 大清江宁府 | 1715年6月4日
逝世 | 1763年2月12日 大清北京郊区 | (47歲)
職業 | 小说家、诗人、画家 |
民族 | 正白旗旗鼓佐领下人 |
施影響於 | 张爱玲、巴金、曹禺、林语堂 |
曹雪芹传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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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 |
分类 | 民间文学 |
序号 | 1030 |
编号项目 | I—86 |
登录 | 2011年 |
家族及生平
家族
明朝天启元年(1618年),努尔哈赤攻占沈阳、辽阳,曹雪芹的太高祖曹锡远、高祖曹振彦等被后金军俘虏,后来编隶佐领于正白旗包衣之中,成为了贝勒多尔衮的门人。曹振彦颇受多尔衮赏识,授为佐领之职,曾参与平定姜镶起义。入关后,改任文官,历任山西吉州知州、大同府知府、两浙都转运盐使等官职。
顺治八年(1651年),顺治帝将多尔衮的正白旗收为己管,曹家成为内务府包衣,负责打理宫廷杂务。这时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也由王府护卫升任为内廷二等侍卫。曹玺之妻孙氏是康熙帝的奶妈,因此受到康熙的特別照顾与宠信。康熙二年(1663年),曹玺任命为江宁织造,负责主管采办皇室江南地区的丝绸,并监视南方各级官吏。康熙对曹玺极为重视,曾赏蟒袍,并亲手写“敬慎”的匾额赐给他,曹玺死后追赠工部尚书,并在约半年后南巡时,亲自慰问曹氏家属。
曹玺过世后,祖父曹寅也历任苏州织造、后又继任江宁织造和两淮巡盐御史。曹寅是著名的藏书家、刻书家、美食家,精通诗词、戏曲和书法。此时,曹氏家族极为显赫,康熙六次南巡,有四次由曹寅负责接驾。曹寅二女均被选为王妃。但就因这个关系,曹寅晚年负债,亏空公家白银数万两,但几次弹劾都不被康熙批准。
曹寅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病故,康熙命其儿子曹颙接替江宁织造职务,曹颙只任三年即去世,康熙特准曹寅之妻过继一个儿子曹頫(曹寅的堂弟曹荃之子)继承江宁织造职务,康熙仍然对待曹家亏空,抱宽容态度。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康熙帝驾崩后,雍正帝即位。受政治斗争牵连,曹家逐渐失宠没落,几次由金陵贡入的织物不合格,受到雍正训斥。
后来监察御史汇报朝廷,曹頫任由管家监工,自己不理政事,并且亏空银两。最终因其解送织物上京师,勒索财物,被山东巡抚弹劾,雍正批示「本来就不是个东西!」雍正六年(1728年)元宵节前遭到抄家,曹頫以「行为不端」、「骚扰驿站」和「亏空」罪名革职,下狱治罪,「枷号」一年有余,催交亏欠,所有家产奴仆都赏给新任江宁织造隋赫德,新织造将京师顺天府房产17间和三对家仆赠与曹寅之妻以供生活,即今崇文门外蒜市口曹雪芹故居。
曹雪芹随着全家迁回京师居住。曹家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雍正十三年(1735年)乾隆帝即位后宽免其欠银,但曹家已然没落。
生平
在被抄家以后,曹雪芹随家一起迁居北京,曹雪芹曾在“虎门数晨夕”,“虎门”即北京西单牌楼北石虎胡同的右翼宗学,结识了张宜泉、敦敏、敦诚兄弟等人。
关于《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以及曹雪芹的中、晚年生活,文献资料极少。从曹雪芹晚年的好友张宜泉、敦敏、敦诚等人的零星记载,仅知道曹雪芹多才多艺、工诗善画、嗜酒狂狷,对黑暗社会抱傲岸的态度。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云:“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曹雪芹的诗,有创新独特之处,风格接近唐代诗人李贺。他的友人敦诚曾赞道:“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又说“知君诗胆识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
曹雪芹又是一位画家,喜绘突兀奇峭的石头。敦敏《题芹圃画石》说:“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壘时。”
曹雪芹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潦倒,常“举家食粥酒常赊”(敦诚《赠曹芹圃》),靠着卖画和亲友的接济过日子。据一些红学家考证,曹雪芹就是在这样极端困苦的条件下进行了“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红楼梦》创作。这部巨著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但全书尚未完稿,曹雪芹因贫病无医而“泪尽而逝”(亦有红学家考证认为《红楼梦》的创作时间应该是曹雪芹在右翼宗学里的那段时间,无论是生活条件和思想交流的条件都无出其右。根据脂砚斋等批语显示《红楼梦》应该是全部完成,但只是后半部大约三十回“被借阅者迷失”)。留下新婚不久的遗孀,终年还不到五十岁。
生卒年与生父
对于生年,胡适曾考证为1715年。冯其庸也赞同这种主张。另外,据吴新雷推测,曹寅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报得孙喜讯,友人张云章赠《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一诗,此孙也可能为曹雪芹。(另外周汝昌认为,《红楼梦》书中主人公贾宝玉的生日“饯花节”是农历节气中的“芒种”。公元1724年的农历四月二十六恰好是芒种,很有可能为曹雪芹的生日。)
对于卒年,红学界有三种普遍的看法,即是「壬午说」(1762年)、「癸未说」(1763年)及「甲申说」(1764年初春)。胡适凭甲戌本「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脂批,认为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周汝昌提出「癸未说」,是根据《小诗代柬寄曹雪芹》一首诗:“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诗前三首《古刹小憩》下有“癸未”两字纪年,即癸未除夕(1764年2月1日)。可以肯定的是,在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春末,曹雪芹已病故,享年四十七岁。1774年曹頫去世。
家族
明朝天启元年(1618年),努尔哈赤攻占沈阳、辽阳,曹雪芹的太高祖曹锡远、高祖曹振彦等被后金军俘虏,后来编隶佐领于正白旗包衣之中,成为了贝勒多尔衮的门人。曹振彦颇受多尔衮赏识,授为佐领之职,曾参与平定姜镶起义。入关后,改任文官,历任山西吉州知州、大同府知府、两浙都转运盐使等官职。
顺治八年(1651年),顺治帝将多尔衮的正白旗收为己管,曹家成为内务府包衣,负责打理宫廷杂务。这时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也由王府护卫升任为内廷二等侍卫。曹玺之妻孙氏是康熙帝的奶妈,因此受到康熙的特別照顾与宠信。康熙二年(1663年),曹玺任命为江宁织造,负责主管采办皇室江南地区的丝绸,并监视南方各级官吏。康熙对曹玺极为重视,曾赏蟒袍,并亲手写“敬慎”的匾额赐给他,曹玺死后追赠工部尚书,并在约半年后南巡时,亲自慰问曹氏家属。
曹玺过世后,祖父曹寅也历任苏州织造、后又继任江宁织造和两淮巡盐御史。曹寅是著名的藏书家、刻书家、美食家,精通诗词、戏曲和书法。此时,曹氏家族极为显赫,康熙六次南巡,有四次由曹寅负责接驾。曹寅二女均被选为王妃。但就因这个关系,曹寅晚年负债,亏空公家白银数万两,但几次弹劾都不被康熙批准。
曹寅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病故,康熙命其儿子曹颙接替江宁织造职务,曹颙只任三年即去世,康熙特准曹寅之妻过继一个儿子曹頫(曹寅的堂弟曹荃之子)继承江宁织造职务,康熙仍然对待曹家亏空,抱宽容态度。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康熙帝驾崩后,雍正帝即位。受政治斗争牵连,曹家逐渐失宠没落,几次由金陵贡入的织物不合格,受到雍正训斥。
后来监察御史汇报朝廷,曹頫任由管家监工,自己不理政事,并且亏空银两。最终因其解送织物上京师,勒索财物,被山东巡抚弹劾,雍正批示「本来就不是个东西!」雍正六年(1728年)元宵节前遭到抄家,曹頫以「行为不端」、「骚扰驿站」和「亏空」罪名革职,下狱治罪,「枷号」一年有余,催交亏欠,所有家产奴仆都赏给新任江宁织造隋赫德,新织造将京师顺天府房产17间和三对家仆赠与曹寅之妻以供生活,即今崇文门外蒜市口曹雪芹故居。
曹雪芹随着全家迁回京师居住。曹家从此一蹶不振,日渐衰微。雍正十三年(1735年)乾隆帝即位后宽免其欠银,但曹家已然没落。
生平
在被抄家以后,曹雪芹随家一起迁居北京,曹雪芹曾在“虎门数晨夕”,“虎门”即北京西单牌楼北石虎胡同的右翼宗学,结识了张宜泉、敦敏、敦诚兄弟等人。
关于《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以及曹雪芹的中、晚年生活,文献资料极少。从曹雪芹晚年的好友张宜泉、敦敏、敦诚等人的零星记载,仅知道曹雪芹多才多艺、工诗善画、嗜酒狂狷,对黑暗社会抱傲岸的态度。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云:“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曹雪芹的诗,有创新独特之处,风格接近唐代诗人李贺。他的友人敦诚曾赞道:“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又说“知君诗胆识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
曹雪芹又是一位画家,喜绘突兀奇峭的石头。敦敏《题芹圃画石》说:“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壘时。”
曹雪芹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潦倒,常“举家食粥酒常赊”(敦诚《赠曹芹圃》),靠着卖画和亲友的接济过日子。据一些红学家考证,曹雪芹就是在这样极端困苦的条件下进行了“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红楼梦》创作。这部巨著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但全书尚未完稿,曹雪芹因贫病无医而“泪尽而逝”(亦有红学家考证认为《红楼梦》的创作时间应该是曹雪芹在右翼宗学里的那段时间,无论是生活条件和思想交流的条件都无出其右。根据脂砚斋等批语显示《红楼梦》应该是全部完成,但只是后半部大约三十回“被借阅者迷失”)。留下新婚不久的遗孀,终年还不到五十岁。
生卒年与生父
对于生年,胡适曾考证为1715年。冯其庸也赞同这种主张。另外,据吴新雷推测,曹寅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报得孙喜讯,友人张云章赠《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一诗,此孙也可能为曹雪芹。(另外周汝昌认为,《红楼梦》书中主人公贾宝玉的生日“饯花节”是农历节气中的“芒种”。公元1724年的农历四月二十六恰好是芒种,很有可能为曹雪芹的生日。)
对于卒年,红学界有三种普遍的看法,即是「壬午说」(1762年)、「癸未说」(1763年)及「甲申说」(1764年初春)。胡适凭甲戌本「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脂批,认为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周汝昌提出「癸未说」,是根据《小诗代柬寄曹雪芹》一首诗:“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诗前三首《古刹小憩》下有“癸未”两字纪年,即癸未除夕(1764年2月1日)。可以肯定的是,在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春末,曹雪芹已病故,享年四十七岁。1774年曹頫去世。
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关系
《红楼梦》是中国长篇小说的一座高峰,很多学者都认为曹雪芹为《红楼梦》的作者,而且认为《红楼梦》是一部带有自传性的小说,因此书中贾家与曹雪芹真实家族的事迹有很大的关系。许多红学家认为曹雪芹是在写曹家的历史,但亦有人认其是为写清朝时期有名词人纳兰性德之历史。
《红楼梦》早期抄本流传以来,作者并未署名。自1921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以来,一般认为《红楼梦》原作者为曹雪芹。
曹雪芹为《红楼梦》作者的证据,主要来自脂批与书中第一回,书曰:「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脂批也多处明确指明作者与「雪芹」为同人,如甲戌本第一回批语:「若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来发现的脂批与曹家的线索相符,因此广泛被主流红学所接受。
清代诗人明义在其诗《题红楼梦》序中说道:「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 (姓曹)」。
曹雪芹和《廢藝齋集稿》
吳恩裕於1973年在《文物》雜誌上發表《曹雪芹的佚著和傳記材料的發現》一文,指出《廢藝齋集稿》為曹雪芹所作,引起了廣泛爭議。《廢藝齋集稿》是一部集中介紹了金石、風箏、編織、脫胎、織補、印染、雕刻、竹製器皿、扇股、烹調等手藝的書籍,據稱為曹雪芹所作,現僅存《南鷂北鳶考工志》殘稿,其中有一篇序言署名為曹雪芹。
评价
尽管国学名家胡适是开近代曹雪芹和《红楼梦》研究之先河者,但他本人对曹氏及其作品的评价并不很高。他认为:“如果拿曹雪芹和吴敬梓二人做一个比较,我觉得曹雪芹的思想很平凡,而吴敬梓的思想则是超过当时的时代,有着强烈的反抗意识”。他还在给高阳的信上说:“《红楼梦》在思想见地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比不上《孽海花》、《老残游记》...”而他之所以考证《红楼梦》,只是为了打破王梦阮、徐柳泉、蔡元培为代表的“索隐派”对《红楼梦》的穿凿附会;要证明红楼梦不过是曹雪芹一家的私事而已;他最终目的就是“要教人疑而后信、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的“思想学问的方法”。曹雪芹在写红书作后,自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癡,谁解其中味。”
注释
- 一说1764年逝世。
- 曹俯、德文、乌林人麻色向驿站索贿,其中曹俯收过银三百六十七两二钱,德文收过银五百十八两三钱二分,麻色收过银五百零四两二钱;此案被揭发后,除了曹之外,其余两人则「枷号两个月,鞭责一百,发遣乌喇,充当打牲壮丁。」
- 曹诗代表:「惯养娇生笑你痴,菱花空对雪澌澌;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销火灭时。」自叹写红楼梦:「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 昌谷:唐朝诗人李贺家居福昌昌谷,后世因称他为“李昌谷”。
- 1968年通县潞河畔张家湾曹家大坟出土的曹雪芹墓石,石上有“曹公讳霑墓”的题字,更有“壬午”的纪年,经过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大卣和红学家冯其庸、王利器、邓绍基、刘世德、陈毓罴等专家的鉴定可靠无疑。冯其庸发表《曹雪芹墓石目见记》,肯定墓石是真;另一位红学家周汝昌发表《“曹雪芹墓碑”质疑》,则肯定“墓碑”是假,形成两种对立的意见。
- 周汝昌从挽诗「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一句中推测雪芹是因爱子患疹疾夭折而悲伤过度,一病不起。
参考文献
引用
- 《从宝玉生日贾敬暴亡看红楼后面隐藏的史实·曹雪芹生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 NOWnews. 2012-03-30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5).
- 因程伟元在程高刻本的序文中说道:「《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
- 吳恩裕. . 文物. 1973, (02). doi:10.13619/j.cnki.cn11-1532/k.1973.02.001.
- 胡适:《找书的快乐》 1959年12月27日 在台北“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上的演讲。
- 《胡适文存三·庐山游记》,第171页。
引用
- 《从宝玉生日贾敬暴亡看红楼后面隐藏的史实·曹雪芹生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 NOWnews. 2012-03-30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5).
- 因程伟元在程高刻本的序文中说道:「《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
- 吳恩裕. . 文物. 1973, (02). doi:10.13619/j.cnki.cn11-1532/k.1973.02.001.
- 胡适:《找书的快乐》 1959年12月27日 在台北“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上的演讲。
- 《胡适文存三·庐山游记》,第171页。
外部链接
维基文库中该作者的作品: 曹雪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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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广定:〈谈曹雪芹的祖籍——从一篇胡适自己忘记的文章谈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刘广定:〈曹雪芹生年与生父问题再检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刘广定:〈曹雪芹生年再探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刘广定:〈从故宫文献探曹雪芹身世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王海龙:〈18世纪世界文学视野中的曹雪芹和《红楼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本文来源:维基百科: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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